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收養關系訴訟狀范文

導讀:
解除收養關系起訴狀范文原告:xx,女,1926年1月29日生被告:xx,男,1957年2月21日生。被收養人仍未成年的,收養人不得解除收養關系。當事人達成協議后到收養人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辦理解除收養關系手續。一般只有在起訴解除收養關系的情況下,才會需要書寫起訴狀。那么解除收養關系訴訟狀范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解除收養關系起訴狀范文原告:xx,女,1926年1月29日生被告:xx,男,1957年2月21日生。被收養人仍未成年的,收養人不得解除收養關系。當事人達成協議后到收養人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辦理解除收養關系手續。一般只有在起訴解除收養關系的情況下,才會需要書寫起訴狀。關于解除收養關系訴訟狀范文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解除收養關系起訴狀范文
原告:xx,女,1926年1月29日生
被告:xx,男,1957年2月21日生。
案由:原告xx訴稱,1960年原告丈夫及大女兒去西安玩,被告親生母親因丈夫去世,讓原告丈夫將被告收養,被告當時年僅3歲。被告生母一直不將被告的戶口轉來,直到1968年戶口普查被告才報上戶口。原告省吃儉用供被告生活、上學,并于1979年給被告辦理了結婚。被告婚后的兩個孩子均由原告及丈夫帶大。現原告老了,被告便虐待原告,行為令人發指。
訴訟請求:1、依法解除原、被告之間的收養關系;
2、判令被告補償原告收養期間的撫養費、教育費75000元;
3、現院前后都有大路,從后界起往前15米扎界給被告;
4、街房歸原告,上房給被告,廂房給三個女兒;
5、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具狀人:
年月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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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知識:可以解除收養關系的情形有哪些
根據《收養法》第二十六、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養關系:
1、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
2、送養人行使對養父母子女關系的解除權的;
3、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
4、因養子女成年后,虐待、遺棄養父母的。
養子女年滿10周歲的應征得本人同意。被收養人仍未成年的,收養人不得解除收養關系。但收、送養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
收養關系關系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屬于民事法律關系。解除收養關系的法定程序有兩種:
1、登記解除。
收養關系自收養人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門部門登記成立,也可以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解除。
在收養人與被收養人解除收養關系時,如果養子女未成年,應由收養人和送養人協議解除;如果養子女已滿十周歲以上,還要征求養子女的意見;如果養子女已經成年,應當由養父母和養子女雙方協議。
當事人達成協議后到收養人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辦理解除收養關系手續。
2、判決解除。
收養關系人經協議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提起訴訟的當事人可以是收養人,也可以是送養人,還可以是成年的被送養人。
無論用何種方式解除收養關系,都應在法律和行政法規許可的范圍內進行,同時應保護老人、婦女、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一般只有在起訴解除收養關系的情況下,才會需要書寫起訴狀。如果是協議解除的話,此時自然也就沒有必要寫起訴狀了。上文中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解除收養關系起訴狀范文,各位如果需要寫起訴狀的話,可以適當參考了解一下。當然具體的內容,還是要結合自身實際情況來書寫,而不能完全照抄范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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