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10萬已經退還如何判刑



為客戶解決問題提供高效方案
讓優質法律服務觸手可及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挪用公款380萬元,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或者超過三個月未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多次挪用公款不還的,挪用公款數額累計計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歸還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數額以案發時未還的數額認定。挪用公款給其他個人使用的案件,使用人與挪用人共謀,指使或者參與策劃取得挪用款的,對使用人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責任。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構成挪用資金罪,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有第一款行為,在提起公訴前將挪用的資金退還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挪用公款“情節嚴重”,是指挪用公款數額巨大,或者數額雖未達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惡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嚴重影響生產、經營,造成嚴重損失等情形。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案由申訴人:江某,男,28歲,某開關廠全民合同制工人。1993年8月,江某因挪用公款被同事舉報,被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因工負傷合同制工人被判刑的,也適用這一規定。但因申訴人因工致殘,可根據上述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費。調查結果1.維持被訴人開除江某公職、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理決定;2.被訴人一次性支付給申訴人傷殘補助費3000元。經驗教訓因工負傷致殘的勞動合同制工人因故被合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雙方的勞動關系不復存在,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原則上不再享有由原單位支付因工負傷致殘待遇。那么因工致殘合同制工人判刑后傷殘補助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挪用公款獲刑后還用歸還錢款嗎因挪用公款被判刑的,只是承擔了刑事責任,但承擔刑事責任后并不表示免除了應負的民事責任。在服刑期滿后,仍然要承擔歸還被挪用公款的民事責任,仍有還款義務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行為。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那么挪用公款獲刑后還用歸還錢款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對挪用公款罪而言非國家工作人員因其身份所限雖然不能單獨實施挪用公款犯罪但他可以教唆或幫助國家工作人員實施該罪或者與國家工作人員共謀由國家工作人員實施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的行為而由非國家工作人員單獨實施或與國家工作人員共同實施使用公款的行為從而可以構成挪用公款罪的共同實行犯。當然使用人要成為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1在挪用公款共同作案之前各共犯協商過獲利后如何分贓的按事先約定按比例承擔共同挪用數額已經歸還的予以收繳按照事先約定分得的非法所得,其次應當根據挪用公款共同犯罪中各共犯事前有無約定和是否分贓獲利對其應承擔的數額分別加以認定,其次應當根據挪用公款共同犯罪中各共犯事前有無約定和是否分贓獲利對其應承擔的數額分別加以認定,在案發時未歸還的根據各共犯實際分得的非法所得按比例承擔共同挪用的公款數額并負責退還或退賠沒收其非法所得。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如果缺少上述三個條件之一該行為人也不能成為挪用公款罪的主體。其中公款數額不包括挪用時至案發前所生的利息營利的多少并不影響對營利目的的認定案發后行為人是否積極退還公款并不影響對挪用公款罪的認定但退贓行為可作為量刑情節考慮。那么認定挪用公款罪需考慮哪些因素。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挪用公款出獄后仍然無力償還怎么辦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刑,服刑結束后出獄,仍然無力償還的,如果只是暫時無力償還的,可以協商分期還款,如果是沒有收入來源,又喪失勞動能力的,法院會裁定終結執行。那么挪用公款出獄后仍然無力償還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行為人挪用單位資金后主觀上轉化為不愿意、不打算歸還或者攜款潛逃的則該行為性質轉化為侵占應認定為職務侵占罪。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四條犯罪中止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是指發生在犯罪預備階段的犯罪中止其存在的時空范圍是始于犯罪預備活動的實施終止于犯罪實行行為著手之前。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內容: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1在挪用公款共同作案之前各共犯協商過獲利后如何分贓的按事先約定按比例承擔共同挪用數額已經歸還的予以收繳按照事先約定分得的非法所得,其次應當根據挪用公款共同犯罪中各共犯事前有無約定和是否分贓獲利對其應承擔的數額分別加以認定,其次應當根據挪用公款共同犯罪中各共犯事前有無約定和是否分贓獲利對其應承擔的數額分別加以認定,在案發時未歸還的根據各共犯實際分得的非法所得按比例承擔共同挪用的公款數額并負責退還或退賠沒收其非法所得。