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對搶劫罪是怎樣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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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所有人對于機動車管理存在缺陷對于機動車的丟失存在過失的車主是否要承擔責任呢在侵權責任法頒布之前實踐中有的做法認為車主要承擔連帶責任應當說這種做法是錯誤的車主不應當承擔任何責任。責任的承擔以義務的違反為前提。而且連帶責任的承擔要有責任人之間的主觀或者客觀關聯共同而機動車被盜竊、搶劫以及搶奪并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形所有人與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不存在上述關聯共同。也就是說構成侵權責任法第52條規定的情況的同時符合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情況對于其他未經所有人同意使用機動車的情況侵權責任法第52條沒有規定。那么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賠償的法律事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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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以上就是搶劫罪的結果加重犯怎么處罰的相關內容綜上分析結果加重犯的概念是由基本犯罪引起了可歸責于行為人的加重結果刑法對加重結果規定了加重法定刑的犯罪形態,二、結果加重犯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入戶搶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七持槍搶劫的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基本犯罪是結果加重犯的基石可歸責的加重結果是結果加重犯的靈魂加重處罰是結果加重犯的法律后果幾個特征有機地組織成結果加重犯概念缺一不可,基本犯罪是結果加重犯的基石可歸責的加重結果是結果加重犯的靈魂加重處罰是結果加重犯的法律后果幾個特征有機地組織成結果加重犯概念缺一不可,這八種加重法定刑的情節分別是一入戶搶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七持槍搶劫的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三、搶劫罪的結果加重犯行為歸責1、可歸責于行為人的結果也就是說加重結果應當與行為人的行為之間有因果關系。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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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人搶劫債務人,屬于搶劫罪嗎搶劫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凡年滿14周歲并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構成搶劫罪的主體。但是,債權人搶劫債務人,并不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這種行為的認定一般也不應以搶劫罪論處。在以往的債務糾紛案件中,就其敗訴的原因,基本以超過訴訟時效的居多。可見訴訟時效同樣決定當事人在案件中勝訴和敗訴。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是權利人在法定期間不行使權利,即喪失請求法院依訴訟程序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的權利。那么債權人搶劫債務人,屬于搶劫罪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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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墊付金是自然人為了將要進行的活動能夠順利進行,所提前拿出來的資金。墊付金可以給別人墊付,也可以給自己提前墊付,只要墊付協議條款約定明確,符合法律規定,墊付協議是當然有效的。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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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保險公司代位追償法律規定有哪些《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條盜竊、搶劫或者搶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三)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那么保險公司代位追償法律規定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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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方打人不承認沒有證據,可以報警處理,警察會依職權調查、收集證據,沒有證據死不承認法律分析:被打人毆打的,被打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但沒有權要求公安機關對打人者進行拘留,是否人采取拘留措施,由公安機關決定,沒證據死不承認有用嗎刑事訴訟法律規定,如果沒有證據,對任何人都不能認定為有罪,2、法律主觀:打架沒有證據和監控的,打人者死不承認一般是不行的,法律主觀:打架沒有證據和監控的,打人者死不承認一般是不行的,如果被指控搶劫,但沒有任何證據來證明這個罪行,那么在法律程序中,被指控者有權保持沉默,不需要承認任何罪行。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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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美國家暴受害婦女超過了強奸、搶劫及車禍受害婦女的總和。家暴是婦女遭受嚴重損傷的最常見的原因,約占婦女他殺死因的40%上。那么家暴問題在法律上面如何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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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什么是正當防衛是否應負刑事責任答:正當防衛是法律對公民保護國家、集體和個人財產、人身安全與違法犯罪的行為做斗爭行為的一種保護性規定,我國《刑法》中規定:“為了使國家、公民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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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我國法律中規定了,司法實踐中毒品的違法犯罪活動是非常多的,毒品屬于違禁物品,是不允許自然人進行使用以及買賣的,一般來說搶劫也都是屬于違法行為,在我國法律中規定了,搶劫毒品屬于不法侵害嗎?