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孩子還小,孩子要多大才能決定自己的扶養(yǎng)權



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可以在父母親離婚時選擇隨父親或者母親共同生活,即所謂的撫養(yǎng)權歸屬要尊重孩子的意見。當然,具體到個案中,也要考慮實際情況,比如一方在服刑,此時離婚的話,孩子是不可能選擇的服刑一方的,因為不利于孩子的成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yǎng),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yǎng)、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yǎng)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yǎng)問題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jù)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