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違約金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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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個人汽車租賃合同只要不違法、主體適格,那么它一般是有效的,受法律保護的。汽車租賃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汽車租賃合同出租方方責任:1.向承租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汽車租賃合同承租方的責任: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并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那么個人汽車租賃合同有法律保護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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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因租賃合同產生的糾紛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那么租賃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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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可自此事后,我發現范某的態度開始改變,先是找借口刁難我,后來就干脆以我們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合同為由,要求我馬上搬走。一旦產生糾紛,很難證明當事人之間是否存在合同及合同約定的具體內容,難以保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因此,您與房主范某通過口頭協商的租賃合同是受法律保護的。因為在沒有書面合同的情況下,一旦發生糾紛事情很難得以解決,您的權利很有可能得不到有效的保證。癥結所在 本問題的癥結在于咨詢者對沒有訂立書面租賃合同的房屋租賃關系是否有效這一問題不清楚。那么沒有訂立書面合同的租賃關系是否受法律保護?。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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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是為轉讓,轉讓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對其享有的土地使用權進行處分的權利。土地使用權轉讓必須簽訂合同,受讓方還必須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登記。那么土地租賃合同違約金的法律規定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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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實踐中較為常見的違約責任條款有以下幾種:情形之一:出租人違約導致不能實現租賃合同目的;情形之二:出租人遲延履行義務的;情形之三: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約定導致承租人損失或第三人損失的;情形之四:出租人未盡辦理相關證件之工商、稅務、環保、消防、衛生、通訊、增容、水電等協助義務的;情形之五:為承租人設定責任限額,在限額范圍內承擔責任。同時,租賃合同期滿后,裝修做如何處理,也應當在租賃合同中作明確的約定。否則很容易發生承租人要求補償和出租人要求恢復原狀的沖突。那么店鋪租賃合同潛在的法律風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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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房屋租賃合同登記的注意事項1、凡單位自有非住宅房屋或私有房屋租賃的,租賃雙方必須到市、區(縣)房地產管理局辦理租賃登記鑒證手續,領取《房屋租賃證》。私有房屋租賃到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登記鑒證手續。那么房屋租賃合同登記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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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土地租賃合同違約,另一方有權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土地租賃合同違約,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違約損害賠償是指違約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依法或根據合同規定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違約引起的損害賠償范圍有約定賠償、一般法定賠償和特別法定賠償之分。那么土地租賃合同違約的法律規定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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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我們可以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內容如下:1、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是一種承諾合同,也就是說,合同一經簽訂,即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出租人不僅應按時交付作為標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應符合約定的使用目的。那么房屋租賃合同法律規定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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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法對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條件有了一些規定,如規定不定期租賃時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我們認為,當房屋無法使用或者難以使用時,承租人可以在租賃期內提前解除合同,對承租人解除合同條件應嚴格掌握。在不定期租賃中,當事人在合同中未約定租賃期限,因此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以隨時解除合同。租賃合同期限更新只能發生于租賃期限屆滿之時。(一)如果租賃合同中對違約金有約定、則按約定的違約金比例支付。如房屋租賃費用每月僅為1000元,而約定的違約金數額達到了一萬元,那么違約的一方可以請求降低。那么解除租賃合同法律規定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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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所以,違約金具有懲罰性的特征,它不以非違約方遭受損失為前提。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標的的20%。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少。法律規定預定違約金,除了給當事人施加心理壓力外,也避免了違約后損失計算的麻煩和當事人證明損失大小的麻煩,使當事人能迅速確定自己應當承擔的具體責任。那么廠房租賃合同違約金的法律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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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免租裝修期”非法律明確規定的概念,因此,在簽訂租賃合同時一定要明確約定免租裝修期起止時間,免除支付的具體費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實際使用房屋產生的水費、電費等還需按合同約定承擔。簽定合同發生的費用3租賃保證金俗稱“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應當承擔但δ繳付的費用。若合同中有此約定,則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賴”行為。那么簽訂商鋪租賃合同法律審查流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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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租賃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認定1、合同主體是否符合規定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有效民事行為的構成要件。從法律來說這種約定因滯納金過高有失公平屬于可撤銷條款。還有種常見的情形是有人用租來的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若屬實則在出租人明知或應當知道的情況下這樣的租賃合同均是無效的不受國家法律保護租金依法沒收。那么租賃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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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4、租房違約金的支付是獨立于履行行為即給付房租之外的給付,即如果承租人尚拖欠出租人租金1500元,那么房屋租賃合同違約金是不包含在這1500元以內的。租賃合同具有臨時性的特征,不能永久使用。那么租賃合同違約有哪些法律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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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土地租賃合同中法律規定違約金標準是多少在法律上是沒有統一規定的,要由雙方協商來認定,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那么土地租賃合同中法律規定違約金標準是多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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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國有土地長期租賃的具體租賃期限由租賃合同約定,最長租賃期限不得超過法律規定的同類用途土地出讓最高年限。在審判實踐中,擅自出租集體土地使用權行為也多被法院認定為無效行為。因此,對于簽訂集體土地租賃合同取得企業經營用地,需要謹慎對待并盡量避免相應法律風險。雙方當事人所簽訂的《土地租賃合同》等也均因違反國家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而成為無效合同。”所以除特別主體意外,其他一般主體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不得超過20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那么集體土地租賃合同的法律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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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糾紛二審和解達成?? 維權路上深刻體會:法律是底線,和解是智慧。愿山水有相逢,未來更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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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 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東港法院判決乙建筑勞務公司支付甲設備租賃處租賃費103萬元并賠償丟失設備38萬余元。 判決生效后,因乙建筑勞務公司未履行付款義務,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因乙建筑勞務公司無財產可供執行,本院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甲設備租賃處發現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勞務公司采取簡易注銷的方式,即自行承諾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形式,被核準注銷。 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提起執行異議,要求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厲某、焦某、劉某為被執行人并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厲某、劉某、焦某系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的糾紛在訴訟階段股東劉某代乙建筑勞務公司領取起訴狀、傳票手續,該債權經本院生效判決確認,對該債權不存在乙建筑勞務公司不知情的情況。 厲某、劉某、焦某作為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未經清算即辦理該公司注銷登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對甲設備租賃處申請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股東厲某、劉某、焦某為被執行人,且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本案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請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說法 股東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在執行中,有的公司股東自作聰明,在公司注銷時采用承諾“公司注銷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簡易注銷方式悄悄將公司注銷,并天真地認為公司欠的外債就不用償還了。 但聰明反被聰明誤,根據法律規定,作為被執行人的有限責任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有權申請追加該公司的股東為被執行人,公司欠的債反而由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法條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 作為被執行人的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為被執行人,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