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自愿給你轉賬第二天又要和你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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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自愿成為債權人?生意也順利的完成了,對方也非常滿意,并令人驚喜的是一個工作日之后便結算了所有款項。因為轉賬支票是不能進行現金直接提取的,幾個人還對這位朋友能夠幫助他們十分感謝,準備去取錢的時候送一份大禮。清債專家以前也曾碰到過這樣的事情,但是朋友之間的這種被騙,被欺,被不還錢,還是關于非常重要的信任的支票轉賬事宜,還是不多見的,于是專家給出了調解的建議,并且將這種催款的級別提升了,因為這里面要是追究其責任定會有非法侵占。在專家的努力下,這位朋友終于在一周后開出了一張同樣面額的現金支票,結束了這場拉鋸戰。那么自愿成為債權人,被騙,被欺,被不還錢該怎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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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錢沒有借條只有轉賬記錄可以收集除了借條之外的其他證明債務關系存在的證據,在證據充足的情形下可以直接要求對方還款,不還的,可以向法院起訴,法律分析:只有轉賬記錄沒有借條可以起訴要求對方還款,但是只有一個記錄是很難取得勝訴,需要其他佐證才能有把握取得勝訴,如果雙方之間不僅有轉賬記錄,還包括雙方的轉款交流記錄,則可以從聊天記錄中闡明貸款關系的存在,沒有借條只有轉賬記錄怎么辦法律分析:可以起訴,可以通過你的主張以及銀行轉款記錄來認定是借款關系,當然如果能提供借條更好。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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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轉賬事后抓嫖怎么認定嫖娼是指以給付金錢等物質利益為手段與賣淫者發生性關系的行為。如果非出于自愿而是受到強迫、脅迫或引誘與嫖娼者發生了性行為這時不應對非自愿方認定為賣淫行為而應依法追究強迫、脅迫、引誘者的刑事責任。發生性關系、有性器官的接觸不論是接觸到一方性器官或雙方性器官是認定賣淫嫖娼的關鍵如果雙方行為的目的不是以發生性關系為目的則不能認定賣淫、嫖娼。公安機關調查取證時應注意尊重和保護當事人的人格權、隱私權。對查獲的賣淫嫖娼人員應當強制進行性病檢查。那么轉賬事后抓嫖怎么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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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018年,李先生與劉女士簽訂了《離婚協議書》,協議中約定了上述房屋贈與兒子李小寶,至此,李先生與劉女士因此房屋產權的分割問題再次產生糾紛,李先生認為劉女士在婚內有出軌行為,應少分財產,李先生打算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于是找到了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離婚后房屋貸款亦是由我方當事人李先生通過轉賬給兒子李小寶,再由李小寶轉給劉女士,我方對房屋貢獻值較大,理應多分財產,李先生與劉女士就是其中一個典型的例子,他們在離婚3年后就出現了房產糾紛,曾經選擇平和體面的協議離婚方式,本以為日后定會各奔前程、后會無期,沒想到如今再次掀起離婚后財產糾紛的波瀾。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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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法律主觀:如果是雙方在自愿的情形下簽訂的和解協議書,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主觀:如果是雙方在自愿的情形下簽訂的和解協議書,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5、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提起訴訟后雙方私下達成和解協議的,只要協議是雙方自愿簽訂的,并不違反法律規定的,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提起訴訟后雙方私下達成和解協議的,只要協議是雙方自愿簽訂的,并不違反法律規定的,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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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事人手中持有轉賬記錄是可以起訴高利貸的,但是當事人能夠確定屬于高利貸且有相關的轉賬記錄。我國不保護高利貸,民間個人借貸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的4倍,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為高利借貸行為。《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取締地下銀號及打擊高利貸行為的通知》第二條嚴格規范民間借貸行為。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遵循自愿互助、誠實信用的原則。民間個人借貸中,出借人的資金必須是屬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貨幣資金,禁止吸收他人資金轉手放款。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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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分析:只有欠條沒有轉賬記錄可以起訴,根據相關規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30萬借條沒有轉賬憑證如果人們缺乏大量的實質性證據,可自己又是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供個人社交平臺的交易記錄,以及與對方的聊天記錄,現金借款沒有借條沒有轉賬記錄怎么辦現金借款沒有借條收集證據 沒有借條的,對于欠款追討有很多途徑,比如與對方進行協商,要求支付并錄音。