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挪用公款罪的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構成挪用公款罪的,一般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挪用公款罪量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挪用公款罪量刑以及挪用公款罪情節嚴重的標準,如果您還有疑問,歡迎到本站咨詢。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一、挪用資金罪的犯罪類別是怎樣的1、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一樁因爭執引發的血案,一方持刀致委托人親屬死亡,對方已被判刑,委托人找到天用律所處理民事賠償,天用律師團隊穿透矛盾核心,多維度促成和解,達成和解協議,委托人獲得4套房產的不動產賠償,撫慰委托人的喪親之痛,重建生活希望。
當發生欠薪農民工討薪時,如果讓勞動局知道項目涉及掛靠或者轉包,那總包你就慘了。如何破局?視頻結尾給你答案。(開頭做個快節奏小片段) 建筑行業,特別是民營建筑公司,不夸張的說,有80%的項目都涉及掛靠或者轉包。那掛靠或轉包項目,農民工討薪時誰買單呢?根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30條的規定,工程建設項目只要涉及轉包或掛靠,發生欠薪或者人工費被挪用,一律由總包先行清償,清償后總包可以追償。 也就是說,發生欠薪時,如果讓勞動局知道項目涉及掛靠或者轉包,那總包你就慘了。沒啥說的,一律由總包先拿錢買單。至于買單后總包如何追償就與勞動局無關了。
最高院這次要出手了,幫你們家的小朋友要回直播打賞,這兩天最高院發布了一個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二征求意見稿,其中有一條呢,是對于我們當下社會熱點的回應,根據最高院的規定呢,不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網絡打賞的前呢,一律應該是退還的,已滿8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如果他們的打賞行為與其年齡自立不相適應,則該付款行為呢,屬于效力待定的行為,需要經法定代理人一般是爸爸媽媽的同意或者追認才能夠發生效力,比如呢,我們之前呢,代理過一個案子,一個小朋友呢,特別喜歡看網絡直播,就是用自己父母的銀行卡呢,給一個美女呢,直。
說打賞了160萬,不過呢,好在這個案子呢,最終調解下來了,直播平臺呢也把錢給退了,但之前處理的時候呢,因為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確實也費了不少的功夫,好在呢,這次呢,最高院把這條規定呢明確下來,后面呢,你的孩子再有打賞主播的,別著急,這個錢是可以要回來的。另外呢,給大家一個建議,互聯網時代呀,小朋友可以接觸網絡,但多少呢得有點兒限制,父母呢需要管著點兒,更重要的是網絡公司呢,要盡到自己的社會責任,別讓網絡給小朋友們帶來不好的影響。
【案例分析】約定利息超過法定限額,借款人可否主張返還?2021年2月9日,楊某因為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向楊某科借款30000元,約定月利率2%,楊某科當天通過微信向楊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楊某收到借款后向楊某科出具了借條,并馬上向楊某科轉賬3000元作為利息。從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楊某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分15次共計轉給楊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楊某科在向楊某催討其他債務時,楊某的姑父劉某誤以為楊某科在催討27000元這筆債務,遂自作主張代楊某又向楊某科支付了27000元,楊某科當即將楊某出具的借條交給劉某,由劉某將借條銷毀。楊某認為,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間,楊某科收取利息共計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楊某向楊某科多次討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楊某科拒不退還,楊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案爭議的焦點在于,楊某科是否收取了超過法律規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楊某科收取該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據。 首先應當確定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額。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當天,即支付給楊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習慣,利息應當在借款之次日開始計算,故該3000元應當認定是償還的楊某科的本金,楊某科實際支付給楊某的借款本金應當認定為27000元。 其次應當確定楊某、楊某科之間的利息計算標準。楊某、楊某科約定的月利率2%過高,應當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四倍,即為15.4%計算,楊某科所收取的楊某利息,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楊某科應當返還給楊某。 最后,應當計算出楊某應支付給楊某科的利息,結合楊某已經支付的本息,確定楊某科應當返還多收取的金額。27000元本金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計算的利息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該1940元的利息計算為25元。