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識
簡單的車損案件,不簡單的溝通爭取賠償
時間:2022年09月02日
2018年5月18日,當事人劉可心先生在房山區(qū)大件路張莊紅綠燈處與大型汽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劉先生車輛損壞。事發(fā)后劉先生自行修理了車輛。在找到保險公司報銷未果后遂委托元甲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為處理相關賠償事宜。劉先生共主張了兩萬五千元賠償金額。經過律師、保險公司和對方當事人的溝通,三方在法官的主持下達成了和解,除去劉先生自己支付的兩萬元修理費外,剩余五千元折舊費也獲得賠償。在律師多次和對方當事人溝通也在對方的積極配合下,對方當事人家屬積極賠償了劉先生相應的損失,保險公司也在領取調解書后很快打款。為表示感謝,劉先生特送來錦旗,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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