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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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網戀自愿轉賬的情況下,如果轉賬的目的是為了詐騙對方的財產,那么就可能構成詐騙罪,可以看出,在網戀自愿轉賬的情況下,如果轉賬的目的是為了詐騙對方的財產,那么就可能構成詐騙罪,在這個案例中,該女子通過網戀的方式,自愿轉賬給該男子,但轉賬的目的是為了詐騙該男子的財產,因此構成了詐騙罪,在實踐中,如果一方自愿轉賬給另一方,但轉賬的目的是為了詐騙對方的財產,那么就可能構成詐騙罪,在實踐中,如果一方自愿轉賬給另一方,但轉賬的目的是為了詐騙對方的財產,那么就可能構成詐騙罪。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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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男方交往自愿轉賬的錢可以要回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男女雙方在交往的過程中,如果男方自愿轉賬,而女方沒有詐騙行為的,男方一般是不可以要回錢的,但如果女方有詐騙行為的,男方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追回被騙的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從中受有損失的一方,可以積極采取法律措施。按規定,借婚姻騙取財物,并且超出索取財物的范圍的,可根據具體情況按詐騙罪犯處理。一旦確定對方屬于婚姻詐騙,掌握到相關證據后,建議直接到公安局報案。如果詐騙數額較大的,具體得根據當地的規定,已經達到相應詐騙數額的,那么將會認定為詐騙罪,并且需要承擔刑事責任。那么男方交往自愿轉賬的錢可以要回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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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分手后轉賬的錢如果屬于附義務的贈與可以要回,在司法實踐中為另一方的正常花費或者具有特殊含義的轉賬金額會被認定為是贈與,6、分手后轉賬的錢如果是贈與,則一般不可以要回,1、一般情況下,分手后轉賬的錢如果是贈與,則一般不可以要回,分手了,轉賬的錢還能要回嗎,3、分手后轉賬的錢一般不可以要回,如果轉賬金額具有特殊含義,或者雙方在戀愛期間共同消費了這些資金,那么這些款項可能會被視為一般贈與,分手后不需要返還。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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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需要指出的是,因贈與在實際履行后原則上不允許撤銷,戀愛期間給付財物、贈與禮物后反悔要求返還的,很可能得不到支持,故&ldquo,520微信紅包&rdquo,這種具有特殊含義的轉賬,通常認定是戀愛期間雙方為表達愛意的贈與,即使分手依法也不得撤銷贈與或要求對方返還,戀愛期間的財物贈與或者日常消費支出,比如&ldquo,戀愛需理智,送禮要理性&rdquo,1、戀愛期間一方自愿贈送給對方未超出日常交往范疇的財物,視為一般性贈與,戀愛關系終止后,贈與方要求返還的,一般不予支持。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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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20第二次修正)第十六條 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債務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責任,但是我們根據案情發現,雖然《民間借貸司法解釋》規定,僅有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雖然可以證明民間借貸成立的初步證據,但是法院在審查民間借貸關系時,需要審查出借人與借款人之間的關系、時間、用途、地點等多重因素進行衡量。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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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其次,如果對方沒有按照約定的方式履行義務,比如代購的商品沒有按照要求購買或者是借款的錢沒有按照約定的時間歸還,那么,被害人可以通過起訴來要回這筆錢,但是,有一些情況下,自愿轉賬后發現對方是騙子,或者是對方沒有按照約定的方式履行義務,那么,自愿轉賬后能否通過起訴來要回這筆錢呢,而自愿轉賬則是被害人自愿將錢匯入對方賬戶,因此,如果發現對方是騙子,被害人不能將此案件看成是詐騙案件來處理,自愿轉賬是指當事人自愿將一定金額的錢匯入對方賬戶,通常是因為對方提出了某種要求或者是自己主動幫助對方,比如代購、借款等,但是,在起訴過程中,需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當事人之間確實存在借款或者代購等關系,同時需要證明對方沒有按照約定的方式履行義務,如果涉及的金額較小,或者對方的身份不明確,那么,通過法律途徑來要回這筆錢可能會讓被害人付出更多的時間和精力。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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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分析 轉賬記錄只是證據的一種,起訴應當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只要符合起訴的條件,法院就可以受理,情侶分手后,可以通過轉賬記錄起訴,但要符合以下條件: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2、情侶分手轉賬記錄能起訴,3、情侶分手轉賬記錄能起訴,3、有轉賬記錄是可以起訴的,只要符合起訴的條件就可以,有轉賬記錄是可以起訴的,只要符合起訴的條件就可以。