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后一年再打借條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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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借貸雙方進行借貸活動的時候,未對利息進行約定的,視為沒有約定,債務人可以不支付利息。第二百零五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那么借款雙方未約定利息因利率發生爭議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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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欠條債務人對借款人有什么義務1)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使用貸款,不得隨意改變用途;2)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那么欠條債務人對借款人有什么義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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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款債務是有著追訴期的,債務追訴期為3年而非一年,從訴訟時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條注明了還款日期,那么訴訟時效就從還款日期的次日起計算3年。《合同法》第206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如合同、借條、收據、欠條等3、己已履行義務而被告逾期不履行義務的證據。對債務人失蹤這種情況有以下救濟方法:(一)債務人失蹤不到兩年延長訴訟時效。債權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履行期限屆滿之時開始計算。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那么借款債務是否還有追訴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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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民間借貸借款人破產后是否要償還貸款要分情況。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借據等債權憑證未載明債權人的,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事實抗辯,人民法院裁定原告不具備債權人資格,駁回起訴。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為15.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十條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并主張,但是總計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那么如果民間借貸借款人宣布破產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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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不同身份的主體,在借貸關系中享有的權利、履行的義務是不同的。借款方提前歸還貸款的,貸款方應予以接受,并應扣除到期日與還款日期間的利息。借款方怠于履行此義務的,應承擔違約責任。《統一合同法》對利息的支付作了詳細規定,依該法第205條的規定,支付利息的期限約定不明,又達不成補充協議,根據合同其他條款或習慣仍不能確定的,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歸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時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還款時一并支付。那么借貸關系中借款方的義務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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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自然人的借款利息規定有哪些自然人的借款利息規定具體如下所述:《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八條 借貸雙方對前期借款本息結算后將利息計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債權憑證,如果前期利率沒有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債權憑證載明的金額可認定為后期借款本金。那么自然人的借款利息規定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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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并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第二十六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那么借款利率約定不明的情況下借款人需要支付利息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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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款抵押糾紛債權人應如何行使抵押權2007年10月31日,xx農-行與A公司分別簽訂了編號為621012007*2863的借款合同,約定xx農-行向A公司借款200萬元,借款期限均為一年,年利率分別為l0.935%。A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承諾及時清償利息、歸還借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那么借款抵押糾紛債權人應如何行使抵押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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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我們在借條上寫明還款期限,比如借期一年,那么正常情況下,在這一年內,依照《民法典》的規定是不能要求借款人提前還款的,當然也有例外: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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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第二十六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那么朋友以高額利息為由借款不還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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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有擔保的借款,沒有歸還能否直接起訴保證人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劉先生問:我一年前借給朋友20萬元,約定借期一年,他的一個朋友作為擔保人在借條上簽了名字。現借款期限已屆滿,朋友老是推托不還,最近也找不到他了。按照我國《民法典》的規定,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因此,如果明確約定為一般保證的,那么你必須在先起訴借款人并就借款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后才能起訴保證人,至少你得一并起訴借款人和保證人而不能單獨起訴保證人。那么有擔保的借款,沒有歸還能否直接起訴保證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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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父親借款兒子做擔保人無力償還找誰找借款者或擔保者。南崗區法院經過審理,判決父親償還欠款及利息,兒子承擔連帶責任。隨后,張-元給趙-勤出具了一張欠條,張-元的兒子張*方作為擔保人在欠條上簽字。法庭上,張-元雖承認欠錢的事實,并同意償還,卻拒絕兒子承擔擔保責任。本案中,趙-勤起訴時雖已超過雙方約定還款日一年,但趙-勤在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多次找過張*方,要求其還款,應視為趙-勤在擔保期限內主張過權利,因此,兒子張*方應承擔擔保責任。那么父親借款兒子做擔保人無力償還找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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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款雙方未約定利息因利率發生爭議如何處理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借貸雙方進行借貸活動的時候,未對利息進行約定的,視為沒有約定,債務人可以不支付利息。第二百零五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那么借款雙方未約定利息因利率發生爭議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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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款人的配偶是否應當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是否擔責需要結合案例具體分析。王某一紙訴狀,將邵某及其丈夫劉某訴至法院。被告邵某經公告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邵某不務正業,目前已向法院起訴的借款共計有40余萬元,尚未起訴的還有兩筆共計32萬元,其已與邵某離婚近一年,離婚協議約定邵某的債務由邵某償還,被告劉某不同意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第二種意見認為,本案的舉證責任應由被告劉某負擔。即應由其夫劉某負擔“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的舉證責任,若被告劉某舉證不能,則應認定該借款屬夫妻共同債務,判令被告劉某承擔連帶責任。那么借款人的配偶是否應當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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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父親在兒子時隔一年的欠條上簽字應否擔責借條上未約定為擔保人,同時未有證據證明為擔保人,同時民法典中對于擔保合同做了明確的要求,包括對債務擔保的時間長短,擔保債的范圍等,因此該簽字行為不應認定為擔保行為,不應承擔共同的還款義務。第二種觀點認為王-林的行為應當認定為共同借款人,借條上兩人雖然署名的時間不同,但只是兩借款人先后于借條上簽字而已,并不能否定兩人欠款的事實。那么父親在兒子時隔一年的欠條上簽字應否擔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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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念不忘,必有回響。當委托人都放棄的時候沒想到元甲的執行還在持續跟進,14年的事故,15年的判決,16年的執行,2017年的破產,2019年的重組,2020年的執行,2022年的回款,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我們的堅持不懈,當事人的苦苦等待,終于等來了法官通知領款的喜報!這一刻是值得紀念的!
