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成立中止犯罪么



為客戶解決問題提供高效方案
讓優質法律服務觸手可及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如果是超出非法拘禁所應當采取的必要措施之外又對被害人實施暴力致其死亡的定故意殺人罪。非法拘禁罪侵害的對象是依法享有人身權利的任何自然人。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千零一十一條以非法拘禁等方式剝奪、限制他人的行動自由,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非法拘禁罪一般怎么判犯非法拘禁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非法拘禁罪可以不判刑嗎法院量刑會綜合考慮犯罪動機、主觀惡性、社會危害性、是否累犯、有無自首、立功等從輕減輕情節,以及當事人的認罪態度等因素確定,《刑法》第七十二條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非法拘禁和敲詐勒索可以數罪并罰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犯罪行為觸犯了非法拘禁和敲詐勒索可以數罪的并且兩罪都是處無期徒刑以下刑罰的可以數罪并罰。數罪中有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執行有期徒刑。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其中附加刑種類相同的合并執行種類不同的分別執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拘禁罪的從重處罰。1999年9月16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利用職權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行為的特征是非法拘禁共鳴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共鳴的身體自由。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非法拘禁罪的規定處罰。超出債務范圍非法拘禁罪是使用強制的手段限制受害人的人身自由,通過侵犯的主體、客體、主觀動機、客觀的條件來認定,非法拘禁是違法行為,犯罪嫌疑人需要承擔法律后果,具體的量刑標準根據犯罪情節的輕重來判定。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酒店本應該是合法經營、提供是讓人們休息、吃飯、喝酒、玩樂等等的服務的地方。可是現實生活中,有的酒店因為與犯罪分子有關系或者收受犯罪分子的錢財的犯罪分子提供犯罪條件,居然把自己的場所、房間給犯罪分子非法拘禁他人。這樣的非法酒店,當然應該受到法律的追究。有人報警公安警察到來時,這個酒店為非法收貨款的商家及其他們雇傭的黑社會作假證、說假話,向警察證實,沒有非法拘禁這個本來已經受到非法拘禁的拖欠貨款的顧客。這個案子中,這個酒店是給非法拘禁拖欠貨款客戶的犯罪行為提供條件,是本案的共犯。那么要債人在酒店非法拘禁欠債人酒店做偽證有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索債型非法拘禁辯護詞范文尊敬的審判長、陪審員,山東XX律師事務所接受本案被告人賈某某親屬的委托并征得其本人的同意本所指派XXX律師擔任本案被告人賈某某的辯護人今天依法出庭參加訴訟。本案與一般純粹的非法拘禁罪不同屬于索債型非法拘禁罪。我們知道該罪具有兩個明顯的特點,第一債權債務關系的存在是索債型非法拘禁罪的前提條件第二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是索債型非法拘禁罪的重要本質。因此辯護人認為依據我國刑法第27條規定被告人賈某某應認定為從犯。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所以也就是說,索取債務而對欠債人非法拘禁,依然會受到非法拘禁罪的懲罰;2、一般情況下是按照以上兩條規定進行處罰,但如果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話,這樣是利用職權犯了罪,會依法進行從重處罰。根據相關規定,如果是因為索取合法債務非法扣押或者拘禁欠債人的話,需要依照非法拘禁罪處以懲罰。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因此,團伙參與非法拘禁的從犯在定罪時需要綜合考慮其行為構成要素、心理狀態以及案件相關證據,以便依法進行刑事制裁,團伙參與非法拘禁的從犯怎么定罪對于團伙參與非法拘禁的從犯定罪,需要考慮的因素包括每個人的角色、行為的嚴重性、是否存在暴力或威脅等行為,以及受害人的情況,團伙參與非法拘禁的從犯如何定罪,要理解團伙參與非法拘禁的從犯如何定罪,我們需要了解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司法實踐,通過對團伙參與非法拘禁的從犯定罪的解析,我們可以看到司法的嚴明和公正性,也引發了我們對刑法的思考和對公共安全的重視。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非法拘禁并毆打人死亡怎樣認定1、法律主觀:應這樣認定非法拘禁并毆打致人死亡的行為:如果行為人是因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而致人死亡的,屬于非法拘禁罪的加重犯,應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非法拘禁他人并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依照故意殺人罪的規定定罪處罰,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管制或者 剝奪政治權利,法律客觀:《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任何單位和個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財產追索債務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予以拘留、罰款。只要債務是客觀存在的,應當以非法拘禁罪定罪處罰,同時也應確認行為人主觀上的索債目的。以上幾種情形,行為人主觀上仍是為了索取債務而對被害人實施扣押、拘禁等行為,因此仍應以非法拘禁罪定罪處罰,同時確認其主觀上的索債目的。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為討債而拘禁他人是犯罪嗎成立非法拘禁罪。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非法拘禁罪的,從重處罰。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三款明確規定,“為索取債務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非法拘禁罪的規定處罰。而如果是行為人為索取非法財物而扣押、拘禁他人的,按照司法解釋仍定非法拘禁罪行為人為索取高利貸、賭債等不受法律保護的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那么為討債而拘禁他人是犯罪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宋某等六人找到鄧某,強行將其押上車,帶往廈門。宋某等人在車上毆打鄧某,逼鄧某還錢并寫下欠條。最終,被告人宋某等六人討債未果反而入獄,并被閩侯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處相應有期徒刑。而該條第3款規定,“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以非法拘禁罪處罰。那么福建兩年來116人涉相關案件,索債型非法拘禁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非法拘禁罪的,從重處罰。除此情形外,符合其他的情形的,那么也可以以非法拘禁罪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立案。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拘禁罪的,從重處罰。從這一規定看,非法拘禁罪的成立沒有情節的規定,只要是實施了非法拘禁行為,不論時間長短,次數多少,惡劣程度輕重,就應該構成非法拘禁罪。對違犯者,應當依法懲處。這種扭送行為,包括在途中實施的捆綁、扣留等行為,不能認為是非法拘禁行為。構成非法拘禁罪必須是故意實施的行為。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內容:若是犯罪分子的行為直接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屬于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三款明確規定“為索取債務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非法拘禁罪的規定處罰。