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新法判家事暴力導致的離婚案

導讀:
因無法忍受林某的所作所為,李女士提起訴訟要求離婚。近日,天津市河北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后,一審支持了李女士的離婚訴請,并判令林某每月給付孩子撫養費300元及給付李女士住房補償款30000元。據了解,該案是修改后的《婦女權益保障法》施行后,天津市法院宣判的第一例因家庭暴力導致的離婚案。原告李女士今年32歲,是本市一家公司的職員。鑒于林某脾氣古怪,且夫妻感情破裂,因此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她和林某離婚,孩子由她撫養,林某每月給付撫養費400元,并判令林某為她和孩子安置住房,或給付住房補助,其他所有財產她可以放棄。被告林某經法庭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應訴。那么依新法判家事暴力導致的離婚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因無法忍受林某的所作所為,李女士提起訴訟要求離婚。近日,天津市河北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后,一審支持了李女士的離婚訴請,并判令林某每月給付孩子撫養費300元及給付李女士住房補償款30000元。據了解,該案是修改后的《婦女權益保障法》施行后,天津市法院宣判的第一例因家庭暴力導致的離婚案。原告李女士今年32歲,是本市一家公司的職員。鑒于林某脾氣古怪,且夫妻感情破裂,因此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她和林某離婚,孩子由她撫養,林某每月給付撫養費400元,并判令林某為她和孩子安置住房,或給付住房補助,其他所有財產她可以放棄。被告林某經法庭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應訴。關于依新法判家事暴力導致的離婚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男子林某婚后經常毆打妻子,有一次竟然將妻子李女士打得昏睡一個星期。因無法忍受林某的所作所為,李女士提起訴訟要求離婚。近日,天津市河北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后,一審支持了李女士的離婚訴請,并判令林某每月給付孩子撫養費300元及給付李女士住房補償款30000元。據了解,該案是修改后的《婦女權益保障法》施行后,天津市法院宣判的第一例因家庭暴力導致的離婚案。
原告李女士今年32歲,是本市一家公司的職員。她在開庭時說,她與被告林某于1994年結婚,1995年二人生育一女。但婚后二人經常發生口角,林某經常無故大發脾氣,摔砸東西,并經常打罵她和孩子,導致孩子一直由外公、外婆撫養。2000年8月的一個晚上,林某再次無故對其大打出手,將她打得遍體鱗傷,致其昏睡近一個星期。她與林某多次商談協議離婚,但未能達成一致意見。鑒于林某脾氣古怪,且夫妻感情破裂,因此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她和林某離婚,孩子由她撫養,林某每月給付撫養費400元,并判令林某為她和孩子安置住房,或給付住房補助,其他所有財產她可以放棄。
被告林某經法庭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應訴。庭審中,原告表示放棄對雙方住房的承租和使用的權利,要求被告給其無住房困難補償費30000元。
開庭之后,法官對涉案事實進行了調查。法官經查得知,由于被告脾氣不好,曾因生活瑣事打過孩子和原告,為此原告曾起訴離婚,但被告不同意,并當庭悔過,法院因此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但雙方此后并未和好,原告一直住在其母親家,被告未曾探望過女兒,也未承擔對女兒的撫養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和被告雖系自由戀愛,自主結婚,婚姻基礎也較牢固,婚后感情尚好。但由于被告脾氣急躁,為生活瑣事曾打過原告,原告曾訴請離婚。開庭時,被告對自己的錯誤行為有所悔過,請求給予改正機會。但是,法院駁回原告離婚訴請后,雙方并未和好,被告亦無和好表現。且在本案訴訟中,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表現出對婚姻不負責任的態度,且無維系夫妻關系的愿望。現原告堅持離婚,法院應依法照準。原告主動放棄財產,法院不予置疑。雙方分居期間,孩子一直隨原告生活,原告主張撫養孩子,法院予以支持,被告應給付撫養費。原告放棄住房的居住、使用權,表示離婚后攜女居住在其母處,并要求被告給予住房補償。因該要求符合法律政策規定,法院予以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