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是怎樣的

導讀:
交強險的承辦機構為經保監會批準授權的中資保險公司及其代辦機構每輛機動車只需投保一份交強險投保人可以根據自身需要決定或選擇購買不同責任限額的商業險。建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不僅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獲得及時有效的經濟保障和醫療救治而且有助于減輕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經濟負擔。這種強制性不僅體現在強制投保上也體現在強制承保上具有經營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資格的保險公司不得拒絕承保也不能隨意解除合同。那么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強險的承辦機構為經保監會批準授權的中資保險公司及其代辦機構每輛機動車只需投保一份交強險投保人可以根據自身需要決定或選擇購買不同責任限額的商業險。建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不僅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獲得及時有效的經濟保障和醫療救治而且有助于減輕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經濟負擔。這種強制性不僅體現在強制投保上也體現在強制承保上具有經營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資格的保險公司不得拒絕承保也不能隨意解除合同。關于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是怎樣的
按照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的規定“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屬于責任保險的一種。
根據交強險條例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應當投保交強險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交強險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權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并處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交強險的保險期間為1年僅有四種情形下投保人可以投保1年以內的短期交強險一是境外機動車臨時入境的二是機動車臨時上道路行駛的三是機動車距規定的報廢期限不足1年的四是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根據道交法和交強險條例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理拖拉機的農業機械管理部門對交強險實施監督制度在受理機動車注冊登記、變更登記、改裝和安全技術檢驗時對符合要求的機動車輛均需具備有效的交強險保險否則不能辦理相關登記。
交強險的承辦機構為經保監會批準授權的中資保險公司及其代辦機構每輛機動車只需投保一份交強險投保人可以根據自身需要決定或選擇購買不同責任限額的商業險。
購買交強險的必要性
實行交強險制度是通過國家法規強制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購買相應的責任保險以提高第三者責任險(簡稱“三責險”)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時和基本的保障。
交強險負有更多的社會管理職能。建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不僅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獲得及時有效的經濟保障和醫療救治而且有助于減輕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經濟負擔。而商業三責險則屬于商業保險保險公司經營該險種的目的便是盈利這與交強險“不盈不虧”的經營理念顯然相去甚遠(目前交強險的全國統計情況表明保險公司在該險種上暫處虧損狀態)。
交強險還具有一般責任保險所沒有的強制性。只要是在中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應當投保交強險未投保的機動車不得上路行駛。這種強制性不僅體現在強制投保上也體現在強制承保上具有經營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資格的保險公司不得拒絕承保也不能隨意解除合同。而商業三責險則屬于民事合同機動車主或者是管理人擁有是否選擇購買的權利保險公司也享有拒絕承保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