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認定家庭暴力,家庭暴力能否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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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未盡此義務造成損害的應當要負損害賠償責任。在緊急情況下,可以減輕管理人的注意義務,即管理人為避免本人的身體、名譽或者財產所遭受的緊急損害,而進行事務管理的,對于因此而對本人所產生的損害,除非其有惡意或重大過失,不負賠償責任。一般情況下管理人的損害賠償請求必須與本人的利益存在適當的比例,這個比值原則上不能大于1,超過部分,即為不當。那么無因管理中的賠償責任如何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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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事人之間無有效約定的,離婚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酌定:1)過錯方的經濟能力;2)過錯方侵權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3)過錯方的認錯態度;4)侵權行為造成的后果;5)受害人自身、家庭經濟狀況;6)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在確定損害賠償數額上,各個國家的標準大相徑庭。例如在日本,將由于離婚而請求的精神損害賠償稱之為離婚撫慰金,而金額的確定由法官以自由心證之原則來量定,并且沒有必要顯示該數額的算定依據。在目前法官水平不齊的情況下,應盡快通過立法實行精神損害賠償數額表格化或定額化,也就是認定賠償數額客觀化。那么認定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應考慮的因素。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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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是《婚姻法》所規定的無過錯方,并不認為在離婚問題上必須完全無過錯。上述案例中,盧*平于訴訟離婚過程中提出因張*蕓與他人同居,是其過錯導致離婚,要求張*蕓賠償精神損失。法院認為,張*蕓有配偶而與他人同居,盧*平有家庭暴力行為,雙方行為都對夫妻感情破裂產生影響,均有過錯,故對其要求損害賠償的請求不予支持。反之,如盧*平僅僅脾氣暴躁,在日常生活中比較嘮叨,經常數落張*蕓,此時盧*平應認定為無過錯。那么離婚損害賠償中怎么認定無過錯方。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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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損害賠償對“過錯”認定的證據要求《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由此可見,法律規定的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范圍僅有以上四種情形,并未設定兜底條款。對于其中的第二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無疑成為了“小三”問題的賠償請求基礎。因此,對于“小三”的存在,作為無過錯方需舉證證明過錯方與“小三”同居,現實中的“情人關系”、“一夜情”等均不屬于“同居”。那么離婚損害賠償對“過錯”認定的證據要求。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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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損害賠償的認定方法:第一、有法定的損害結果。這三方面的損害事實是構成離婚侵權行為的必要條件,但按照婚姻法的要求,提起離婚損害賠償必須導致離婚這個法定要件,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只有導致離婚,無過錯方才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二十九條也明確了:“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對于當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提出的損害賠償請求,不予支持。”因此,離婚損害賠償必須以離婚為前提,離婚是法定的損害結果,只有婚姻關系的解除,無過錯方才能提起損害賠償。離婚損害侵權的主觀過錯,應為故意形式。過失在離婚損害中根本不存在。那么離婚損害賠償的認定方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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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事后,因賠償問題協商不一致,陳某家屬將相關人員告上法庭。經過法院審理認定,陳某作為行人在橫過馬路時沒有走人行橫道,對于事故發生的過錯程度較大,應當承擔主要責任。貨車司機王某忽視行車安全,對于事故的發生也存在一定過錯,應當承擔次要責任。最終,法院判決王某和陳某對損害后果分別承擔40%和60%的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那么不走人行橫道被撞責任如何認定,可請求哪些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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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通事故賠償協議的效力認定原則上說只要當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經過平等協商自愿達成賠償協議并且該協議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損害公共利益的該賠償協議應該就是有效的。相關法律依據1、合同法第條有下列情形之的合同無效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那么交通事故賠償協議的效力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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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責任認定書多久才賠償交通事故理賠期限是指保險條款規定的保險人接受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提出的請求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的期限。被保險人應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處理結案之日起10天內向保險人提交。那么責任認定書多久才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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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損害賠償,是指夫妻一方有過錯致使婚姻家庭關系破裂,離婚時對無過錯的一方所受的損失,有過錯的一方應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如在戀愛期間所發生的侵權損害,在結婚之后離婚時,不能對此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而婚姻法第46條的規定離婚損害的侵權行為只有特定的四種形式,這四種侵權行為只能是對他人人身權利的侵害。