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就是我在鄭州金水區這邊有一家小館里面干暑假工 在7.15號洗碗工不干了走了 老板就讓我們刷碗 還笑著說辛苦你們了 也不提工資的事 今天是8.15日已經整整一個月了 剛剛去找老板要工資也說了刷碗的事 這個刷碗不能白刷 他卻拿玩手機和生意不景氣來敷衍我們扯開話題 您看這個事怎么解決 下午他給我們發工資不知道會不會發刷碗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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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年度統計調查結果2014年浙江省全體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658元人均消費支出22552元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393元人均生活消費支出27242元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73元人均生活消費支出14498元。根據浙江省統計局關于2013年浙江省全社會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數據的復函確認2013年我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44513元。那么2015年浙江省交通事故賠償清單。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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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四川全省各地法院受理的機動車交通事故等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一審法庭辯論終結時間在2015年5月1日到2016年4月30日期間的適用以下數據進行計算1、全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381元2、全省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8,803元3、全省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8,027元4、全省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6,906元一審法庭辯論終結時間在2014年5月1日到2015年4月30日期間的適用以下數據進行計算1、全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68元2、全省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7,895元3、全省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6,343元4、全省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6,127元5、四川省城鎮全部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41795元那么2015年四川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最新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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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四川全省各地法院受理的交通事故等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一審法庭辯論終結時間在2014年5月1日到2015年4月30日期間的適用以下數據進行計算1、全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68元2、全省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7,895元3、全省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6,343元4、全省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6,127元5、四川省城鎮全部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41795元二、一審法庭辯論終結時間在2015年5月1日之后的將起用新的賠償到時另行規定。那么2015年四川(成都)交通事故人身損害侵權賠償最新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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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2014年度浙江省人民生活等相關統計數據公報〔2015〕1號2014年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或者其他人身損害的賠償標準如下一、2014年浙江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393元二、2014年浙江省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27242元三、2014年浙江省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19373元(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計算依據四、2014年浙江省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14498元(農村居民被扶養人生活費計算依據)五、2014年浙江省在崗職工(含勞務派遣)年平均工資48372元。那么浙江省2015年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標準(除寧波市)。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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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015年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及計算方式陳敏律師整理一、人身損害賠償標準1、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309元/年2、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10117元/年3、城鎮居民年消費性支出15142元/年4、農村居民年生活消費支出7548元/年Q5、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3582元/年3631.83元/月119.40元/天6、死亡賠償金城鎮2430920486180元農村1011720202340元7、喪葬費43582元/年126個月21791元二、賠償項目及計算方式1、醫療費醫療費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醫用費用2、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50元/天住院天數3、營養費營養費營養期參照醫療機構意見確定或鑒定機構意見20元50元/天。那么2015年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及計算方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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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六、誤工費最高院人損解釋國家賠償的標準月工資41795元/年12月3483元/月日工資,3483元/月21.75日160元/日無收入證明參照同行業或相近行業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四川省行政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第13條確定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為50元/日本地司法實踐操作標準為30元/天十、營養費最高院人損解釋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那么四川省、成都市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已更新至2015年最新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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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賠償項目賠償數額2014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839元/年2014年度城鎮居民消費性支出16107元/年2014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9916元/年2014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7981元/年職工平均工資47806元/年死亡賠償金60周歲以下496780元61—75周歲24839元/年年限75周歲以上124195元死亡賠償金60周歲以下198320元61—75周歲9916元/年年限75周歲以上49580元喪葬費25447元傷殘賠償金城鎮居民24839元/年年限傷殘等級農村居民9916元/年年限傷殘等級被撫養人生活費城鎮居民16107元/年年限份額農村居民7981元/年年限份額住院伙食補助費30元/天營養費30元/天精神撫慰金不高于8萬元那么2015年安徽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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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月工資1500元撫養費應該給多少錢月工資1500元撫養費應該給300—450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那么月工資1500元撫養費應該給多少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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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各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各基層人民法院民一庭及人民法庭根據江蘇省統計局、國家統計局江蘇調查總隊發布的2014年江蘇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以及江蘇省統計局發布的2014年全省收入支出指標現將2014年度我省相關賠償費用標準所依據的統計數據通報如下1、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346元2、城鎮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23476元3、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58元4、農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11820元。職工年平均工資和江蘇省分細行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表待統計局數據公布后再做通報。那么2015年度江蘇省交通事故賠償費用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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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006年2月15日,發工資時,小林卻只領到400元。