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執行應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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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是許多人對于股權質押并不是十分了解,比如股權質押執行財產可以嗎?“股權質押”是股東對其財產的處分,與標的公司的“財產”無直接關系。(六)在辦理股權質押貸款前,銀行應充分調查分析借款人和質押股份所在公司的管理水平、財務狀況、市場競爭力、發展前景和產權是否明晰等,對融資目的和投資項目進行科學論證,預測借款人未來償債能力和股權質押的實力。對行使質押權而取得的股份,按照《商業銀行法》第42雜的規定,應當自取得之日起一年內予以處分,保全信貸資產。那么股權質押執行財產可以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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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人能否執行債務人在公司中的股權依據法律的規定,債務人不執行法院判決結果的,債務人如果在公司中有股份的,法院可以對股權進行查封、凍結。被凍結、拍賣股權的上市公司非依據法定程序確定為案件當事人或者被執行人,人民法院不得對其采取保全或執行措施。第四條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中,股權持有人或者所有權人作為債務人,如有償還能力的,人民法院一般不應對其股權采取凍結保全措施。拍賣是人民法院以公開的形式、競爭的方式,按最高的價格當場成交,出售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那么債權人能否執行債務人在公司中的股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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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股權代持法律風險:名義股東與實際出資人之間的股權代持協議不能規避的法律風險 名義股東惡意侵犯實際出資人合法權益 由于在工商部門向外公式出來的信息上,名義股東是公司唯一合法股東,如果實際股東和名義股東之間的股權代持協議不符合《合同法》的規定,可能會被認定為無效,導致實際股東無法通過名義股東來參與公司的管理,股權代持人的風險有:法律效力被否定的風險、顯名股東惡意侵害權益的風險、隱名股東難以確立股東身份風險、顯名股強制執行的風險等,具體情況下可以根據股權代持協議的相關規定來處理。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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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院能執行債務人認繳的股權嗎債務人認繳股權如果已經出資的是屬于債務人的財產之一所以法院是可以強制執行認繳股權的法院可以拍賣股權變現。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那么法院能執行債務人認繳的股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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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過半數的股東不同意,又不購買該出質的股權,則視為同意出質。當股權明顯低于質押時的價值時,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提供相應的擔保,出質人不提供的,質權人可以出賣該股權,提前清償債務。那么股權質押的執行流程有哪些?股權質押的條件有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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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具體到股權轉讓糾紛,股權轉讓這一義務屬于反映此類合同本質特征的義務,則以履行股權轉讓義務一方所在地或轉讓股權的行為地(即公司住所地)作為合同履行地,如上所述,在適用《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關于合同糾紛的規則確認股權轉讓糾紛地域管轄的基礎上,仍需根據訴爭議標的的種類進而確定合同履行地,故股權轉讓糾紛應依據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來確定管轄法院,第72條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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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股權變更,大家都知道是企業經常慣用的債務轉移的一種方式,申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財產包括貨幣、不動產、股權等,那么,申請執行人不配合股權變更可以提存嗎?下面由大律網專業律師為大家進行解答。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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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被執行人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書的,申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財產包括貨幣、不動產、股權等,那么申請執行人不配合股權變更能否提存?下面由大律網小編為讀者進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識對讀者有所幫助。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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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這是根據股權轉讓在公司法上有無規定而作的劃分。特殊轉讓指公司法沒規定的轉讓如股權的出質和因離婚、繼承和執行等而導致的股權轉讓。法定轉讓是依法發生的轉讓如股份的繼承等。那么股權轉讓合同是否買賣合同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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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公司債權人請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在未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已經承擔上述責任其他債權人提出相同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那么如何執行債務人認繳未出資股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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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3. 人民法院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需要補充材料的,會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執行人在指定期限內補正4. 執行立案后,錄入法院辦案系統,公開執行案件信息5. 