自書遺囑的形式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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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信用證詐騙罪主要針對的是利用偽造、變造的信用證或者其他欺詐手段騙取財物的行為,而貸款詐騙罪則主要針對的是利用虛構的事實或者隱瞞真實情況騙取貸款的行為,總的來說,信用證詐騙罪和貸款詐騙罪雖然都是詐騙罪的一種形式,但在法律依據、構成要件和實踐案例上都有明顯的區別,在中國刑法中,詐騙罪的相關規定涵蓋了多種具體形式,其中包括信用證詐騙罪和貸款詐騙罪,而貸款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則包括:一是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首先,我們要了解的是,信用證詐騙罪和貸款詐騙罪的法律依據分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第266條和第192條,盡管這兩種罪名在表面上都與金融交易和欺詐行為有關,但它們在法律依據、構成要件和實踐案例中都有不同的特點。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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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擔保有幾種形式,反擔保要符合哪些要件一、擔保有幾種形式1、第三人提供保證,債務不能履行時,由保證人承擔責任;2、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房屋、車輛、股票、債券,設定抵押或質押,債務不能履行時,以變賣、拍賣抵押物或質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3、留置債務人動產迫使其履行相應債務,期滿仍未履行的,債權人以變賣、拍賣該動產的價款優先受償;4、爭取債務人交付定金,如其違約將喪失定金。第六百九十三條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那么擔保有幾種形式,反擔保要符合哪些要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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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讓與的形式要件是什么當事人之間的合同可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及其他形式,而對債權轉讓合同未在民法典及其他任何相關法律規定中作出特別形式的要求,那么它就可以依一般原則采取法律允許的任何形式,而不一定非采取書面形式不可。債權讓與的概念債權讓與,是指在不改變合同內容的合同轉讓,債權人通過與第三人訂立合同將債權的全部或部分轉移于第三人。因第三人與債權人或債務人達成協議或者依法律規定、法院判決而由債務人將債務轉移給第三人。那么債權讓與的形式要件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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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代書遺囑的法定形式要件是什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七條第三款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可以知道代書遺囑應當具備以下三個形式要件才可認定為遺囑有效1.有兩個以上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見證人當場見證2.由其中一個見證人代書注明年、月、日3.代書人、其他見證人、遺囑人均須簽名。那么代書遺囑的法定形式要件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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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結婚的形式要件是指婚姻成立的方式或者程序所必須符合的法律規定的條件。但是冰島、蘇格蘭、瑞士、瑞典等地區承認事實婚姻,也就是當事人只要有共同生活的意愿和事實不必通過任何事實即可成立。因此,規定要式婚姻和承認事實婚姻的國家在結婚的形式要件上已經有法律沖突。此外,在要式婚姻國家中對婚姻形式要件的規定也不相同,主要的類型有:一、民事登記形式這是指締結婚姻當事人必須到法律指定的國家機關辦理登記手續,領取書,婚姻才告成立。英、美等國也大都要求登記結婚,以防實質要件欠缺的當事人舉行婚禮。在西班牙、希臘、伊朗等國家,宗教婚姻是唯一合法有效的結婚方式。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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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非婚生子女認領的要件1、認領人一般是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本人,其他人無權認領。生母與非婚生子女因分娩的客觀事實,一般無須經過認領就已發生自然的父母子女關系,但母子關系未能確認的,也可適用強制認領。非婚生子女認領的形式非婚生子女的認領有兩種形式,一種是自愿認領,一種是強制認領。強制認領的根本目的在于制裁逃避承擔義務的當事人,保護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權益。那么非婚生子女認領的要件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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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財產約定的要件:婚姻當事人須有訂立協議的能力,訂立協議的主體必須是夫妻雙方,并且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或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得約定,他人亦不得代理約定。訂立夫妻財產契約須具備的形式要件,各國通例均認為,夫妻財產約定為要式行為,必須具備書面形式,口頭約定無效。我國2001年《民法典》規定,夫妻財產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那么夫妻財產約定要件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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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就我國繼承法而言應具備以下四個條件1、遺囑人必須要有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我國法律規定公民年滿18周歲精神正常的人為完全行為能力的人這樣的人才具有訂立遺囑的能力。遺囑形式有公證遺囑、口頭遺囑、以錄音方式所作的遺囑和書面遺囑。那么民法典的遺囑的實質要件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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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建筑工程分包的合法要件有哪些,勞務分包的形式有哪些?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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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務轉移的形式要件是什么一、須有有效債務存在債務有效存在是債務承擔的前提,債務自始無效或者承擔時已經消滅,即使當事人就此定有承擔合同,也不發生效力。那么債務轉移的形式要件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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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轉讓的形式要件包括哪些當事人沒有特別約定和法律沒有特別規定的情況,當事人之間的合同可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及其他形式。債權轉讓在我國應采取何種形式,《民法典》和《民法典》均未明確規定,學術界對此有兩種不同的立場。另一種觀點認為,法律對債權讓與形式應有特別要求,規定債權讓與合同必須采用書面形式;若原債權有證明文書,必須要將讓與事實記載于其中,否則債權讓與不發生效力。但保理中應收款轉讓債權讓與因其跨越國內、國際兩個法域,涉及的多方當事人,潛伏多種權利沖突,因此應該要求應收帳款的轉讓必須由供應商和保理商訂立書面協議。那么債權轉讓的形式要件包括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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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事人應具備訂立合同的條件,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是合同生效的一個重要構成要件,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為應當真實反映其內心的效果意思。