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交通事故賠償清單

導讀:
根據年度統計調查結果2014年浙江省全體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658元人均消費支出22552元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393元人均生活消費支出27242元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73元人均生活消費支出14498元。根據浙江省統計局關于2013年浙江省全社會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數據的復函確認2013年我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44513元。那么2015年浙江省交通事故賠償清單。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年度統計調查結果2014年浙江省全體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658元人均消費支出22552元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393元人均生活消費支出27242元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73元人均生活消費支出14498元。根據浙江省統計局關于2013年浙江省全社會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數據的復函確認2013年我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44513元。關于2015年浙江省交通事故賠償清單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年度統計調查結果2014年浙江省全體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658元人均消費支出22552元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393元人均生活消費支出27242元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73元人均生活消費支出14498元。
根據浙江省統計局關于2013年浙江省全社會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數據的復函(浙統函201492號)確認2013年我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含私營經濟單位的全社會單位)為44513元。
各項賠償項目數額浙江省(寧波除外)
傷殘等級
(賠償指數)
傷殘賠償金
(城鎮)
傷殘賠償金
(農村)
精神損害賠償金
一級(100)
二級(90)
三級(80)
四級(70)
五級(60)
六級(50)
七級(40)
八極(30)
九級(20)
十級(10)
死亡賠償金
各項賠償項目具體計算方式
賠償項目
計算公式
醫藥費
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治療費等收款憑證所載費用之和
誤工費
A類受害人有固定收入
按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賠償
B類受害人無固定收入(受害人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公式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X(元/年)×誤工期限(天)÷365(天)
C類受害人無固定收入(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公式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X(元/年)×誤工期限(天)÷365(天)
護理費
護理人員有收入(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
護理人員有固定收入
按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賠償
護理人員無固定收入
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X(元/年)×誤工期限(天)÷365(天)
護理人員無收入或雇傭護工
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元/天)×護理期限(天)。護理期限1護理至受害人恢復自理能力為止2因傷致殘不能恢復的護理期限結合受害人年齡、健康狀況等確定合理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交通費
正式票據所載實際交通費用之和(包括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交通費用票據所載事項應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吻合)
住院伙食補助費
1、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2、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此時住院伙食補助費還包括受害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
喪葬費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6(月)
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或傷殘等級確定因傷殘未導致實際收入減少對殘疾賠償金作適當調整)
受害人為城鎮居民(或農村居民符合按照城鎮居民索賠條件
≤60周歲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①X(元/年)×20(年)×傷殘賠償系數
6075周歲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實際年齡60)年×傷殘賠償系數②
≥75周歲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5(年)×傷殘賠償系數
受害人為農村居民
≤60周歲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③X(元/年)×20(年)×傷殘賠償系數
6075周歲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X(元/年)×20(實際年齡60)年×傷殘賠償系數
≥75周歲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X(元/年)×5(年)×傷殘賠償系數
死亡賠償金
受害人為城鎮居民(或農村居民符合按照城鎮居民索賠條件)
≤60周歲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年)
6075周歲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實際年齡60)年
≥75周歲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5(年)
受害人為農村居民
≤60周歲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X(元/年)×20(年)
6075周歲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X(元/年)×20(實際年齡60)年
≥75周歲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X(元/年)×5(年)
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得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
被扶養人為城鎮居民
≤18周歲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④X(元/年)×(18實際年齡)÷扶養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備注受害人死亡的傷殘賠償指數看作1計算。
≤60周歲(被撫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X0(元/年)×20(年)×傷殘賠償指數。備注受害人死亡的傷殘賠償指數看作1計算。
6075周歲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X(元/年)×20年(實際年齡60)÷扶養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備注受害人死亡的傷殘賠償指數看作1計算。
≥75周歲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X(元/年)×(年)5÷扶養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備注受害人死亡的傷殘賠償指數看作1計算。
被扶養人為農村居民
≤18周歲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⑤X(元/年)×(18實際年齡)÷扶養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備注受害人死亡的傷殘賠償指數看作1計算。
≤60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元/年)×20(年)÷扶養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備注受害人死亡的傷殘賠償指數看作1計算。
6075周歲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元/年)×20年(實際年齡60)÷扶養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備注受害人死亡的傷殘賠償指數看作1計算。
≥75周歲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元/年)×5(年)÷扶養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備注受害人死亡的傷殘賠償指數看作1計算。
精神損害撫慰金
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害手段、場合、行為方式、侵權行為造成的后果、侵權人的獲利情況、侵權人經濟賠償能力、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確定
財產損失
根據估損清單及相應財產有效憑證主張(包括車輛維修、施救損失車載貨物損失經營車輛停運損失非經營車輛替代支出的交通費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