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企業可以申請破產嗎?



如果是具備了法人的資格的就可以申請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八條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應當提交破產申請書和有關證據。
破產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2、申請目的;
3、申請的事實和理由;
4、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載明的其他事項。
債務人提出申請的,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職工安置預案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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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具備了法人的資格的就可以申請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八條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應當提交破產申請書和有關證據。
破產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2、申請目的;
3、申請的事實和理由;
4、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載明的其他事項。
債務人提出申請的,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職工安置預案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
擅長處理建筑工程、債權債務、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糾紛、房產糾紛等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3、法律主觀:企業破產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書面說明債權的數額和有無財產擔保,并提交有關證據,如何申報破產債權1、法律主觀:債權人申報債權的程序是: 未到期的債權,在破產申請受理時視為到期,4、法律主觀:企業破產后債權人可以申報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需要在法院確定的期限內申報,需要書面說明債權的數額以及有無財產擔保,并且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2、企業破產債權申報注意事項:債權人需要書面書面說明債權的數額和擔保情況,并提交相關證據,法律分析:破產案件受理后,債權人應在收到通知后30日內,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申報債權,逾期未申報債權的,視為自動放棄債權,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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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總結: 債權人申請債務人破產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包括債務人實際破產、債權人的合法債權和債權人的利益受到侵害,如果法院確認債務人符合破產條件,并認定債權人的申請合法有效,將裁定宣告債務人破產,并確立債務人的破產財產清償方案,3.法院審理:法院將對債務人的破產申請進行審理,包括對債務人的財務狀況、債權人的債權證明等進行調查核實,只有具備合法債權的債權人才能申請債務人的破產,債權人申請債務人破產可以實現債權的有效保障,但是在進行債權人破產申請之前,債權人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債權人可以通過申請債務人的破產,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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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只有在債務人實質性無力償還債務、債務人存在多方債權、債務人有財產可供清償、債務人不履行還款義務以及債務人的破產程序公告等條件同時滿足的情況下,債權人才能成功申請債務人破產,債務人破產是指債務人無力償還債務,使其財產被清算并償還債權人的一種法律程序,3. 債務人有財產可供清償債務人有財產可供清償是債權人申請債務人破產的必要條件之一,本文將詳細介紹債權人申請債務人破產的條件及其深層次解析,債權人應在適當的法定程序下向相關部門遞交公告申請,公告內容應包括債務人姓名、證件號碼、破產事由等信息。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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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個人財產可申請破產嗎在我國,只有企業法人能進行破產,個人是不能申請破產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第三十條 破產申請受理時屬于債務人的全部財產,以及破產申請受理后至破產程序終結前債務人取得的財產,為債務人財產。那么個人財產可申請破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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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的認定,《企業破產法司法解釋(一)》第四條規定:債務人賬面資產雖大于負債,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一)因資金嚴重不足或者財產不能變現等原因,無法清償債務,綜合上述規定來看,要啟動破產程序,似乎債務人除了需要具備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條件之外,還需要具備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條件,并且司法實務中也確實有許多法院是按照這個標準來執行的,這也就意味著,債權人要對債務人申請破產,除了提供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資料之外,還需要提供進一步證明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資料,但這種 ...。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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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破產申請一旦被法院受理,債務人公司的財產將被清算和分配,用于償還債權人的債務,破產申請一旦被法院受理,債務人公司的財產將被清算和分配,用于償還債權人的債務,那么,債權人可以申請債務人公司破產嗎,當債務人無法按時償還債務時,債權人可以采取多種方式追償債務,其中申請債務人公司破產是一種較為有效的方式,具體來說,當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破產,一、什么是破產申請破產申請是指當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債權人或債務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破產,并由法院對債務人的財產進行清算和分配的制度。