【案例分析】約定利息超過法定限額,借款人可否主張返還?2021年2月9日,楊某因為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向楊某科借款30000元,約定月利率2%,楊某科當天通過微信向楊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楊某收到借款后向楊某科出具了借條,并馬上向楊某科轉賬3000元作為利息。從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楊某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分15次共計轉給楊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楊某科在向楊某催討其他債務時,楊某的姑父劉某誤以為楊某科在催討27000元這筆債務,遂自作主張代楊某又向楊某科支付了27000元,楊某科當即將楊某出具的借條交給劉某,由劉某將借條銷毀。楊某認為,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間,楊某科收取利息共計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楊某向楊某科多次討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楊某科拒不退還,楊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案爭議的焦點在于,楊某科是否收取了超過法律規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楊某科收取該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據。 首先應當確定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額。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當天,即支付給楊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習慣,利息應當在借款之次日開始計算,故該3000元應當認定是償還的楊某科的本金,楊某科實際支付給楊某的借款本金應當認定為27000元。 其次應當確定楊某、楊某科之間的利息計算標準。楊某、楊某科約定的月利率2%過高,應當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四倍,即為15.4%計算,楊某科所收取的楊某利息,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楊某科應當返還給楊某。 最后,應當計算出楊某應支付給楊某科的利息,結合楊某已經支付的本息,確定楊某科應當返還多收取的金額。27000元本金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計算的利息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該1940元的利息計算為25元。楊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楊某向楊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該款應當由楊某科返還給楊某,但楊某起訴只要求楊某科返還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生活中這類案件時有發生,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相互贈送禮物和金錢來表達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愛情中,雙方應當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錢作為衡量感情的標準,也不要被感情沖昏頭腦。為了避免雙方在分手后產生經濟糾紛,情侶之間的轉賬可進行備注款項性質并保留相關書面證據,以免日后產生糾紛。 如果能夠查明轉賬款項用途,雙方對此產生爭議時該如何認定戀愛期間轉賬的性質?一般來說,如果轉賬留言或紅包描述中,或在款項支付的前后聊天記錄中,表明款項是借款,那么可以認定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關款項要求對方返還。在特殊節日里轉賬的有特殊意義的數額,除非有證據證明是借款,否則法院無法支持要求返還的訴求。而戀人間的正常消費、密集、瑣碎的轉賬、來往可視為一般贈與,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還。 現實中還有一種情況,雙方往來款項超過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數額較大,一方主張是為促使雙方締結婚姻關系而給付的財物時,人民法院綜合考慮雙方當地習俗、給付的時間和方式、財物價值、給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實認定上述給付是否屬于彩禮性質,從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條 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條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 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債務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責任。