合同的書面形式更多的是作為證明合同存在的證據而出現。例如買賣合同,如果雙方當事人對合同的生效沒有特別約定,那么雙方當事人就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達成一致時,合同就成立并且生效。也就是說,某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的生效要經過特別程序后才產生法律效力,這是合同生效的特別要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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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由此可見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的遺囑并不一定無效。綜上所述不能只圖便于實務操作而將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的遺囑一刀切地認定無效應該遵循遺囑自由原則重點查清立遺囑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實性。如果法律有明確形式要件規定則首先根據形式要件進行判斷如果形式要件有欠缺應由主張遺囑有效的一方當事人對遺囑的真實性承擔進一步的舉證責任。如果有充分的證據可以彌補形式的欠缺證明遺囑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則應當認定遺囑有效。那么不符形式要件但系遺囑人真實意思的遺囑應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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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簽訂合法婚前財產協議具備的要件1、婚前財產協議形式上必須是書面的。三婚前財產協議的特點1、協議的生效以簽署協議的男女雙方登記結婚前提。四婚前財產協議的效力保障1、意思表述要明確意思明確是任何一種協議都要求的,對于婚前財產協議的要求也是一樣。而且,婚前財產協議,基于其簽訂當事人身份的特殊性,有了明確的意思,日后不致因協議的理解發生爭執而產生不必要的矛盾隔閡。無可否認,婚前財產協議中并不一定非得把所有的婚前財產都標注清楚,而只需把需要特別提出的,或以供婚后分享的財產列明即可。更何況,由于財產具有流通性的特質,很容易產生婚前財產協議不明確的爭執。那么簽訂合法婚前財產協議具備的要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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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現代社會中,大多數國家規定婚姻的成立必須要履行法定的程序才有法律效力。因此,規定要式婚姻和承認事實婚姻的國家在結婚的形式要件上已經有法律沖突。中國、日本、朝鮮、蒙古、法國、比利時等大多數國家都要求結婚進行登記,但是登記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也不盡相同。英、美等國也大都要求登記結婚,以防實質要件欠缺的當事人舉行婚禮。不同的宗教教規對婚姻的方式有著不同的要求。在西班牙、希臘、伊朗等國家,宗教婚姻是唯一合法有效的結婚方式。美國有一些州規定除了登記結婚之外,還必須舉行宗教儀式。那么結婚的形式要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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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實務經驗積累,辦案同時總結、復盤、分享,終于形成20萬的文字??,圖書即將出版,希望以圖書形式能幫到更多的人??
合同審查如何避開“坑”?《民商律師分享會——合同糾紛專題》防范合同風險!合同審查一般包含3個階段:合同簽訂前、簽訂時以及合同履行中。邢穎律師指出,在每個階段中要關注“人、財、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簽訂前要對簽訂方有一個全面清晰的認識,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形式審查,另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實質性審查。 針對合同簽訂方的審查內容包含多個方面,例如對方是否具有獨立簽訂合同主體的資格、企業經營范圍、是否有履約能力、資信能力、注冊資金的真實性、驗資報告的真實性、會計資料的審查、股東的審查、固定資產變現能力、流動資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對此逐一排查核實。 看似簡單的事情,做起來卻沒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審查相對來說流程繁瑣、專業性強、難度大,對此邢穎律師建議,一定謹慎對待,要咨詢專業律師進行處理,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損失,造成無法挽回的后果!
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 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東港法院判決乙建筑勞務公司支付甲設備租賃處租賃費103萬元并賠償丟失設備38萬余元。 判決生效后,因乙建筑勞務公司未履行付款義務,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因乙建筑勞務公司無財產可供執行,本院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甲設備租賃處發現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勞務公司采取簡易注銷的方式,即自行承諾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形式,被核準注銷。 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提起執行異議,要求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厲某、焦某、劉某為被執行人并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厲某、劉某、焦某系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的糾紛在訴訟階段股東劉某代乙建筑勞務公司領取起訴狀、傳票手續,該債權經本院生效判決確認,對該債權不存在乙建筑勞務公司不知情的情況。 厲某、劉某、焦某作為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未經清算即辦理該公司注銷登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對甲設備租賃處申請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股東厲某、劉某、焦某為被執行人,且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本案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請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說法 股東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在執行中,有的公司股東自作聰明,在公司注銷時采用承諾“公司注銷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簡易注銷方式悄悄將公司注銷,并天真地認為公司欠的外債就不用償還了。 但聰明反被聰明誤,根據法律規定,作為被執行人的有限責任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有權申請追加該公司的股東為被執行人,公司欠的債反而由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法條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 作為被執行人的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為被執行人,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借錢沒有寫借條的處理辦法具體如下: 1、讓借錢的人補充打借條。 如果借錢的人承認有借錢的時候,而是現在沒有錢還或者是有錢不想還,在這個時候,就要求對方補充打一份借條,把借錢的事情固定下來,這樣以后要是打官司就有了證據。 2、通過聊天等社交工具,讓對方承認借錢的事。 在遇到對方耍賴的時候,可以以退為進稱愿意給對方寬限,通過手機通話錄音或者保留聊天短信的形式,讓對方承認又借錢的事情。 3、找知情人證實借錢的事。 借錢的時候有人在場,沒有打借條相對要好辦一些;借錢的時候沒有人在場,可以通過對方使用借款的知情人來找證據,比如說對方使用借款時,向別人說從自己那里借過錢,這一塊的證人還是比較難找的,因為基本都是借款人的利害關系人。 4、有證據可以到法院打官司。 對方借款沒有借條又不還錢的最終合法的處理途徑就是到法院去打官司,在有證據的情況下,要及時起訴到法院,要求對方還錢。 諸如借條、轉賬記錄等都是可以證明債務關系確實存在的證據,現實生活之中,出借人可能僅有借條、或者是僅有轉賬記錄,對于這些出借人只持有單一證據的情形,對維護自己的財產權益無疑是不利的,收集其他作證債務關系存在的證據是較為保險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