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出現強制性購買的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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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交強險”涵蓋了所有道路交通風險范圍且并不設免賠率和免賠額這一點也與商業車險不同。最后“交強險”不是以營利為目的險種而一種強制性險種。購買“交強險”應注意六大事項既然“交強險”是每輛車都得購買的強制性保險那么車主在投保時應該注意些什么呢?投保時投保人應如實填寫投保單向保險公司提供車輛行駛證和駕駛證復印件簽合同時投保人應一次性繳完全部保費應在被保車輛放置保險標志被保車因改裝、使用性質改變等導致危險程度增加的應在保險公司辦批改手續“交強險”合同期滿必須及時續保被保車輛發生事故時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那么購買交強險有哪些注意事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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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未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機動車方,違反了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是不履行法定義務的行為,其引起的后果是剝奪了第三者從保險公司獲得賠償的權利,侵害了第三者的合法權益。由于機動車未購買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而使受害方權益受到損害,得不到及時的救助,由于機動車一方的過錯使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立法目的不能實現。機動車未依法購買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車輛肇事后,車主應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范圍內直接予以賠償,限額外再按雙方當事人過錯承擔責任。那么機動車未購買強制險的后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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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保險法第十一條規定投保人和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應當遵循公平互利、協商一致、自愿訂立的原則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保險的以外保險公司和其他單位不得強制他人訂立保險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相關法律規定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以房產作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簽訂前辦理房屋保險或委托貸款人代辦有關保險手續。那么銀行強制貸款人購買保險是否合法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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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我國相關法律對違約金并無強制性規定,當事人是可以在合同中自行約定違約金的數額或者計算方法。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違約責任條款是保證當事人按照合同履行義務,減少非違約方因對方的違約行為所造成的損失的主要手段;在訂立合同時約定違約責任對于糾紛的處理,可以提供依據,也可以取到督促當事人盡力履行合同的作用。一般情況下,即使有差異,也應按約定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約定的違約金在性質上就視為違約時的損失賠償金。既然購房者在合同中已約定了違約金,那么,開發商要求按合同約定的違約金賠償是符合法律規定的。那么房屋購買合同違約金為總房款的20%。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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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事故發生后經欽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欽州港區大隊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黃某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吳某負事故次要責任。本案例中黃某酒醉無證駕車存在重大過錯負主要責任本該為自己“買單”但由于吳某駕駛的牽引車正在辦理過戶手續沒有及時購買第三者強制保險就上路違反了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原本是對方負主要責任但因為沒有購買第三者強制保險吳某不得不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慘重代價對此次車禍付40的賠償責任遂法院作出以上判決。那么未購買第三者強制保險付出了慘重代價。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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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強制險可包括第三者,但是要知道其中的第三者險是強制性購買的,所以補償的費用一般都是比較低的,也就是在發生意外的時候,根據意外的情況進行補償,在一年發生的所有的賠償中,交強險是有累計的12萬左右總額度的,超過額度交強險就不再進行賠償了。那么強制險可包括第三者嗎?必須購買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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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交強險是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其保費是實行全國統一收費標準。是非強制性的保險因為交強險在對第三者的財產損失和醫療費用部分賠償較低可考慮購買第三者責任險作為交強險的補充。此外根據個人或車輛使用情況購買一些補充險種。那么購買第二年車險的過程中要掌握哪些方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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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強險的承辦機構為經保監會批準授權的中資保險公司及其代辦機構,每輛機動車只需投保一份交強險,投保人可以根據自身需要決定或選擇購買不同責任限額的商業險。違反強制性規定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或保險公司都將受到處罰.二、未購買交強險的法律后果根據《交強險條例》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應當投保交強險,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交強險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權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并處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那么什么是交強險,沒有購買交強險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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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除交強險外還要購買哪些保險 一、交強險 交強險是國家規定的強制險種,所有機動車都必須購買。但是很多車主在交強險上有一些誤區,他們以為只要購買了交強險,一旦出現交通事故,就可以全部交給保險公司來負責。其實事實并不是這樣,交強險主要是對被保車輛在發生交通事故是造成受害財產損失,傷亡,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但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2,第三者責任險(主險) 屬強制性保險,車年審時需要。指合格駕駛員在使用被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第三者的財產直接損失與人員傷亡的。那么除交強險外還要購買哪些保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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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拼車前買保險,目的是在可能發生交通事故時,能及時、有效的尋求保險公司賠償,減少拼車雙方的損失,也是拼車雙方解除后顧之憂的重要措施。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那么購買車險存在哪些誤區,拼車出現交通事故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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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三百八十九條 保管人的通知義務交強險是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訂立的買賣合同,未經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變更與承租人有關的合同內容。括第一百三十九條 交付時間的推定第三百六十六條 保管費的支付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保人可以投保一年以內的短期交強險,一是境外機動車臨時入境的,二是機動車臨時上道路行駛的。四是保監會規定的第一百二十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購房合同糾紛其他情形。那么投保人購買交強險有何注意事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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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不購買交強險的后果1、什么是交強險交強險全稱為機動車交通強制保險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它是新出臺的個險種也是我國第個法定強制保險所有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都必須投保交強險。交強險執行全國統責任限額、統基礎費率和統保單條款。那么不購買交強險的后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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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為什么必須購買交強險實行交強險制度是通過國家法規強制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購買相應的責任保險以提高第者責任險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時和基本的保障。交強險負有更多的社會管理職能。建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不僅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獲得及時有效的經濟保障和醫療救治而且有助于減輕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經濟負擔。這種強制性不僅體現在強制投保上也體現在強制承保上具有經營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資格的保險公司不得拒絕承保也不能隨意解除合同。那么為什么必須購買交強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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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購買車輛強制保險多少錢:目前新車繳納強制保險這一塊來說,全國都是實行統一的基礎保費,車輛強制險基礎費率一共有42種,通常情況下,在六個座位以下的車輛,強制險的基礎保費是950元,并且是每年都一定要交的。強制保險,是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的,是保險公司對被保車輛在發生交通意外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對于新買的車輛,在第一年繳納的車輛強制險都是一樣多的。針對這種情況,私家車車主還可以購買一份商業保險,這樣在出了事故之后,除了獲得車輛強制險賠償之外,還能得到一筆商業方面的賠償金額。那么購買車輛強制保險多少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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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四十六條 附期限的合同交強險是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第三百零七條 托運人運送危險貨物的義務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購房合同糾紛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僅有四種情形下,投保人可以投保一年以內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保管人驗收后,發生倉儲物的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約定的,保管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三是機動車距規定的報廢期限當事人約定易貨交易,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的,參照買賣合同的有關規定。那么投保人購買交強險有何注意事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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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補償合同糾紛:1999年購買宅基地,2017年遇到拆遷分配2套房,賣方自2014年反悔持續起訴,持續了十年的戰爭終于畫上了句號??????客戶說:我們是他全家的救命恩人??
再婚家庭的3個子女遺產繼承糾紛,對于房產購買出資、遺囑真實性等問題,三人各執一詞。元甲律師梳理案件關鍵點,尋求有力證據,幫助當事人獲得了北京朝陽區的房產,獲得當事人的贊譽與口碑!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為了離婚多爭財產,男方與其父母聯合,惡意串通起訴女方,稱購買房屋款項為借貸行為,經過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舉證質證,為女方全力爭取,法院駁回了對方全部訴訟請求!當事人后續的離婚糾紛再次委托元甲,最終和解離婚,獲得200萬房屋折價款、京牌車輛以及相關存款。因為相信元甲的專業與口碑,兩個案件均獲得了令人滿意的結果!用我千方百計,解您千愁萬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