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未購買強制險的后果

導讀:
未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機動車方,違反了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是不履行法定義務的行為,其引起的后果是剝奪了第三者從保險公司獲得賠償的權利,侵害了第三者的合法權益。由于機動車未購買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而使受害方權益受到損害,得不到及時的救助,由于機動車一方的過錯使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立法目的不能實現。機動車未依法購買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車輛肇事后,車主應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范圍內直接予以賠償,限額外再按雙方當事人過錯承擔責任。那么機動車未購買強制險的后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未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機動車方,違反了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是不履行法定義務的行為,其引起的后果是剝奪了第三者從保險公司獲得賠償的權利,侵害了第三者的合法權益。由于機動車未購買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而使受害方權益受到損害,得不到及時的救助,由于機動車一方的過錯使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立法目的不能實現。機動車未依法購買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車輛肇事后,車主應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范圍內直接予以賠償,限額外再按雙方當事人過錯承擔責任。關于機動車未購買強制險的后果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機動車未購買強制險的后果
從法律強制性規定來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這是法律強制性規定。
未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機動車方,違反了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是不履行法定義務的行為,其引起的后果是剝奪了第三者從保險公司獲得賠償的權利,侵害了第三者的合法權益。《民法通則》第106條第1款規定:公民、法人違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機動車方未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屬于“不履行其他義務”的范疇,是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
所以,機動車方未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時,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先由機動車方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內予以賠償;而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也應當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內予以賠償。超出限額的部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的規定處理。如果單純按照事故中過錯責任大小來承擔責任和按減輕責任的原則處理,必然損害第三者的合法權益。
二、購買機動車強制險的好處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側重保護的是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權益。由于機動車運行存在造成他人人身和財產損失的風險,因此,其必須負有更大的義務保障交通安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即通過把個體責任風險分攤為社會風險,從而保障受害方能夠得到基本的保障。由于機動車未購買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而使受害方權益受到損害,得不到及時的救助,由于機動車一方的過錯使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立法目的不能實現。
因此,在車主未依法購買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的時候,判令車主直接在交強險限額內先予承擔責任,符合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立法目的,有利于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權益。機動車未依法購買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車輛肇事后,車主應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范圍內直接予以賠償,限額外再按雙方當事人過錯承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