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續期間的夫婦債務

導讀:
若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產生的債務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則其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應由夫妻雙方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那么婚姻存續期間的夫婦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若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產生的債務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則其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應由夫妻雙方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關于婚姻存續期間的夫婦債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關系在婚姻登記部門辦理結婚證時始,終于辦理離婚證明或法院起訴,作出的離婚判決生效時止,或夫妻雙方一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婚姻關系自發生該法律事實時,婚姻關系終止,在離婚訴訟法院判決離婚后,一方不服,上訴的,這段時間,仍屬于婚姻存續期間。
區分夫妻債務是共同債務還是個人債務最主要的一個標準是:該債務的形成是基于何種用途產生的,是否與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聯系。
若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產生的債務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則其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應由夫妻雙方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若該債務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則應視具體情況分析。
一、夫妻共同債務的范圍包括:
1、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2、因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
3、因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4、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欠的債務;
5、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6、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7、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二、夫妻個人債務包括:
1、夫妻雙方約定的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關系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立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男女各自婚前所負的債務,但已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的除外;
5、其他應當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