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工程可以直接發包



首先、單純從金額數量角度來看
(一)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400萬元人民幣以下;
(二)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200萬元人民幣以下;
(三)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100萬元人民幣以下。
其次、主管部門批準后可以不進行招標的工程:
1.停建或者緩建后恢復建設的工程,且承包人未發生變更的;
2.施工(監理)企業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該施工(監理)企業資質等級符合工程要求的;
3.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的房屋建筑工程,該企業有直接控股的施工(監理)企業,或該企業由施工(監理)企業直接控股,且相應施工(監理)企業的資質等級符合工程要求的;
4.在建工程追加的與主體工程施工不可分割的附屬小型工程或者主體加層工程,且承包人未發生變更的;
5.施工主要技術采用特定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施工工程;
6.經市、區政府成立的搶險救災機構認定,為抗擊突發性災害或險情、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免受損失而必須緊急建設的搶險救災工程。
法律依據:
《關于印發〈必須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范圍規定〉的通知》
二、必須招標項目的規模標準
(一)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由原來的200萬元人民幣以上調整為400萬元人民幣以上;
(二)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由原來的100萬元人民幣以上調整為200萬元人民幣以上;
(三)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由原來的50萬元人民幣以上調整為100萬元人民幣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