年底,小林找到老板要這一年被扣的工資,誰料老板又變卦了。忍無可忍的小林最后辭職了,可是被拖欠的4800元就這么不了了之。2007年6月,小林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卻被告知已超過60日的仲裁期限,無法進行仲裁。同時,有些勞動者因沒有及時申請勞動仲裁,造成合法權益受損。此外,新法規定,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一年時效的限制。也就是說,只要勞動者沒有離開用人單位,哪怕是10年前單位拖欠的工資也可以通過仲裁要回來。那么追討工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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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2015年4月30日江西省統計局網站公布的江西省201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1、城鎮住戶人均可支配收入24309元/年2、農民人均純可支配收入10117元/年3、城鎮居民年消費性支出15142元/年4、農民年生活消費支出7548元/年5、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3582元/年3631.08元/月121.06元/天6、60周歲以下的死亡賠償金城鎮2430920486180元農村202340元喪葬費43582元/年126個月21791元江西省統計局網站附去年的標準江西省2014年道路交通事故及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江西2014年道路交通事故、醫療糾紛、傷害糾紛賠償標準江西省吉安市2014年道路交通事故等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江西吉安市李海軍律師收集整理。南昌市為江西省會。那么2015年江西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2015年江西省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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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為了正確理解與適用該司法解釋我院從國家統計局四川調查總隊和四川省統計局取得了四川省2013年度有關統計數據現將這些數據印發你們并請你們收到后及時轉發至基層法院供在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時參考1、2013年四川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68元2、2013年四川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7,895元3、2013年四川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6343元4、2013年四川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6127元5、2013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41,795元6、2013年度各行業職工平均工資見附表由于上一年的統計數據須在統計后公布才能取得因此省法院原則上將每年5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視為一個統計年度即每年自5月1日起適用前一年度的統計數據。那么2014/2015四川省人身損害賠償所涉統計數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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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貴州省統計局2015年03月23日的2014年貴州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的統計數據我省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期間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項目計算標準公布如下1、2015年貴州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548.21元/年2、2015年度貴州省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6671.22元/年3、2015年州省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5254.64元/年4、2015年貴州省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5970.25元/年5、2014年貴州省城鎮單位從業人員年平均工資42815元6、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省內100元/天各行業職工平均工資(年/人)(單位元)未公布暫按2013年度標準計算。那么2015年貴州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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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為了正確理解與適用該司法解釋我院從國家統計局四川調查總隊和四川省統計局取得了四川省2013年度有關統計數據現將這些數據印發你們并請你們收到后及時轉發至基層法院供在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時參考1、2013年四川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68元2、2013年四川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7,895元3、2013年四川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6343元4、2013年四川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6127元5、2013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41,795元6、2013年度各行業職工平均工資見附表由于上一年的統計數據須在統計后公布才能取得因此省法院原則上將每年5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視為一個統計年度即每年自5月1日起適用前一年度的統計數據。那么2015年度四川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供參考)。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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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關于印發四川省2012年度有關統計數據的通知》的規定,2013四川省人身損害賠償計算用數據: 一、一審法庭辯論終結時間在2013年5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期間的: 1、全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307元 2、全省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7,001元 3、全省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5,050元 4、全省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5,367元 5、全省職工平均工資35,873元 二、一審法庭辯論終結時間在2014年5月1日到2015年4月30日期間的: 1、全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68元 2、全省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7,895元 適用最新數據計算,死亡賠償金或者傷殘賠償金最高可以增加約四萬元。那么2014年-2015年成都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最新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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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念不忘,必有回響。當委托人都放棄的時候沒想到元甲的執行還在持續跟進,14年的事故,15年的判決,16年的執行,2017年的破產,2019年的重組,2020年的執行,2022年的回款,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我們的堅持不懈,當事人的苦苦等待,終于等來了法官通知領款的喜報!這一刻是值得紀念的!
第137期《如何快速要回工程款講座》及“北京建工行業的數據發布”順利結束!15組建工老板參加,有13組當場解決了自己的問題,天用建工團隊專業處理建工案件,已累計收回欠款38億元!您的工程款收回來了嗎?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天用案例】官司贏了,被執行人仍不還錢,怎么辦?丁女士與王某是多年的朋友關系,進入四十不惑年齡的王某,近年間卻不務正業,養成了游手好閑、沉迷賭博的惡習。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語下,丁女士頭腦一熱,以自身征信為王某辦理了貸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導丁女士通過銀行轉賬、微信轉賬、現金存款等多種方式將貸款轉入王某指定的賬戶。 上述操作一氣呵成,等丁女士冷靜下來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騙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時進行補救措施,她強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條,確認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額730000元,逾期月息為 1.2%,且承諾完全由王某承擔所有貸款費用并按銀行分期要求償還貸款。 雖然手里握著欠條,丁女士仍然沒有能夠高枕無憂!借款到期后,王某隨即開始拖延還款,丁女士多次催討,王某未全額還款,僅償還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諾給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貸款報酬費也未支付。 因王某嚴重違約的不誠信行為,丁女士面臨著巨額還貸壓力,經濟上與心理上均遭受重創。丁女士為了盡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詢委托。 天用律師指導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證據并積極準備訴訟資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師的全力爭取下,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王某分期進行償還丁女士 67萬元、貸款委托費 3 萬元、律師費 11萬元、保全擔保費 1000 元。 官司贏了,本以為王某會乖乖還款,萬萬沒想到雙方達成調解書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還款責任,還以種種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審理,天用律師催促法院做了幾次與被執行人王某的談話,讓法官親自見證被執行的言而無信與蔑視法律的威嚴,為后來的拘留埋下了伏筆! 在一次約定好的談話中,被執行人又出爾反爾,這下徹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師趁勢申請拘留被執行人,得到批準!最終被執行人被拘留15天。 后來經過天用律師和解談判,被執行人現行每月還款5000元,丁女士對天用律師的盡職盡責非常感動,對此結果也很滿意,給天用律所送來了錦旗!
