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功表現怎么算?


為客戶解決問題提供高效方案
讓優質法律服務觸手可及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一、刑法中的重大立功是指什么1、刑法中的重大立功是指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刑法規定,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屬于立功。減刑的幅度應當根據不同的刑種和刑期加以確定。為了考察受刑人是否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必須經過一定的服刑期限加以考驗和觀察。根據前引司法解釋第3條的規定,有期徒刑罪犯的減刑起始時間為: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執行一年半以上方可減刑。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僅舉報他人的犯罪行為可以認定為立功。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因此,不能以對被揭發、被抓獲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實際判處結果來判定犯罪分子的行為是否屬于有重大立功表現。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八條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我國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那么犯人檢舉自己算是立功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在現實生活中,某些犯罪分子揭發他人重大犯罪行為屬于重大立功表現。那么,大家知道重大立功表現的量刑標準是什么嗎?今天,大律網小編整理了相關內容,供大家參考學習,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前款所稱“重大犯罪”、“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標準,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全國范圍內有較大影響等情形。重大立功的認定情形有:(一)犯罪分子有檢舉、揭發他人重大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二)提供偵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線索,經查證屬實;(三)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四)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五)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等表現的。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的罪犯,在執行期間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應當依法予以減刑、假釋的時候,由執行機關提出建議書,報請人民法院審核裁定,并將建議書副本抄送人民檢察院。第二百七十四條人民檢察院認為人民法院減刑、假釋的裁定不當,應當在收到裁定書副本后二十日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糾正意見。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罪犯在服刑期間又犯罪的,或者發現了判決的時候所沒有發現的罪行,由執行機關移送人民檢察院處理。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的罪犯,在執行期間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應當依法予以減刑、假釋的時候,由執行機關提出建議書,報請人民法院審核裁定,并將建議書副本抄送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意見。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內容:我國《刑法》明文規定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公安機關根據被告人供述抓獲同案犯的不應認定其有立功表現。被告人在公安機關抓獲同案犯過程中確實起到協助作用的例如經被告人現場指認、辨認抓獲了同案犯被告人帶領公安人員抓獲了同案犯被告人提供了不為有關機關掌握或者有關機關按照正常工作程序無法掌握的同案犯藏匿的線索有關機關據此抓獲了同案犯被告人交代了與同案犯的聯系方式又按要求與對方聯絡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抓獲了同案犯等屬于協助司法機關抓獲同案犯應認定為立功。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對于犯罪分子來說,如果有進行自首的行為,并且還有立功的表現的話,如果犯罪行為并不是特別嚴重的情況下,甚至可以免除刑罰,如果犯罪行為比較嚴重的情況下,可以進行一定比例的減刑。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八條,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老板局限性的主要表現 1. 戰略視野局限 表現:過度依賴經驗決策,缺乏行業前瞻性,錯失轉型機會(如傳統企業忽視數字化轉型)。 2. 管理能力瓶頸 表現:企業規模擴大后,仍用“人治”代替制度,導致效率低下或團隊失控。 3. 思維固化與學習惰性 表現:拒絕新知識(如數字化工具、新興商業模式),憑直覺否定專業建議。 4. 用人局限 表現:任人唯親、忌憚下屬能力過強,導致團隊平庸化。 5. 風險偏好失衡 表現:要么過度保守(不敢投資創新),要么盲目擴張(如樂視生態化反)。 6. 價值觀與文化缺陷 表現:老板個人價值觀(如功利主義、專制)滲透企業,阻礙長期健康發展。
