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攜程購買了海南航空的機票,中途由于航班取消,轉到了天津航空。但由于攜程和航司之前信息不透明,溝通不及時,導致機票無法全額取消。請問我該怎么投訴?應該投訴攜程還是航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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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航空運輸中服務方的義務有哪些1、基本義務保障旅客的旅行安全及時將旅客運送至約定目的地2、為旅客提供良好服務的義務3、保證按照公布實施的航班時刻為旅客提供乘機便利的義務4、保證飛行安全和航班正常認真做好服務工作的義務5、航空運輸過程中盡力救護傷病旅客的義務6、自身原因航班延誤或取消時向旅客提供食宿等必要服務的義務7、非自身原因航班延誤或取消時對旅客的協助義務8、經停地航班延誤或取消時對旅客無條件提供服務和及時通知義務9、協同配合保障航班正常義務。那么航空運輸中服務方的義務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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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提起訴訟,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8條規定,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 運輸合同糾紛 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 人民法院管轄,運輸合同糾紛的法律規定運輸合同糾紛管轄法院的規定: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二十七條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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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因航班取消而多支付230元機票款的張先生昨日拿到了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法院依法支持了他的訴訟請求,判決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其經濟損失230元。原告張先生訴稱,原告于2006年4月底,通過攜程旅行網購買了被告東方航空公司2006年5月4日從北京飛往上海的5104次航班,起飛時間為上午9時,票價合計人民幣560元。2006年4月30日,原告接到攜程旅行網的通知,稱5104次航班被東方航空公司取消,改為上午10時起飛的5106次航班。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與東方航空公司之間的運輸合同已經成立。現被告無故取消航班已構成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那么航空公司取消航班被判補乘客差價。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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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航空公司超售機票,乘客可獲得哪些賠償?經過協商,航空公司將鄭先生夫婦安排在了第二天早上同一時間去深圳的航班,并給予鄭先生500元的賠償。另外在補償金額低于200元時,深航將按照200元的標準作出補償。在具體的賠償及服務細節上,各航空公司有些許差別,乘客可前往各航空公司官網或致電客服查詢。那么航空公司超售機票,乘客可獲得哪些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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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3.第十二條(4)及十三條規定:“收貨人一旦接受航空運單并提取貨物后,托運人對貨物的處置權即告終止,”此時只能由收貨人行使向承運人投訴,提出索賠的要求的權利,在延遲交貨的情況下,收貨人應于貨物收到之日后14天之內提出索賠通知,1、航空貨物運輸中,如果發生貨損貨差,首先追查責任方,是代理責任還是承運人責任,不論是哪方責任一般均按《華沙公約》條款進行賠償,也就是按航空總運單、分運單背面條款進行賠償,一般根據貨物計費重量,最高賠償額為每公斤20美元,其余部分由貨主向保險公司提賠(即貨物在處運前辦理了保險)。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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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專家也表示,取消社會撫養費制度對響應國家號召、嚴格遵守計劃生育的群眾也不公平,計劃生育仍是基本國策,需有一定制度制約。對于社會撫養費是否會廢除的問題,國家衛計委宣傳司副司長、新聞發言人宋*立稱,不會取消征收社會撫養費,這對響應國家號召、遵守計劃生育政策的群眾不公平。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與人口學院院長助理、教授宋-健指出,社會撫養費會隨著人們生育觀念的轉變和政策的不斷完善而越來越少,最終將會消亡。那么社會撫養費會取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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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推出品牌運價對經濟艙進行分級,票價優惠但行李、餐食權益受限的產品可以更好地吸引低頻價值敏感型旅客,以個性化服務精準滿足旅客需求,餐食、行李自由選購在品牌運價體系下,除了結合自身意愿選擇相應的經濟艙分級產品,如在餐食、行李方面有額外需求,旅客可以定制購買,近期,北京首都航空在官網發布了品牌運價產品公告,將經濟艙細分為首尊經濟艙、首享經濟艙、首悅經濟艙和首惠經濟艙四個產品層級,滿足不同旅客需求,提供更多票價選擇。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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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六,航空快遞運輸合同具有體現國際慣例的特點。