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后重大立功表現會不會減刑

導讀:
對于犯罪分子來說,如果有進行自首的行為,并且還有立功的表現的話,如果犯罪行為并不是特別嚴重的情況下,甚至可以免除刑罰,如果犯罪行為比較嚴重的情況下,可以進行一定比例的減刑。
一、自首后重大立功表現會不會減刑
自首后重大立功表現如果又符合以下條件的會減刑:
1、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
2、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
3、法律依據:《刑法》第七十八條
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二、重大立功的表現有哪些
1、檢舉、揭發他人重大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
2、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所謂“重大犯罪”、“重點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標準,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全國范圍內有較大影響的情形。
3、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4、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5、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6、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7、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8、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于犯罪分子來說,如果有進行自首的行為,并且還有立功的表現的話,如果犯罪行為并不是特別嚴重的情況下,甚至可以免除刑罰,如果犯罪行為比較嚴重的情況下,可以進行一定比例的減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