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投車輛強制險的后果

導讀:
三個月內須投保,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3個月內投保機動車強制險。已經投保商業性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的,保險期滿,應當投保機動車強制險。不投保罰款兩倍,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機動車強制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那么不投車輛強制險的后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三個月內須投保,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3個月內投保機動車強制險。已經投保商業性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的,保險期滿,應當投保機動車強制險。不投保罰款兩倍,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機動車強制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關于不投車輛強制險的后果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不投車輛強制險的后果
車輛強制險,是指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三個月內須投保,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3個月內投保機動車強制險。已經投保商業性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的,保險期滿,應當投保機動車強制險。
不投保罰款兩倍,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機動車強制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志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提供保險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可以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二、機動車未投強制險可以上路嗎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投保機動車強制險。
機動車強制險的“強制性”不僅體現在強制投保上,同時也體現在強制承保上。一方面,未投保機動車強制險的機動車不得上路;另一方面,具有經營機動車強制險資格的保險公司不能拒絕承保強制險業務,也不能隨意解除強制險合同(投保人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除外)。違反強制性規定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或保險公司都將受到處罰。
所以,未投強制險不可以上路,上路會受到處罰。
三、車輛強制險的必要性
實行交強險制度是通過國家法規強制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購買相應的責任保險,以提高三責險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時和基本的保障。
交強險負有更多的社會管理職能。建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不僅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獲得及時有效的經濟保障和醫療救治,而且有助于減輕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經濟負擔。而商業三責險則屬于商業保險,保險公司經營該險種的目的便是盈利,這與交強險“不盈不虧”的經營理念顯然相去甚遠(目前交強險的全國統計情況表明,保險公司在該險種上暫處虧損狀態)。
此外,交強險還具有一般責任保險所沒有的強制性。只要是在中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應當投保交強險,未投保的機動車不得上路行駛。這種強制性不僅體現在強制投保上,也體現在強制承保上,具有經營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資格的保險公司不得拒絕承保,也不能隨意解除合同。而商業三責險則屬于民事合同,機動車主或者是管理人擁有是否選擇購買的權利,保險公司也享有拒絕承保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