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因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產生糾紛向人民法院起訴的,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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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不要撫養費能取消對方探望權嗎不可以,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給付撫養費和探望權是兩回事,撫養人不能因為不收取對方的撫養費,而剝奪對方探望子女的權利。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那么不要撫養費能取消對方探望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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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不給撫養費可以取消探視權嗎離婚不給撫養費也不可以取消探視權。可以以孩子的名義起訴對方,要求其支付撫養費,但是不能阻止對方行使探視權。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也不得禁止對方的探視權,探視權是法定權利,只有當父母的探視行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時,人民法院才有權中止。探望權強制執行應遵循的原則一、依法切實執行的原則。規定探望權,應是立法機關考慮到為了子女的健康成長,應保持父母與子女的正常的接觸與聯系,減少因父母離婚給子女帶來的傷害。但如果將直接撫養子女一方予以拘留或刑事處罰,必然不利于子女的最大利益,所以應慎用。那么離婚不給撫養費可以取消探視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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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航班取消賠償標準:個人購買延誤險的,可以按照保險規定賠償;天氣、突發事件等因素導致航班在始發地取消的延誤費用由旅客自理;國內航班在經停地取消,無論何種原因,承運人均應當向經停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服務。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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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若借錢方沒有還清貸款,要看擔保人簽訂的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如果擔保人是一般擔保,那么不需要取消擔保,只要借款人還有財產、有還款能力前,擔保人無需承擔還款責任,1、一般保證,只有當債務人真的沒有履行能力時,才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責任,2、連帶保證,期限滿了,債權人既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如果擔保人是連帶擔保,那么只能要求債權人同意,否則不能取消擔保,如果擔保人想取消貸款,那么要看當初簽訂的合同約定是怎么樣的。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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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020取消社會撫養費雖然有各界人士都在討論取消社會撫養費的問題,但是我國征收社會撫養費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尚未被修改、替代或廢止,也就是說,現階段依然是要征收社會撫養費的。何謂社會撫養費社會撫養費,是指為調節自然資源的利用和保護環境,適當補償政府的公共社會事業投入的經費,而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費用。社會撫養費屬于行政性收費,具有補償性和強制性的特點。2002年8月2日,國務院經國務院令第357號公布了《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對征收社會撫養費問題作出了規定。那么2022取消社會撫養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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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例如,外國人劫持飛機進入中國境內,也構成劫持航空器罪。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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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掛靠經營會帶來哪些風險隱患? 一、合同無效。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掛靠經營拿到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如果對方知曉掛靠經營事實,就可以單方面取消合同,并且不支付任何費用。這樣的情況下,掛靠方就會因此拿不到費用,最終無法創造業績和利潤。 二、行政處罰。一般來說,個人或企事業想要開展經營,是需要依據要求獲取經營資格的。掛靠營業執照的方式,屬于是投機取巧的行為,一般被發現就會面臨主管部門的嚴厲處罰。 三、事故責任。因為掛靠經營,是為了減少人員、資產等方面的支出,所以多、半不具有承接業務的能力。一旦發生事故需要承擔更多的責任。因此,掛靠行為從法律上講是不合法的,同時掛靠經營還會為后續生產經營埋下很多風險隱患。
??不要掛名對方公司的法人、高管或股東。 離婚時,對方可以把大額債務都解釋成用于公司經營。這就是典型的“共同經營”,屬于共同債務。 ??取消手機指紋開機,設置鎖屏密碼和sim卡的PIN碼。避免對方用你手機或拔出sim卡插到其它手機里使用——搞網絡借貸,向債權人發出確認/追認債務的短信。這樣個人債務就變成共同債務了。 ??要掌握對方的銀行賬戶、保險單、股票賬戶。 離婚時,如果沒有這些財產線索,等于分割不了對方的財產。除非你能找到有資源的人,花重金查詢。
1,遺囑,是指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處分其個人財產或者處理其他事務,并在其死亡時發生效力的單方法律行為。 2,《民法典》在原《繼承法》規定的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的基礎上,將遺囑形式擴展為自書、代書、打印、錄音錄像、口頭遺囑,使我們在立遺囑的選擇上形式更多,也更加規范。 3,為了促進遺囑人意思自治的實現,《民法典》還取消了公證遺囑的最高效力地位,構建起多種遺囑形式效力平行的格局,有助于保障人們利用遺囑形式處分財產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