法官操作人民法院執行網絡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名下財產進行全面查控(銀行存款、網絡銀行賬戶、證券、股權、不動產、機動車輛、保險理財等)6. 根據查控結果分別處理(1)被執行人有銀行存款直接劃撥到法院賬戶,支付申請執行人,執行結案,判決生效,對方拒不執行1. 本人或律師查詢和了解財產線索2. 起草《強制執行申請書》,提交至一審人民法院(或同級的被執行人財產所在地法院)附強制執行申請書格式及寫作要求 補充:根據《民事訴訟法》(2021修正)第246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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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現該股東因債務糾紛被法院終審判決還款。請問如果該股東還不了,法院會不會強行以其在公司的股權抵償債務解答:如果該股東未清償法院裁判確定的法律義務,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將啟動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該股東的股權。對于通過強制執行程序購買股權的新股東,公司和其他股東不得否認其效力,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并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此項對于公司章程的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而直接發生效力。那么股東負債債權人如何強制執行股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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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特殊轉讓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沒規定的轉讓,如股權的出質和因離婚、繼承和執行等而導致的股權轉讓。這是根據受讓人的不同而作的分類。外部轉讓,是指部分股東將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轉讓給股東以外的第三人。這是根據標的在轉讓中是否分割而作的劃分。法定轉讓是依法發生的轉讓,如股份的繼承等。例如,退股是基于司法權而發生的,具有強制性,可被視為一種強制轉讓。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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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人享有的質權稱為股權質權。公司股權質押在質押標的、公示方式等五個方面不同于動產和普通權利質押,股權質押合同的生效不同于股權質權的生效,我國擔保法中沒有對兩者進行區分,有限責任公司股份質押時, 也存在一些的不足。股權質押與動產質押、普通權利質押相比, 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動產質押中的動產、普通權利質押中的權利所表彰的財產價值較為固定,而股權質押中的股權所表彰的財產價值, 卻由于公司的贏利狀況、 財務狀況、贏利前景和股市景氣程度的變化, 而處于不斷變化的過程中,從而質押股權的價值具有高度的變動性與不穩定性。那么公司股權質押怎么執行,其效力如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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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官司贏了,被執行人仍不還錢,怎么辦?丁女士與王某是多年的朋友關系,進入四十不惑年齡的王某,近年間卻不務正業,養成了游手好閑、沉迷賭博的惡習。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語下,丁女士頭腦一熱,以自身征信為王某辦理了貸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導丁女士通過銀行轉賬、微信轉賬、現金存款等多種方式將貸款轉入王某指定的賬戶。 上述操作一氣呵成,等丁女士冷靜下來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騙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時進行補救措施,她強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條,確認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額730000元,逾期月息為 1.2%,且承諾完全由王某承擔所有貸款費用并按銀行分期要求償還貸款。 雖然手里握著欠條,丁女士仍然沒有能夠高枕無憂!借款到期后,王某隨即開始拖延還款,丁女士多次催討,王某未全額還款,僅償還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諾給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貸款報酬費也未支付。 因王某嚴重違約的不誠信行為,丁女士面臨著巨額還貸壓力,經濟上與心理上均遭受重創。丁女士為了盡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詢委托。 天用律師指導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證據并積極準備訴訟資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師的全力爭取下,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王某分期進行償還丁女士 67萬元、貸款委托費 3 萬元、律師費 11萬元、保全擔保費 1000 元。 官司贏了,本以為王某會乖乖還款,萬萬沒想到雙方達成調解書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還款責任,還以種種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審理,天用律師催促法院做了幾次與被執行人王某的談話,讓法官親自見證被執行的言而無信與蔑視法律的威嚴,為后來的拘留埋下了伏筆! 在一次約定好的談話中,被執行人又出爾反爾,這下徹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師趁勢申請拘留被執行人,得到批準!最終被執行人被拘留15天。 后來經過天用律師和解談判,被執行人現行每月還款5000元,丁女士對天用律師的盡職盡責非常感動,對此結果也很滿意,給天用律所送來了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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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1月29日施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判決包括調解書、支付令。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私下簽的和解協議可以強制執行嗎?#債權債務律師
執行案件怎么解決更好呢?
欠錢不還起訴后多久可以強制執行: 欠款起訴后六個月內可強制執行。在法院執行立案之后,法院應該在六個月之內采取執行措施。如果法院在六個月內不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可以向上一級的法院申請提級執行。 起訴欠錢不還的情況,在判決書生效后的兩年內可以申請強制執行。起訴欠款,需要在判決書生效后,并且對方拒絕履行時,才能強制執行。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如果判決生效后,欠款人拒絕履行的,則對方當事人可以在二年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