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一下畢業生一定要簽三方協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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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三方協議一旦簽署,就意味著大學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確定。三方就業協議書不同于勞動合同。首先,三方就業協議書是國家教育部統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確三方的基本情況及要求。三方就業協議書制定的依據是國家關于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有效期為:自簽約日起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止的這一段時間。若勞動合同與三方協議附件內容矛盾,則以勞動合同為準。那么大學生三方協議簽了不去會有影響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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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據重慶市人力社保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三方協議一旦簽訂之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則違約方應向權利受損方支付協議條款所規定的違約金,從實際情況來看,違約方多是畢業生。如果不能換回新的三方協議重新簽訂,將可能影響畢業派遣。一旦畢業生違約,會造成用人單位工作被動和經濟損失。三方協議的解除意味著失去了之前的工作,除此之外,也可能需要賠償公司一部分違約金。解約函是比較正式的提出解約三方協議的方式,公司也應該按照三方協議和解約函的要求配合解約,同時也要保證雙方利益不受損。那么三方協議違約金不交可以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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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協議內容明確:三方抵賬協議應明確規定各方的債務清償金額、時間和方式等具體內容,以確保協議的清晰和可執行性,法律風險評估:在達成協議之前,各方應充分了解相關法律風險,并在必要時咨詢專業法律意見,以確保協議的合法性和有效性,3、以物抵債必須依據法院及仲裁機構生效的法律文書或相關當事人簽訂的書面協議辦理,書面協議應包括各方的身份信息、債務清償金額、時間和方式等重要條款,協議的履行和監督:各方應按照協議的約定履行債務清償義務,并建立相應的監督機制,確保協議的有效執行。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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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業協議的效力應當喪失。若勞動合同與三方協議附件內容矛盾,則以勞動合同為準。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三方協議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于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是編制畢業生就業方案和將來雙方訂立勞動合同的依據。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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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就業協議書即是為了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畢業生所在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所簽定的協議;2、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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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三方協議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保障畢業生的合法權益,學校的插入對用人單位起到監督的作用;2、應屆畢業生要特別注意簽約事項。大學生簽三方協議前,須認真查看用人單位的隸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權。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現在很多的學生對三方協議并不是特別了解,通常情況下應屆畢業生都是需要簽署三方協議寫的,可能有一些學校會強制性的要求簽署三方協議,如果在沒有工作的情況之下簽訂三方協議是違法的。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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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另一方面,雖然簽署三方協議后你不再是應屆生,但這并不意味著你已經非常成熟,總之,簽署三方協議并不意味著你不再是應屆生,簽署三方協議意味著你找到了一份正式的工作,但是你仍然是一個應屆畢業生,雖然在簽署三方協議后,你已經有了一個工作,但你仍然是應屆畢業生,在中國,大學畢業后被認為是應屆生,即使你已經簽署了一個三方協議,那么,簽署三方協議意味著什么呢。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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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現實生活中,為了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關系,需要簽訂書面的三方協議,如果遺漏相關內容的,可以簽訂補充協議,那么,補充協議沒有簽字時三方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大律網小編整理了以下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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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三方協議公司蓋章,但我沒有簽字生效1、親,您好,三方協議單位蓋章沒有簽字也是可以生效的,三方協議單位蓋章沒有簽字也是可以生效的,三方協議書,學生簽字了,學校也簽字蓋章了,但是公司蓋了章,但沒有簽字...協議以最后一個簽名后生效,按照你的描述,你沒簽名協議是沒有生效的,三方協議蓋章和簽字分開生效嗎親,您好,2、三方協議沒有簽字算違約嗎 三方協議要三方共同簽名或者蓋章后才生效的,所以三方協議沒有簽名的,三方協議未生效,不構成違約。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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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畢業生一旦違約必須承擔違約責任,在征得用人單位同意并交納違約金后才可重新簽約。”所以學生要力爭取消違約金這一條規定。那么簽訂三方協議后違約需要承擔什么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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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總的來說,三方協議中的“違約金”并沒有專門的法律規定,它主要是適用于《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只要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過,就是有效。若違約就應按協議約定承擔違約金賠償責任。首先勞動合同是兩方主體,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的合同;“三方協議”顧名思義,協議主體為三方,包括用人單位、勞動者和其他第三方。其次,“三方協議”的主體是平等主體,處于平等法律地位;勞動合同中勞資雙方具有管理和被管理的特點,在勞動合同的制定和履行中處于不平等地位。那么畢業生違約金協議怎么寫。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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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處理三方協議違約的具體方法會受到合同約定、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方式等因素的影響,除了上述處理措施外,還應當注意以下幾點:1. 保留證據:在處理協議違約問題時,應當保留相關證據,如協議、通信記錄、支付憑證等,4. 尋求法律建議:對于復雜的三方協議違約問題,建議當事方尋求專業的法律咨詢,律師可以幫助解釋合同條款、評估雙方權利義務、提供法律建議,并在需要時代表當事方進行爭議解決程序,3. 查看法律條款:當出現違約情況時,雙方應該仔細審查合同條款中與違約相關的規定。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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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三方協議的法律效力在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之后即告終止。可以簽多份三方協議嗎即使是意向性協議也不應簽署多份。原因在于意向性協議中往往有不能簽訂正式勞動合同違約責任的條款違約方將有可能據此被追究違約責任。而勞動合同則受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限定和保護再次如三方協議在補充條款中未作出勞動合同內容的明確約定則只能視為各方簽訂勞動合同預合同不具有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單位提出兩個試用期合法嗎律師說法這種情況是違法的。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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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畢業生想要再和其他公司簽三方協議,需要先行解約。解約過程中需要應屆畢業生支付違約金以及相應責任,過后再和其他公司簽約。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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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2015年大學生三方協議范本2015年大學生三方協議范本。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注欄注明,并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那么建筑工程三方合作協議合同范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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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婚后呢?之前簽訂的離婚協議還有效嗎?當然有效,離婚期間所購定的房產不會因為復婚就轉變為共同財產,雙方呢?是否復婚不影響離婚協議的效力?如果一套共同財產的房子離婚時歸屬為另外一方了,那么再婚的話也算那個人的個人財產了。雙方如果有特殊約定,以約定為準。小律師關注我,讓我們更懂法律。
朱先生為了精心照顧父親,特地買房住在父親樓下,直至父親去世,姐妹們都很認可,三方曾達成口頭協議,父親的房屋由朱先生多占有份額。父親去世后,姐妹反悔,還將朱先生訴至法院,元甲律師庭前幫助朱先生準備了充分的證據,庭審中據理力爭并說服法官,法官認可朱先生盡到了主要贍養義務,最終對方同意調解,多給朱先生幾十萬元的折價款。
朱先生為了精心照顧父親,特地買房住在父親樓下,直至父親去世,姐妹們都很認可,三方曾達成口頭協議,父親的房屋由朱先生多占有份額。父親去世后,姐妹反悔,還將朱先生訴至法院,元甲律師庭前幫助朱先生準備了充分的證據,庭審中據理力爭并說服法官,法官認可朱先生盡到了主要贍養義務,最終對方同意調解,多給朱先生幾十萬元的折價款。
法律上沒有“假離婚”一說,所以婚姻大事不可兒戲,簽署離婚協議一定要謹慎,否則后果很難改變!幫助當事人獲得北京房產3套、黑龍江房產1套、京牌車、孩子撫養權、現金及存款等!咨詢專業律師,才能有滿意的結果!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律師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咨詢服務。
離婚協議沒有強制執行力,一方不按離婚協議履行,不能直接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何能讓自己的權益最大話,可以聯系我,幫你規劃。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