楊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楊某向楊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該款應當由楊某科返還給楊某,但楊某起訴只要求楊某科返還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曾經炙手可熱的教培行業,在“雙減”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項目投資人剛剛交費,還沒來得及開展業務,就被狠狠“潑了一盆冷水”,這種情況下,加盟費還能退嗎? 1加盟培訓機構遇難題 步入退休年齡的張阿姨一直非常熱愛教育行業,想著正好利用退休時間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情。與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張阿姨計劃開展課外培訓班,女兒劉女士對母親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張阿姨與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簽訂《***美術中心特許經營協議書》及《補充協議書》,約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權張阿姨在約定期限內使用其經營資源在天津市某市區經營所許可的業務。張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許經營費15萬元、兩年特許權使用費共4萬元,另支付培生項目定金1000元。但協議簽訂后沒多久,2020年全國疫情暴發,線下培訓班紛紛關門停業,行業勢頭不斷下滑。而此時,張阿姨多次與項目負責人電話、微信溝通開業地點,教育有限公司始終未能確定張阿姨的經營場所位置,導致張阿姨無法按照協議約定正常經營。 2創業選擇行業至關重要 屋漏偏逢連夜雨,疫情還未完全散去,國家又在2021年突然發布“雙減”政策,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張阿姨無法取得開辦運營加盟分中心所需的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等。培訓班未開業就“涼涼”,張阿姨心里也開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發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總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復說會安排人員聯系,但一直沒有解除合同,也沒有給張阿姨退費,就這樣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時間里,此事就成了張阿姨的心病。為了減輕張阿姨的焦慮與無助,女兒劉女士主動承擔解決問題的重任,積極幫助母親尋求法律幫助。 3解決退費同時解決情緒問題 在2022年2月,劉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幫助母親要回費用。天用律師仔細研究資料后,發現張阿姨與教育有限公司簽署的協議中,有多個條款對我方當事人來說十分不利。與劉女士溝通情況后,她有點想要放棄,對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師鼓勵她說:“毛主席曾說過,做最壞的打算,盡最大的努力。我們一定會全力爭取,勝利的希望還是有的!你不信我,還不信毛主席嗎?”天用律師的一番話點醒了劉女士,也激勵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風險的,但要相信律師的專業能力,積極配合、共同努力,才能獲得勝利。資料準備、立案程序在有序進行中,而在此期間,劉女士非常焦慮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慮一方面來自母親對于本案的各種擔憂與喋喋不休地嘮叨,另一方面自己處于離婚狀態,獨自撫養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與撫養費,導致自己養育孩子經濟壓力非常大。兩方面的心理壓力使劉女士憂思過度,陷入輕微抑郁的狀態。她頻繁給天用律師發微信訴苦,言語間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難了,活著沒意思……”這種危險的信號。天用律師在辦案的同時,總是抽出空閑時間對劉女士給予暖心安慰和耐心開導,甚至在劉女士心情極度消極的時候,天用律師特意到劉女士所在地見面溝通。“你是女兒,也是母親,要擔負起家庭的責任,不能這樣消極下去!面對困難也要堅強起來,給自己的孩子做一個好榜樣!”......或許是天用律師的真誠解開了劉女士的心結,在精神上極大鼓舞了她,自此與她溝通案件情況,很明顯看出她比之前變得樂觀與積極。終于迎來了開庭的日子,劉女士與天用律師一同參加了庭審。天用律師在庭審中表明,自協議簽訂后,因教育有限公司無法確定我方當事人的經營場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許經營資質是簽署特許經營協議書的基礎,但教育有限公司無相關資質及因“雙減”政策落地后無法辦理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致使雙方之間簽訂的《協議書》目的無法實現,所以教育有限公司應將相關費用退還給我方當事人。面對天用律師舉證的協議、信息查詢樣本、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錄音等十幾項證據,法官十分認可,一審判決雙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還張阿姨全部費用。 4是律師也是人生導師 在困難與挑戰面前,天用律師表現出專業與不屈,最終獲得了勝訴! 天用律師不僅解決了張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難題,同時也給了她們母女精神上的激勵與振奮,讓她們看到了生活充滿陽光與美好的一面!張阿姨與劉女士特意為天用律師送來一面錦旗!律師的職責不僅是解決法律難題,更是對當事人的一種人生救贖!后續張阿姨又把自己親戚遇到的法律難題委托給天用律所,這就是專業與口碑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