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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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網戀自愿轉賬算詐騙嗎:網戀詐騙3000元及以上,則已構成詐騙罪,經報警是會給予立案調查的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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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男方在情人節給第三人轉賬520,5.2,1314,在其他時期買女性內褲,女士化妝品。我們主張男方出軌,男方否認,法院認定男方存在婚內過錯,賠償女方2萬元精神損失費。
【成功案例】工程款拖欠10年、項目負責人離職,還能要回錢嗎?要賬路漫漫、時間不等人,陸先生已將近70歲的年紀,折騰了將近快10年了,依然沒有解決這個要賬難題!2023年3月,陸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來幫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專案組,幫助陸先生收集有力證據,因為工程距今時間久遠,需要迅速啟動立案程序。 庭審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對陸先生的實際施工人身份不予認可,認為工程是自己的項目部員工完成的。對此,天用律師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轉賬記錄和會議紀要,證明陸先生是實際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結算文件等多份資料,法院讓建筑工程公司核對賬目,但其也沒對出來,因此對方啞口無言。 最終法官按照天用律師的訴訟請求,全額支持了我方當事人主張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計225萬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審勝訴!歷時僅3個月,將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
【元甲案例】丈夫婚內給網戀女友轉賬200萬,是借款還是贈與?妻子有權要回嗎? 2008年,汪女士與薛先生在相愛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愛容易相處難,十幾年的婚姻生活磨滅了曾經濃烈的愛,他們的感情也逐漸變得疏遠起來。近幾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漸迷戀網絡游戲。2021年,薛先生在機緣巧合之下在網上認識了一位開朗活潑、溫柔體貼、年輕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為化名)。兩人志趣相投、相談甚歡,有一種一見如故的感覺,后二人迅速發展成戀人關系。在戀愛期間,薛先生陸續給丹丹轉賬合計100萬元。在交往了2個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沒有拒絕,且表示自愿與薛先生繼續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項。因為之前薛先生已經向丹丹轉賬100萬元,眼下手里沒有款項,丹丹就介紹貸款公司給薛先生,薛先生貸出款項再次轉給丹丹使用。對丹丹持續索要款項的行為,薛先生感覺就像跌入了無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絕了丹丹的無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挾,薛先生擔心東窗事發,無奈又再次轉款,轉款同時并附言讓丹丹還款。面對丹丹的不斷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計向其轉賬合計200萬元。 無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額的貸款讓薛先生無力承擔、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對自己不斷懷疑與追問。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動向汪女士坦白出軌及轉款的事情。汪女士聽到后如同晴天霹靂,情緒反應很大,一頓情緒發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靜下來,面對丈夫的懺悔與道歉,她選擇了寬容與原諒。現在最重要的問題是如何將轉給第三者的200萬元款項要回來!汪女士多次與丹丹聯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條并盡快還款。丹丹不但沒有對汪女士的身份忌憚和不安,反而非常囂張,表示“是薛先生隱瞞已婚事實,欺騙了自己,對200萬元的借款數額不認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項是兩個人共同生活的花銷”,拒絕還款。 財產保全 • 要回200萬 面對丹丹無理辯三分的態度,汪女士決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維權,但就轉款性質是借款還是贈與有爭議。根據案情核實,元甲律師通過證據資料核實確認薛先生與丹丹之間沒有借貸合意,轉款屬于贈與,且違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師積極推進案件,對此進行了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法院將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凍結,后案件很快開庭。庭審中,丹丹辨稱薛先生1萬元以上轉賬是借款,1萬元以下款項在戀愛期間已花完,不同意償還。元甲律師對此觀點進行有力駁回,并闡述我方的證據事實與法律依據。案件歷經4次開庭,期間,元甲律師為維護當事人權益不懈努力!最終法院認可了款項屬于贈與的主張,判決丹丹向汪女士還款200萬元,汪女士全部訴求得到支持!
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