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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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法院賦予債權人以破產申請權,是由于債權人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人,當債務人不履行義務時,除有法定或者約定的免責情形外,債權人可以請求法院強制債務人履行義務。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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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怎樣才能申請破產()企業因嚴重虧損扭虧無望資不抵債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可提出破產申請。()有下列情形之的企業不予宣告破產政府有關部門、有關金融機構、企業、團體、個人給予債務人資助或幫助債務人清償債務的取得擔保自破產申請之日起6個月內能清償債務的。破產程序中如果債不能以金錢去評價不能轉化為給付財產(貨幣)的形式最終不能強制執行破產也就無實際意義了。在認定債務人能否清償債務是否應當宣告其破產應根據以上各條件予以綜合評判。那么公司怎樣才能申請破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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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7條規定,債權人申請債務人破產,除遞交申請外應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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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三、如何避免個人破產的發生1. 管理好個人財務:定期評估自己的資產和負債,并制定合理的預算計劃,以確保有足夠的資金支付日常開支和債務,二、個人申請破產后會帶來哪些后果1. 財產清算:個人申請破產后,法院會對其財產進行清算,以確定其資產和債務的具體情況,3. 債務超過:個人破產申請的第三個條件是債務超過,即個人的債務總額超過其資產總額,一、個人破產申請的條件1. 資不抵債:個人破產申請的首要條件是資不抵債,即個人的資產不足以清償其債務。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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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破產申請受理時屬于債務人的全部財產,以及破產申請受理后至破產程序終結前債務人取得的財產,為債務人財產。在破產宣告后至破產程序終結前,債務人仍然可以從事某些必要的民事活動,比如決定繼續履行破產企業尚未履行的合同等,這就存在著取得財產的可能。在破產案件受理時的債務人財產也存在產生收益的可能,這部分財產應屬于債務人財產。在這一時段內取得的財產,既包括實物財產也包括財產權利。例如,公司股份的年終分紅,在合資企業中獲得的利潤分配;破產財產所生的孳息或轉讓所得。例如房屋出租的收入,銀行存款、有價證券帶來的收益以及破產財產轉讓價值超過其賬面凈值的差額部分。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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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院在接到破產申請后7日內決定是否受理破產案件;召開債權人會議,召集人應在開會前7日將會議時間、地點、內容、)目的等事項通知債權人;債權人認為債權人會議的決議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在債權人會議作出決議后7日內提請人民法院裁定。破產財產分配完畢,由清算組提出申請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應當在接到申請后7日內作出裁定,終結破產程序。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破產案件后10日內通知債務人并且發布公告。債權人提出破產申請的,債務人應當在收到法院通知后15天內,向法院提交債務清冊、會計報表等有關證據材料。那么債權人提出破產申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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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人申請債務人重整的舉證責任,與債權人申請債務人破產清算的舉證責任,因企業破產法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而可能有所不同。顯然,債權人對到期債務已向債務人提出清償請求而債務人仍未能清償的,可以證明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后,應當在10日內通知債務人并且發布公告。法院在收到債務人提交的債務清冊后10日內,應當通知已知的債權人,并明確規定召開債權人會議。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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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破產法上,債權人申請不具有集體訴訟的性質;提出破產申請的債權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請求權。破產法第7條第2款規定: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有鑒于此,破產法第11條第2款規定,債權人提出申請的,債務人應當自受理裁定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如果債務人確實不具備破產法第2條規定的破產原因所要求的其他事實,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至破產宣告前經審查發現后,可以裁定駁回申請。那么債權人提出破產申請有何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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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通常情況下,債權人一般通過民事執行程序滿足債權,其實際行使申請權的情形較少。那么論債權人的破產申請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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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長達三年多的訴訟,終于雙方達成一致,一同到民政局預約,一大早陪當事人一起來辦理離婚登記申請,希望未來一個月一切順利
調解時,通過努力爭取,可以達成如下訴求,這些,都是判決不可能達到的,好合好散,皆大歡喜: 1、孩子撫養費給付周期可以寫到23周歲; 2、孩子撫養費可以拆分成生活費、教育費來寫; 3、爭取三套房屋中的兩套,而不用給對方房屋折價款; 4、存款不用給對方分割,對方還要倒給我們補償款; 5、款項可以分期給付,擔心對方違約,可以約定任一期未按期足額給付,則剩余款項加速到期,可一并申請強制執行; 6、可以約定孩子對雙方的房屋享有居住權。
三人合伙做道路施工項目,隨后兩人退股,完工后甲方一直未支付當事人工程尾款。通過天用律師申請仲裁,裁決對方支付當事人工程款869萬元,同時對方承擔了我方的保全費、律師費、80%仲裁費,幫助當事人獲得了最大權益。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雙方均為中國國籍,但結婚證是在國外領取,感情破裂后如何離婚?這種情況下可以通過法院訴訟離婚,若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的,也可以申請法院調解離婚
個人破產申請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