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走人行橫道被撞責任如何認定,可請求哪些賠償

導讀:
事后,因賠償問題協商不一致,陳某家屬將相關人員告上法庭。經過法院審理認定,陳某作為行人在橫過馬路時沒有走人行橫道,對于事故發生的過錯程度較大,應當承擔主要責任。貨車司機王某忽視行車安全,對于事故的發生也存在一定過錯,應當承擔次要責任。最終,法院判決王某和陳某對損害后果分別承擔40%和60%的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那么不走人行橫道被撞責任如何認定,可請求哪些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事后,因賠償問題協商不一致,陳某家屬將相關人員告上法庭。經過法院審理認定,陳某作為行人在橫過馬路時沒有走人行橫道,對于事故發生的過錯程度較大,應當承擔主要責任。貨車司機王某忽視行車安全,對于事故的發生也存在一定過錯,應當承擔次要責任。最終,法院判決王某和陳某對損害后果分別承擔40%和60%的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關于不走人行橫道被撞責任如何認定,可請求哪些賠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不走人行橫道被撞責任怎么認定
行人陳某在過馬路時候沒有走人行通道,結果不幸被大貨車撞到身亡。事后,因賠償問題協商不一致,陳某家屬將相關人員告上法庭。經過法院審理認定,陳某作為行人在橫過馬路時沒有走人行橫道,對于事故發生的過錯程度較大,應當承擔主要責任。貨車司機王某忽視行車安全,對于事故的發生也存在一定過錯,應當承擔次要責任。最終,法院判決王某和陳某對損害后果分別承擔40%和60%的責任。
相關法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可請求哪些賠償
發生事故后,受害人或其家屬有權提起哪些賠償項目?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造成人身損害的,可以要求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對此,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如果因傷致殘的,還可以要求賠償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對此也應當予以賠償。
如果造成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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