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被執行人能否向銀行貸款



法院被執行人一般不能到銀行貸款。商業銀行開展信貸業務,應當嚴格審查借款人的資信,實行擔保,保障按期收回貸款。法院被執行人需就生效的法律文書履行義務,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