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需要上報法院嗎



為客戶解決問題提供高效方案
讓優質法律服務觸手可及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幾個同級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審判。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刑事案件,(一)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案件(二)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高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是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上級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審判下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下級人民法院認為案情重大、復雜需要由上級人民法院審判的第一審刑事案件可以請求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審判。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對于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二年執行。采用槍決、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執行死刑的,應當事先層報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死刑立即執行除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判決的外,依法都應當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對于被判死刑緩期執行的各高級人民法院有權直接核準,無需上報。2011年5月24日,最高院發布2010年年度工作報告稱,最高院在審理死刑復核案件時,不是必須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均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規定,基層人民法院對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應當移送中級人民法院審判。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定是刑事案件: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普遍刑事案件;外國人犯罪的刑事案件。高級人民法院是地方各級人民法院體系中級別最高的一級,由于它負責對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和裁定的上訴和抗訴案件的審理,復核死刑案件和核準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的案件,以及對全省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進行監督。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執行死刑后在場書記員應當寫成筆錄。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執行死刑情況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執行死刑后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罪犯家屬。死刑復核是指人民法院對判處死刑的案件進行復核所遵循的一種特殊審判程序。高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不上訴的,和判處死刑的第二審案件,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執行時間是下級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執行死刑命令后的七日以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人民法院在交付執行死刑前,應當通知同級人民檢察院派員臨場監督。執行死刑后,在場書記員應當寫成筆錄。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執行死刑情況報告最高人民法院。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內容:在執行前,如果發現可能有錯誤,應當暫停執行,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執行死刑后,在場書記員應當寫成筆錄。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執行死刑情況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刑法規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的以外,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已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和軍事法院行使部分案件的死刑復核權。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強奸未成年人會被判死刑嗎?人民法院歷來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堅持零容忍態度,尤其是對那些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或者便利條件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堅決依法從嚴從重懲處,該判處死刑的堅決判處死刑,絕不姑息。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交通肇事可以移交當地法院嗎交通肇事罪移交到法院后一般需要一個月左右的時間才會開庭。對于刑事公訴案件刑事訴訟法中對法院審限有明確的規定即法院一般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所以法院會在審限到達之前提前安排開庭但具體的開庭時間還要承辦法官根據工作安排來定是不確定的。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那么交通肇事可以移交當地法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最高人民法院應當將死刑復核結果通報最高人民檢察院。只有死刑案件才需要經過死刑復核程序。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對于不核準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發回重新審判或者予以改判。第二百五十一條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死刑案件,應當訊問被告人,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應當將死刑復核結果通報最高人民檢察院。3、在嚴打時期,最高法院下放給某些刑事犯罪嚴重的省份的高級法院核準某些案件死刑的權力。實際上就是省高院代行了最高法的死刑核準權。這項權力現在在省一級已經被取消了。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第五十一條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的前提同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一樣,必須是“罪行極其嚴重”,應當判處死刑的。2、判處死刑緩期執行,是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和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現,可以不立即執行死刑。對于死刑緩期執行的,應當由中級人民法院或者高級人民法院判決,由高級人民法院核準后執行。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的以外,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所謂“刑場”是指傳統意義上由執行機關設置的執行死刑的場所。執行死刑應嚴格控制刑場,除依法執行死刑的司法工作人員以外,其他任何人不準進入刑場。執行死刑后,在場書記員應當寫成筆錄。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將執行死刑的情況以及所附執行死刑前后的照片,及時逐級報告核準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罪犯執行死刑后的尸體或火化后的骨灰,通知其家屬認領。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隨后在旁邊一名推自行車男子的提醒下王先生又趕緊將貨車開到一邊防止被大火引燃。火被撲滅后王先生發現之前推自行車的男子又回到現場看了一眼然后離開。根據王先生提供的線索警方很快將涉嫌放火的張某抓獲。據介紹張某自稱由于婚后長期未能生育等原因產生了憤世嫉俗的心理于是便通過燒車來尋求快感發泄苦悶。經過進一步偵查警方發現張某并非作案一起2015年年底至2016年9月期間張某在北京朝陽區、通州區等地多次縱火共燒毀汽車20余輛。被害人如何要求賠償徐州刑事犯罪律師稱張某為毀壞他人車輛而故意縱火造成了重大損失的行為構成刑法中的放火罪。損害極端嚴重的處死刑或無期徒刑。那么男子發泄苦悶燒車法院依法判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對于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二年執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的以外,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三中院的勝訴判決 2014年10年前的合作事項,現在卻以借貸被起訴,經歷了一審二審法院最終核實事實,避免了百萬以上的損失??????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繼承人若與被繼承人共同居住且盡到主要贍養義務的,法院可以酌定多分遺產。打官司打的是證據,在孝敬老人時,別忘了留下相應證據備用,在產生繼承糾紛時方能占據主動權。
離婚后沒有分居,孩子由雙方共同撫養,分居后主張該期間的撫養費,法院不會支持。
雙方均為中國國籍,但結婚證是在國外領取,感情破裂后如何離婚?這種情況下可以通過法院訴訟離婚,若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的,也可以申請法院調解離婚
勝訴判決書來了,對方過錯導致感情破裂,雙方協議離婚時把一套現價商品房贈與給孩子,孩子簽署了一份《自愿放棄房屋產權》的聲明后,該房屋立即就變成了離婚后沒有處理的共同財產,于是我方不但主張對方過錯要求多分,還要求扣除房屋未來涉及繳納的35%土地收益款項,同時要求對方騰退該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訴訟請求。大家不要覺得離婚后財產糾紛就不涉及離婚時的過錯了,這個判決已經證明過錯方是要承擔少分財產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