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處理后的事故認定書是誰?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事故雙方一人一份,不管你有沒有責任都要發一份的。
交通事故發生后要立即報警,交警勘查現場后,會作出事故責任認定,并下達事故責任認定書,這個認定書是事故中雙方或者三方人手一份。
事故責任認定書分為簡易程序和正式程序,不管是什么程序的,都是一人一份。雙方只有車損且不是很嚴重的,一般是走簡易程序,有人員受傷的,車損嚴重的,都要走正式程序。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十六條 交通警察適用簡易程序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時,交通警察應當根據現場固定的證據和當事人、證人敘述等,認定并記錄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機動車駕駛證號、聯系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保險憑證號、交通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等,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由當事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