【元甲案例】丈夫婚內給網戀女友轉賬200萬,是借款還是贈與?妻子有權要回嗎? 2008年,汪女士與薛先生在相愛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愛容易相處難,十幾年的婚姻生活磨滅了曾經濃烈的愛,他們的感情也逐漸變得疏遠起來。近幾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漸迷戀網絡游戲。2021年,薛先生在機緣巧合之下在網上認識了一位開朗活潑、溫柔體貼、年輕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為化名)。兩人志趣相投、相談甚歡,有一種一見如故的感覺,后二人迅速發展成戀人關系。在戀愛期間,薛先生陸續給丹丹轉賬合計100萬元。在交往了2個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沒有拒絕,且表示自愿與薛先生繼續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項。因為之前薛先生已經向丹丹轉賬100萬元,眼下手里沒有款項,丹丹就介紹貸款公司給薛先生,薛先生貸出款項再次轉給丹丹使用。對丹丹持續索要款項的行為,薛先生感覺就像跌入了無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絕了丹丹的無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挾,薛先生擔心東窗事發,無奈又再次轉款,轉款同時并附言讓丹丹還款。面對丹丹的不斷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計向其轉賬合計200萬元。 無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額的貸款讓薛先生無力承擔、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對自己不斷懷疑與追問。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動向汪女士坦白出軌及轉款的事情。汪女士聽到后如同晴天霹靂,情緒反應很大,一頓情緒發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靜下來,面對丈夫的懺悔與道歉,她選擇了寬容與原諒。現在最重要的問題是如何將轉給第三者的200萬元款項要回來!汪女士多次與丹丹聯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條并盡快還款。丹丹不但沒有對汪女士的身份忌憚和不安,反而非常囂張,表示“是薛先生隱瞞已婚事實,欺騙了自己,對200萬元的借款數額不認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項是兩個人共同生活的花銷”,拒絕還款。 財產保全 • 要回200萬 面對丹丹無理辯三分的態度,汪女士決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維權,但就轉款性質是借款還是贈與有爭議。根據案情核實,元甲律師通過證據資料核實確認薛先生與丹丹之間沒有借貸合意,轉款屬于贈與,且違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師積極推進案件,對此進行了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法院將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凍結,后案件很快開庭。庭審中,丹丹辨稱薛先生1萬元以上轉賬是借款,1萬元以下款項在戀愛期間已花完,不同意償還。元甲律師對此觀點進行有力駁回,并闡述我方的證據事實與法律依據。案件歷經4次開庭,期間,元甲律師為維護當事人權益不懈努力!最終法院認可了款項屬于贈與的主張,判決丹丹向汪女士還款200萬元,汪女士全部訴求得到支持!
北京法院 二審 民事案件 近一年 改判率7.71%,本案女方父母出資給子女購房,一審出資性質沒有被認定為借款,二審成功撤銷一審判決認定購房出資為借款實屬不易? 除結合各方存在親屬關系且男女雙方尚在離婚訴訟的背景外,還要結合各方對于借款或贈與過程、動機的陳述性意見,看能否得出出資系贈與大額財產的推斷。 從價值導向角度看,成年子女購房不是父母的義務,特別是在當前高房價背景下,因子女經濟條件有限父母在其購房時給予資助屬于常態,除明確表示贈與的以外,應視為以幫助為目的的臨時性資金出借,子女負有償還義務。
北京法院 二審 民事案件 近一年 改判率7.71%,本案女方父母出資給子女購房,一審出資性質沒有被認定為借款,二審成功撤銷一審判決認定購房出資為借款實屬不易? 除結合各方存在親屬關系且男女雙方尚在離婚訴訟的背景外,還要結合各方對于借款或贈與過程、動機的陳述性意見,看能否得出出資系贈與大額財產的推斷。 從價值導向角度看,成年子女購房不是父母的義務,特別是在當前高房價背景下,因子女經濟條件有限父母在其購房時給予資助屬于常態,除明確表示贈與的以外,應視為以幫助為目的的臨時性資金出借,子女負有償還義務。
北京法院二審民事案件近一年改判率7.71%,本案女方父母出資給子女購房,一審出資性質沒有被認定為借款,二審成功撤銷一審判決認定購房出資為借款實屬不易? 除結合各方存在親屬關系且男女雙方尚在離婚訴訟的背景外,還要結合各方對于借款或贈與過程、動機的陳述性意見,看能否得出出資系贈與大額財產的推斷。 從價值導向角度看,成年子女購房不是父母的義務,特別是在當前高房價背景下,因子女經濟條件有限父母在其購房時給予資助屬于常態,除明確表示贈與的以外,應視為以幫助為目的的臨時性資金出借,子女負有償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