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工程建設定額



工程建設定額是一個綜合概念,是工程建設中各類定額的總稱。是根據國家一定時期的管理體制和管理制度,根據不同定額的用途和適用范圍,由指定的機構按照一定的程序制定的,并按照規定的程序審批和頒發執行。工程建設定額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一)按定額反映的生產要素消耗內容分類,分為勞動消耗量定額、材料消耗量定額和機械臺班消耗量定額。
(二)按編制程序和用途分類,分為企業定額、消耗量定額和概算定額。
(三)按適用專業性質分類,分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額、設備安裝工程消耗量定額、裝飾裝修工程消耗量定額、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額、公路工程消耗量定額、仿古建筑及園林工程消耗量定額和鐵路消耗量定額。
(四)按制定單位分類,分為全國統一定額、行業統一定額、地區統一定額、企業定額和普通定額。
(五)按定額的用途分類,分為施工定額、預算定額、概算定額、概算指標、投資估算指標。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四條
按照合同約定,由建設單位采購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建設單位應當保證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符合設計文件和合同要求。
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五條
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委托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沒有設計方案的,不得施工。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裝修過程中,不得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