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后可以變更孩子撫養權嗎

導讀:
實際生活中,在夫妻離婚后經過了一段時間,可能會出現一些特殊的情況,如父母的撫養條件發生變化了,那么,父母一方或者是雙方會有變更孩子的撫養權的想法,出發點都是為了孩子著想。自然,在離婚確定了子女撫養權之后,也是可能對子女撫養權做出變更。
一、夫妻離婚后可以變更孩子撫養權嗎
1、夫妻離婚后孩子的撫養權是可以變更的;
2、不論夫妻雙方以何種方式達成離婚,在離婚前,夫妻雙方已達成離婚后孩子的撫養權歸屬問題和雙方所承擔的權利義務問題。實際生活中,在夫妻離婚后經過了一段時間,可能會出現一些特殊的情況,如父母的撫養條件發生變化了,那么,父母一方或者是雙方會有變更孩子的撫養權的想法,出發點都是為了孩子著想。就是說,對于孩子的撫養權,離婚后是可以變更的,即通常所說的要回孩子撫養權;
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五條規定,離婚后,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應當另行提起訴訟。
二、哪些情況可以要求變更撫養權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3、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對于未成年子女撫養的歸屬,可根據父母雙方或子女的實際情況的變化,應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的角度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依法予以確定。自然,在離婚確定了子女撫養權之后,也是可能對子女撫養權做出變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