【案例分析】約定利息超過法定限額,借款人可否主張返還?2021年2月9日,楊某因為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向楊某科借款30000元,約定月利率2%,楊某科當天通過微信向楊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楊某收到借款后向楊某科出具了借條,并馬上向楊某科轉賬3000元作為利息。從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楊某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分15次共計轉給楊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楊某科在向楊某催討其他債務時,楊某的姑父劉某誤以為楊某科在催討27000元這筆債務,遂自作主張代楊某又向楊某科支付了27000元,楊某科當即將楊某出具的借條交給劉某,由劉某將借條銷毀。楊某認為,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間,楊某科收取利息共計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楊某向楊某科多次討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楊某科拒不退還,楊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案爭議的焦點在于,楊某科是否收取了超過法律規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楊某科收取該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據。 首先應當確定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額。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當天,即支付給楊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習慣,利息應當在借款之次日開始計算,故該3000元應當認定是償還的楊某科的本金,楊某科實際支付給楊某的借款本金應當認定為27000元。 其次應當確定楊某、楊某科之間的利息計算標準。楊某、楊某科約定的月利率2%過高,應當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四倍,即為15.4%計算,楊某科所收取的楊某利息,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楊某科應當返還給楊某。 最后,應當計算出楊某應支付給楊某科的利息,結合楊某已經支付的本息,確定楊某科應當返還多收取的金額。27000元本金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計算的利息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該1940元的利息計算為25元。楊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楊某向楊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該款應當由楊某科返還給楊某,但楊某起訴只要求楊某科返還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師費誰承擔? 在建工案件中發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訴后,在合同未約定律師費、保全費的情況下,能否主張律師費和保全費?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審審查中給出回應。 法院經審理查明—— 2015年,萬某掛靠在華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產對此明知,仍與之簽訂《工程承包意向書》,將舊城改造工程發包給沒有施工資質的萬某。 2016年,宏星房地產與華宇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其后華宇公司與萬某簽訂《內部承包協議書》,將舊城改造項目轉包給萬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萬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結清工程款,也未辦理竣工驗收。 萬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華宇和宏星承擔連帶責任,支付工程進度款686萬,律師費20萬,保全費用2.7萬及逾期利息1657萬。 一審法院判決—— 支持386萬的工程款及相應利息請求;就律師費和保全費,因律師費、訴訟保全擔保費均為萬某在訴訟過程中自行支出的訴訟成本,該費用雙方未有明確約定,且非因訴訟必須產生的費用,故其主張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 關于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學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確的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之規定,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某支付工程款。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某支付工程款386萬正確,本院予以維持。 關于一審判決對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認定是否正確的問題。本院認為,關于萬某主張的律師費200000元的問題。 盡管萬某與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對律師費的承擔并無約定,但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經被擅自使用的情況下,仍以各種理由抗辯,拖延承擔支付工程款義務,屬不誠信的訴訟行為,造成了司法資源的額外消耗和萬學才的額外支出。 且萬某因此次訴訟發生的律師費,既是其為對抗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為的額外支出,也是其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故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關于萬某主張的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問題。本案訴訟系因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萬學才工程款引起,萬某為實現其債權,申請財產保全,并以保險公司提供保全保險的方式進行財產擔保,系萬某為實現其債權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費用,屬于萬某的損失。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決,宏星房地產和華宇公司支付萬某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其它項予以維持。 華宇公司和宏星房地產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最高人民法院審查后認為—— 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是否應承擔律師費的問題。萬某因訴訟所發生的律師費和保全費屬于確定發生的支出,原審法院認為案涉工程已經實際交付使用,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拒不支付相應的工程款以致引發本案訴訟,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學才支付萬某為維護其合法權益所支出的費用并無不當。 故對宏星公司、華宇公司主張不應承擔律師費的再審請求,本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