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需要預約嗎?



不需要。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因為無法調解的矛盾,在完全自愿的情況下,自愿結束婚姻關系。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如果是夫妻雙方在完全自愿的情況下,對共同財產和孩子撫養權等問題協商完畢后,前往民政局的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那就屬于協議離婚。協議離婚的夫妻都需要帶上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和離婚協議書去辦理離婚手續。
《婚姻登記工作規范》 第五十五條 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1、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2、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3、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5、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6、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當事人持有本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