而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提出則有限制條件,即必須以離婚為前提。由于我國的離婚損害賠償實質上是離因損害賠償,即認為離婚損害賠償基于侵權行為。離婚損害賠償的構成要件也是以此為基礎來構建的。那么-談離婚損害賠償的條件和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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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不起訴離婚而單獨依據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離婚損害賠償必須以離婚為前提,離婚是法定的損害結果,只有婚姻關系的解除,無過錯方才能提起損害賠償。那么離婚損害賠償的認定標準是如何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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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是配偶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終止婚姻關系的一種行為,而精神損害賠償更是在離婚中所產生的必定方式。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物質損害賠償可以支付賠償金等方式承擔;精神損害賠償可以根據無過錯方的請求判令有過錯方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那么如何能認定為離婚損害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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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新的《婚姻法》首次確立了離婚精神損害賠償制度,不僅完善了婚姻法的立法體例,也為制裁有過錯方、保護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提供了法律依據。如何掌握精神損害賠償的標準和具體數額是法學理論界和司法實務界亟待解決的問題。本文擬對離婚案件精神損害賠償的標準進行探討,以期有益于司法實踐。因為多數請求離婚損害賠償的案件并沒有造成財產損失,而是因一方不履行婚姻義務,給另一方造成精神上的傷害。那么離婚案件中精神損害賠償數額認定的探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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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關于賠償范圍的認定第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條規定的“人身傷亡”是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生命權、健康權等人身權益所造成的損害包括侵權責任法第條和第條規定的各項損害。第條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那么關于賠償范圍的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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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筆者試就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幾種賠償主體資格和責任的確定試談個人的看法和見解。對于把受害人列為原告這不會產生導議。從該條款可以看出在機動車事故損害賠償責任的順序首先是交通事故的直接責任人即造成事故的駕者單位或車主作為第一順序責任人僅限于駕駛者系執行職務中致害之時。那么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及親屬請求賠償的主體資格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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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損害賠償如何認定至今我國的立法和司法均未承認違約責任中包含有精神損害賠償,此條之中的精神損害賠償也應屬侵權責任賠償。“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不起訴離婚而單獨依據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離婚損害賠償必須以離婚為前提,離婚是法定的損害結果,只有婚姻關系的解除,無過錯方才能提起損害賠償。只有這種直接的因果關系才能提出離婚損害賠償。相反,離婚的原因不是新婚姻法規定的四種情形行為之一引起的,也不能提起離婚損害賠償。這是婚姻法從離婚損害賠償的構成要件上要求有法定的原因造成法定的損害結果。那么離婚損害賠償如何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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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男方在情人節給第三人轉賬520,5.2,1314,在其他時期買女性內褲,女士化妝品。我們主張男方出軌,男方否認,法院認定男方存在婚內過錯,賠償女方2萬元精神損失費。
王女士因交通事故死亡,交警隊認定為同等責任,王女士家屬對事故責任不認可,委托了元甲律所,元甲律所接受委托后查看了事發路段監控錄像,對案件進行了充分的準備,最終不僅為王女士家屬爭取到60%的賠償比例,而且爭取了王女士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殘疾人長子20年被扶養人生活費,共計117萬余元的賠償款,家屬對判決結果非常滿意。
真實案例,婚內男方在情人節給第三人轉賬520,5.2,1314,在其它時期買女性內褲,女士化妝品。我們主張男方出軌,男方否認,法院認定男方存在婚內過錯,賠償女方2萬元精神損失費。如果你和你身邊的朋友也遇見過相似的情況,可以咨詢我,給到你專業的指導。
代駕司機駕車撞人,誰來擔責?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馬某赴宴飲酒后欲回家,因是開車來的,其便登陸某科技公司運營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駕”板塊發出訂單,過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駕員趙某接單并趕來,按照訂單路線送馬某回家。 不料,車輛剛行駛到通州區某路段時,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橫過道路,趙某剎車不及將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車輛損壞,胡某等三人均受傷。 事故經交管部門認定,趙某為全部責任,胡某等三人均為無責任。胡某傷情經過鑒定為輕度智能障礙,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極重度受限符合七級傷殘;右上肢肌力IV級符合八級傷殘;開顱術后符合十級傷殘(綜合賠償指數50%)。 事發后胡某找到車輛使用人馬某、代駕員趙某、出行小程序的運營方某科技公司、代駕平臺的服務提供方亦即趙某的雇傭單位某人力公司、車輛三者險的保險公司協商賠償問題,但未達成一致意見,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趙某、馬某、某保險公司共同賠償各項損失1187976.1元。 