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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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入戶搶劫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入戶搶劫的,而如果搶劫犯在犯罪時存在著例如入戶搶劫、在交通工具上搶劫、多次搶劫或搶劫數額巨大、致人重傷或死亡、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等法定加重情節,則在判刑上可達到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1、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式搶劫公私財產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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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經法醫鑒定,被害人樂某某的損傷程度為。2014年5月10日晚上22時許,公安機關將被告人郭某某、蔡某抓獲歸案。2014年5月11日,市公安局江漢區分局將郭某某、蔡某刑事拘留,并于2014年6月17日,因涉嫌經武漢市江漢區檢察院批準逮捕。2014年5月14日,武漢市江漢區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朋來事務所羅鈺林律師擔任犯罪嫌疑人郭某某涉嫌搶劫罪一案的辯護人。接受指派后,本人第一時間前往武漢市江漢區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郭某某悔恨不已,痛哭流涕,但為時已晚。鑒于其具有犯罪未遂、自首,且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并取得被害人諒解等量刑情節,判搶劫罪,處有期徒刑八個月,這個結果已屬不易。那么【搶劫罪辯護】花樣少年賭氣搶劫,法援律師傾情挽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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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四、處罰方式對于事后搶劫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來說,其處罰方式需要根據其犯罪行為的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來決定,結語事后搶劫致人死亡是一種極其嚴重的犯罪行為,其定罪和處罰都需要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進行具體操作,三、事后搶劫致人死亡的刑事責任事后搶劫致人死亡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其刑事責任包括以下幾個方面:故意殺人罪:如果行為人在搶劫過程中故意殺人,那么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定罪處罰,其他犯罪:除了以上三種情況外,還有一些其他犯罪行為也可能導致事后搶劫致人死亡的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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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搶劫、盜竊致人死亡死刑辯護詞(案例)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陜西東源律師事務所依法接受榆林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為張某某搶劫、盜竊案提供法律援助,特指定本律師擔任張某某的辯護人。由以上可以看出被告人張某某并沒有直接參與盜竊行為。而被告人張某某拿的作案工具為一根搟面杖,這是鈍器不是銳器,因此被害人死亡的結果不是由被告人張某某所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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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第四十九條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第五十二條盜竊、搶劫或者搶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壓人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的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法律、行政法規對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等有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那么云南省交通事故所涉及的部分法律法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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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牽連犯是客觀存在的一種犯罪形態在法律上的反映。牽連犯具有以下兩種表現形式1行為人實施某一犯罪其犯罪的方法行為又觸犯了其他罪名。對此有人認為行為人的犯罪手段觸犯了爆炸罪或投毒罪的罪名其目的行為觸犯了殺人罪罪名是牽連犯。其實上述案例不是牽連犯而是競合犯因為殺人僅是行為人追求的犯罪目的和實施犯罪的動機為犯罪目的實現實施了一個爆炸或投毒的行為無法區分手段行為與目的行為不存在手段行為與目的行為的牽連關系實際是一個罪不是牽連犯。總之搶劫罪是實際上的數罪手段行為與目的行為也存在牽連關系但由于立法將數罪合并為一罪處罰在法學理論上稱之為結合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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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維護每個追求幸福的人的權利,幫助70歲的阿姨起訴成功離婚,獲得房屋折價款54萬元,要回婚前借款25萬元,銀行存款以及家具家電等其他財產兩方平分。愿我們都能勇敢面對生活中的每一次變遷,用智慧與愛,書寫各自美好的人生下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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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離婚判決的空間很大,法律適用和真實的世界一樣,不是非黑即白的,很多訴求可不可行,不是一句“行”或者“不行”就能回答的,我們不做思維僵化的“法條普法/講解”,一切都以案例說話;??要想在婚姻家事糾紛特別是離婚糾紛中實現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除了要看律師和經辦法官,也要看當事人的配合和努力,所涉糾紛很少存在必勝或必輸的訴求;
婚內協議怎么寫具有法律效力 婚內財產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的寫法如下: 夫妻雙方關系存續期間內,簽訂了婚內財產協議書,其應當符合以下條件,男女雙方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協議書是雙方自愿簽訂,并且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的,該協議具有法律效力。據此,婚內協議書只要符合了法律規定的形式條件和實質條件,便可以擁有法律效力了。
??婚前財富歸屬的基本法則: 按照現行法律規定,人結了婚,不論男女,婚前個人財產并不會自動變為共有。結婚,又不是搶劫,沒那么可怕! 婚前財富歸屬的基本法則: 第一,婚前財產的本尊,適用“戀愛關系原則”——我的就是我的,你的就是你的,不會自動轉化。 第二,婚前財產的婚后收益,適用“夫妻關系原則”——你的也是我的,我的也是你的。 第三,婚前財產的歸屬,可以通過婚姻協議來調節。這樣,前兩條規則就有變通的可能。 銀行賬戶有進有出,進進出出,過個三五年,甚至上十年,誰還能辨認出賬戶里的錢,哪些來自婚前存的,哪些又來自婚后的收入呢? 鐵打的賬戶,流水的存款。當你的婚前存款與婚后收入混同在一起時,一旦婚姻出問題,你就有可能面臨婚前財產流失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