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成功案例】工程款拖欠10年、項目負責人離職,還能要回錢嗎?要賬路漫漫、時間不等人,陸先生已將近70歲的年紀,折騰了將近快10年了,依然沒有解決這個要賬難題!2023年3月,陸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來幫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專案組,幫助陸先生收集有力證據,因為工程距今時間久遠,需要迅速啟動立案程序。 庭審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對陸先生的實際施工人身份不予認可,認為工程是自己的項目部員工完成的。對此,天用律師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轉賬記錄和會議紀要,證明陸先生是實際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結算文件等多份資料,法院讓建筑工程公司核對賬目,但其也沒對出來,因此對方啞口無言。 最終法官按照天用律師的訴訟請求,全額支持了我方當事人主張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計225萬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審勝訴!歷時僅3個月,將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
生活中這類案件時有發生,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相互贈送禮物和金錢來表達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愛情中,雙方應當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錢作為衡量感情的標準,也不要被感情沖昏頭腦。為了避免雙方在分手后產生經濟糾紛,情侶之間的轉賬可進行備注款項性質并保留相關書面證據,以免日后產生糾紛。 如果能夠查明轉賬款項用途,雙方對此產生爭議時該如何認定戀愛期間轉賬的性質?一般來說,如果轉賬留言或紅包描述中,或在款項支付的前后聊天記錄中,表明款項是借款,那么可以認定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關款項要求對方返還。在特殊節日里轉賬的有特殊意義的數額,除非有證據證明是借款,否則法院無法支持要求返還的訴求。而戀人間的正常消費、密集、瑣碎的轉賬、來往可視為一般贈與,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還。 現實中還有一種情況,雙方往來款項超過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數額較大,一方主張是為促使雙方締結婚姻關系而給付的財物時,人民法院綜合考慮雙方當地習俗、給付的時間和方式、財物價值、給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實認定上述給付是否屬于彩禮性質,從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條 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條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 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債務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責任。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師費誰承擔? 在建工案件中發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訴后,在合同未約定律師費、保全費的情況下,能否主張律師費和保全費?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審審查中給出回應。 法院經審理查明—— 2015年,萬某掛靠在華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產對此明知,仍與之簽訂《工程承包意向書》,將舊城改造工程發包給沒有施工資質的萬某。 2016年,宏星房地產與華宇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其后華宇公司與萬某簽訂《內部承包協議書》,將舊城改造項目轉包給萬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萬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結清工程款,也未辦理竣工驗收。 萬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華宇和宏星承擔連帶責任,支付工程進度款686萬,律師費20萬,保全費用2.7萬及逾期利息1657萬。 一審法院判決—— 支持386萬的工程款及相應利息請求;就律師費和保全費,因律師費、訴訟保全擔保費均為萬某在訴訟過程中自行支出的訴訟成本,該費用雙方未有明確約定,且非因訴訟必須產生的費用,故其主張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 關于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學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確的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之規定,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某支付工程款。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某支付工程款386萬正確,本院予以維持。 關于一審判決對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認定是否正確的問題。本院認為,關于萬某主張的律師費200000元的問題。 盡管萬某與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對律師費的承擔并無約定,但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經被擅自使用的情況下,仍以各種理由抗辯,拖延承擔支付工程款義務,屬不誠信的訴訟行為,造成了司法資源的額外消耗和萬學才的額外支出。 且萬某因此次訴訟發生的律師費,既是其為對抗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為的額外支出,也是其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故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關于萬某主張的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問題。本案訴訟系因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萬學才工程款引起,萬某為實現其債權,申請財產保全,并以保險公司提供保全保險的方式進行財產擔保,系萬某為實現其債權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費用,屬于萬某的損失。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決,宏星房地產和華宇公司支付萬某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其它項予以維持。 華宇公司和宏星房地產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最高人民法院審查后認為—— 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是否應承擔律師費的問題。萬某因訴訟所發生的律師費和保全費屬于確定發生的支出,原審法院認為案涉工程已經實際交付使用,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拒不支付相應的工程款以致引發本案訴訟,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學才支付萬某為維護其合法權益所支出的費用并無不當。 故對宏星公司、華宇公司主張不應承擔律師費的再審請求,本院不予支持。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本意是合伙共同成立公司經營,不料合伙人之間卻產生分歧并導致被訴,邢律師再次力攬狂瀾,駁回對方全部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