庭審中,某科技公司辯稱自己僅是代駕交易平臺的經營者,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信息服務,勞務公司為代駕服務提供方,根據相關規定對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和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作出了明確的區分和規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答辯人僅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并非適格被告,亦非侵權人,不承擔責任。 某保險公司辯稱愿意在保險限額內賠償,但是本次事故傷者較多,共用保險限額。某人力公司辯稱先由保險公司理賠,司機趙某系職務行為,針對超出保險范圍外,應由司機趙某承擔的賠償責任答辯人愿意承擔。趙某、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處理。 法院審理 本案審理過程中,雙方對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險和商業三者險限額內賠償金額并無異議,但是對于誰是超出保險理賠限額之外的賠償責任主體、作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的經營者某科技公司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存在爭議。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為平臺內代駕服務的提供方應當承擔服務提供者的民事責任,另一方面作為代駕司機趙某的雇傭單位,亦應當承擔雇主責任。而關于某科技公司的責任認定,其作為某出行交易平臺中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代駕信息服務的主體,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發布等服務,具有對平臺內經營者資質進行審核的義務,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代駕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情況下需要與某人力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駕司機趙某所持駕駛證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強制性規定的不宜駕駛情況,代駕司機于事故發生之前亦處于平穩駕駛環境,故無證據證明某科技公司未盡到審核義務,某科技公司也無法預知事故的發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擔法律責任。 綜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損失,應由趙某的用人單位也即平臺內代駕服務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賠償。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車輛保險公司應當對原告的合理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最終,通州法院判決原告保險限額之外的合理損失費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擔,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判決做出后,原被告雙方均未提起上訴。本案現已生效。
車輛被撞,法院支持折舊費嗎? 2023年3月,吳某駕駛一輕型欄板貨車因操作不當碰撞到由張某駕駛的一輕型箱式貨車,造成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經當地交通警察大隊認定,吳某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張某在其車輛維修完成后提起訴訟,以其車輛受損導致嚴重貶值,且今后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的保養和修車將產生重大損失等為由,要求賠償其折舊費30000元等費用。 裁判結果 一審法院認為: 因車輛折舊費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賠償范圍,對該訴訟請求一審法院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之規定,本案中,張某訴請的車輛折舊費不屬于法律規定的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賠償范圍,且該車輛使用多年,張某亦未提交證據證實其主張的折舊費30000元系如何計算認定的。因該項請求無事實和法律依據,二審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說法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車輛折舊費(即貶值損失)不屬于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賠償范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網“關于交通事故車輛貶值損失賠償問題的建議”的答復,最高人民法院認為: (1)雖然理論上不少觀點認為貶值損失具有可賠償性,但仍存有較多爭議,比如因維修導致零部件以舊換新是否存在溢價,從而產生損益相抵的問題等; (2)貶值損失的可賠償性要兼顧一國的道路交通實際狀況。在事故率比較高、人們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尚需提高的我國,賠償貶值損失會加重道路交通參與人的負擔,不利于社會經濟發展; (3)我國目前鑒定市場尚不規范,鑒定機構在逐利目的驅動下,對貶值損失的確定具有較大的任意性。由于貶值損失數額確定的不科學,導致可能出現案件實質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權人的負擔; (4)客觀上講,貶值損失幾乎在每輛發生事故的機動車上都會存在,規定貶值損失可能導致本不會成訴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減少糾紛。 因此,在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對車輛折舊費的認定持謹慎態度,原則上不予支持,僅在少數特殊、極端情形下,可以考慮予以適當賠償,但必須慎重考量,嚴格把握,以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公平公正。
交通事故在線咨詢:小區內發生的交通事故不屬于道路交通事故? 對于小區內的道路發生的交通事故,原則上應當作為普通民事侵權行為,不屬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管轄和職責范圍。其損害賠償事宜,應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訴訟。 如果當事人要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公安機關原則上也可以接受。為了方便事故當事人及時解決糾紛,如果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的,公安機關可參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執行。即指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應當參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處理交通事故等相關規定處理,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進行現場處理,搜集證據,進行相關鑒定;根據事故現場勘察、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接受當事人的請求,對當事人之間關于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進行調解,賠償標準參照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執行,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