為什么法律經常說夫妻感情破裂,而不是夫妻愛情破裂?因為在一起久了,不止有愛,還有依賴,如果失去了,那不僅是痛,而是遺憾。世界上不愛的理由有很多,而愛的表現只有一個,就是什么時候都想和你在一起,所以才叫夫妻感情,而不叫夫妻愛情。世界這么大,還是遇見你多少次瘋狂,多少天真。
12月收官之月,再獲錦旗一面。歷經兩場訴訟,全面對比了雙方律師費表現后,當事人一直夸贊我們律師辦案想得比對方律師周全和認真,案件分析得比對方透徹,聽完心里美滋滋的,果然金杯銀杯不如老百姓的好口碑最讓人欣喜。
曾經炙手可熱的教培行業,在“雙減”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項目投資人剛剛交費,還沒來得及開展業務,就被狠狠“潑了一盆冷水”,這種情況下,加盟費還能退嗎? 1加盟培訓機構遇難題 步入退休年齡的張阿姨一直非常熱愛教育行業,想著正好利用退休時間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情。與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張阿姨計劃開展課外培訓班,女兒劉女士對母親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張阿姨與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簽訂《***美術中心特許經營協議書》及《補充協議書》,約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權張阿姨在約定期限內使用其經營資源在天津市某市區經營所許可的業務。張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許經營費15萬元、兩年特許權使用費共4萬元,另支付培生項目定金1000元。但協議簽訂后沒多久,2020年全國疫情暴發,線下培訓班紛紛關門停業,行業勢頭不斷下滑。而此時,張阿姨多次與項目負責人電話、微信溝通開業地點,教育有限公司始終未能確定張阿姨的經營場所位置,導致張阿姨無法按照協議約定正常經營。 2創業選擇行業至關重要 屋漏偏逢連夜雨,疫情還未完全散去,國家又在2021年突然發布“雙減”政策,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張阿姨無法取得開辦運營加盟分中心所需的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等。培訓班未開業就“涼涼”,張阿姨心里也開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發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總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復說會安排人員聯系,但一直沒有解除合同,也沒有給張阿姨退費,就這樣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時間里,此事就成了張阿姨的心病。為了減輕張阿姨的焦慮與無助,女兒劉女士主動承擔解決問題的重任,積極幫助母親尋求法律幫助。 3解決退費同時解決情緒問題 在2022年2月,劉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幫助母親要回費用。天用律師仔細研究資料后,發現張阿姨與教育有限公司簽署的協議中,有多個條款對我方當事人來說十分不利。與劉女士溝通情況后,她有點想要放棄,對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師鼓勵她說:“毛主席曾說過,做最壞的打算,盡最大的努力。我們一定會全力爭取,勝利的希望還是有的!你不信我,還不信毛主席嗎?”天用律師的一番話點醒了劉女士,也激勵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風險的,但要相信律師的專業能力,積極配合、共同努力,才能獲得勝利。資料準備、立案程序在有序進行中,而在此期間,劉女士非常焦慮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慮一方面來自母親對于本案的各種擔憂與喋喋不休地嘮叨,另一方面自己處于離婚狀態,獨自撫養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與撫養費,導致自己養育孩子經濟壓力非常大。兩方面的心理壓力使劉女士憂思過度,陷入輕微抑郁的狀態。她頻繁給天用律師發微信訴苦,言語間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難了,活著沒意思……”這種危險的信號。天用律師在辦案的同時,總是抽出空閑時間對劉女士給予暖心安慰和耐心開導,甚至在劉女士心情極度消極的時候,天用律師特意到劉女士所在地見面溝通。“你是女兒,也是母親,要擔負起家庭的責任,不能這樣消極下去!面對困難也要堅強起來,給自己的孩子做一個好榜樣!”......或許是天用律師的真誠解開了劉女士的心結,在精神上極大鼓舞了她,自此與她溝通案件情況,很明顯看出她比之前變得樂觀與積極。終于迎來了開庭的日子,劉女士與天用律師一同參加了庭審。天用律師在庭審中表明,自協議簽訂后,因教育有限公司無法確定我方當事人的經營場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許經營資質是簽署特許經營協議書的基礎,但教育有限公司無相關資質及因“雙減”政策落地后無法辦理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致使雙方之間簽訂的《協議書》目的無法實現,所以教育有限公司應將相關費用退還給我方當事人。面對天用律師舉證的協議、信息查詢樣本、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錄音等十幾項證據,法官十分認可,一審判決雙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還張阿姨全部費用。 4是律師也是人生導師 在困難與挑戰面前,天用律師表現出專業與不屈,最終獲得了勝訴! 天用律師不僅解決了張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難題,同時也給了她們母女精神上的激勵與振奮,讓她們看到了生活充滿陽光與美好的一面!張阿姨與劉女士特意為天用律師送來一面錦旗!律師的職責不僅是解決法律難題,更是對當事人的一種人生救贖!后續張阿姨又把自己親戚遇到的法律難題委托給天用律所,這就是專業與口碑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