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運輸合同糾紛(航空運輸合同糾紛管轄)

導讀:
如果提起訴訟,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8條規定,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 運輸合同糾紛 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 人民法院管轄,運輸合同糾紛的法律規定運輸合同糾紛管轄法院的規定: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二十七條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國內航空貨物運輸合同糾紛賠償限額
你好,這不是新法舊法的問題,《中國民用航空貨物》國內運輸規則是部門規章,《民用航空法》是法律,當然法律的效力高于規章。適用《民用航空法》的規定,是正確的。
如何確定運輸合同糾紛管轄
1、在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發生的糾紛,不同于一般的合同糾紛,即包括 一方不履行合同 發生的糾紛,如無故拖延運輸期限,又包括在運輸過程或者到達目的地時,托運的物品被損壞、丟失,或者對運輸工具、設備造成損害,以及旅客人身遭受損害所發生的賠償糾紛。因此,與《 民事訴訟法 》第24條和25條規定的合同糾紛。這類合同糾紛,可能發生在運輸合同始發地、中轉地、也可能發生在運輸到達地。當事人因為上述運輸 合同發生糾紛 ,經過雙方協商,可以自行解決,也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如果提起訴訟,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8條規定,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 運輸合同糾紛 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 人民法院管轄 。
2、運輸始發地、是指貨物運輸的發運地或者旅客乘運地。目的地,是指貨物或者旅客到達地。上述3個地方各人民法院對這類運輸合同糾紛都有管轄權,當事人到任何一個法院起訴都可以。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不得無故推托,應當依法受理。對兩上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當事人只能選擇其中一個法院起訴,由最先受理的人法院審理。
運輸合同糾紛的法律規定
運輸合同糾紛管轄法院的規定: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另外法律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第二十七條
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航空運輸合同的違約責任有哪些
違反 航空運輸合同 的責任主要有 支付違約金 、賠償損失等,賠償責任方式是限額。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人應償付給承運人違約金。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調具斷裂、貨物摔損、調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托運人應 承擔賠償責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