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暴力的相關法律錯誤

導讀:
目前家庭暴力主要表現在丈夫對妻子的暴力行為。婚姻法第43條和第45條專門給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指出了保護自身權益的途徑。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而對于暴力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受害人及其近親屬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那么家事暴力的相關法律錯誤。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目前家庭暴力主要表現在丈夫對妻子的暴力行為。婚姻法第43條和第45條專門給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指出了保護自身權益的途徑。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而對于暴力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受害人及其近親屬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關于家事暴力的相關法律錯誤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什么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范圍有哪些?
所稱的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家庭暴力的范疇包括:
1、夫妻間的暴力行為,如丈夫毆打、漫罵妻子,強行與妻子發生性關系或摧殘妻子性器官等;
2、父母對子女實施的暴力或虐待行為;
3、子女對應贍養的老人實施的暴力或虐待行為;
4、兄弟姐妹、叔嫂妯娌、翁婿婆媳之間的暴力行為;
5、有親密關系的男女間的暴力行為,如同居關系、戀人關系等,也都屬于家庭暴力的范疇。目前家庭暴力主要表現在丈夫對妻子的暴力行為。
二、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通過什么途徑保護自己?
婚姻法第43條和第45條專門給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指出了保護自身權益的途徑。
1、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調解主要適用于比較輕微的家庭暴力;
2、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這種救濟方式主要適用于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行為;
3、實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4、對實施家庭暴力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而對于暴力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受害人及其近親屬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三、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應保存哪些證據?
家庭暴力以加害行為人連續性以及損傷的隱蔽性為主要特征。有些受害者因缺乏多次累積的傷情原始記錄和法醫鑒定依據,致使民事調解和訴訟困難,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及時保護。
為防止這一情況的出現,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應在48小時內,向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報案,并請求他們開具驗傷通知書,到指定的醫院驗傷,或到司法鑒定機構做鑒定。
在驗傷鑒定后應保存好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鑒定結論,如果是通過多次的驗傷或鑒定,應將每一次的醫院診斷證明和司法鑒定部門的鑒定結論保存好,無論是輕微傷還是重傷,留下這些證據有利于今后有關部門處理此事。如施暴者用的兇器、木棒、鐵棍或其他危險物品,上面留有施暴者或受害人的痕跡如血跡、指紋等,可以作為證據及時向公安機關提供。
四、什么是家庭暴力受害者進行鑒定的最佳時機?
家庭暴力的受傷害者在傷后應先去醫院進行必要的診斷和治療。一般軟組織挫擦傷、鼓膜穿孔等在傷后數日內進行檢驗鑒定為好;裂傷在拆線后;一般骨折在醫院處理后;神經和腦及內臟損傷在確診或手術后即可進行檢驗鑒定;面部損傷的傷殘鑒定或評定一般在傷后3個月方可進行。
五、丈夫打了我,我該怎么辦?
打人是一種侵犯人身權利的違法行為。丈夫打妻子一般來說是緣于夫妻在家庭中地位不平等,要想徹底改變這種狀況:
首先,受虐的妻子應認識到自己與丈夫具有同等的人格與尊嚴,要為保護自己的人身不受傷害,維護自己做人的基本權利而斗爭。要認真對待丈夫的第一次暴力。這往往是他在家庭中實施強權統治的一種嘗試。
如果他遇到強烈的反抗,他就有可能采取兩種截然不同的對策:一是感到妻子不可辱,從此有所收斂,不敢輕易動手;二是惱羞成怒,用更加嚴重的暴力來制服妻子。這樣一來,也更充分暴露出他的真實面貌,使受虐的妻子更容易下決心采取果斷的行動。
如果妻子對待第一次暴力表現出容忍、遷就的態度,丈夫要控制妻子的目的得逞,丈夫就會從拳頭中獲得好處,順理成章地就會有第二次、第三次。因此,受虐的妻子要對丈夫明確表示對他打人這種行為的態度,讓他認識到你不會逆來順受,否則他將會更加肆無忌憚。
其次,在遭受丈夫暴力后,最好在48小時之內及時到住地的派出所,請求他們開出驗傷通知書,到指定的醫院驗傷,或到司法鑒定部門做鑒定,為今后找有關部門處理此事留下證據。
最后,受虐婦女應學會自我保護,如在面對極其殘暴的施虐者時,有可能出現被殺或被嚴重傷害的情況,要盡快離開家庭,到一個比較安全的地方暫時躲避,以免意外事件的發生。也可以利用社會資源,如各級婦聯、工會以及社會開辦的各種公益性的法律救援機構、人民調解委員會、公安機關等來調解此事。還可以尋求法律的保護,如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或民事訴訟等等。
■產生家庭暴力的原因
■面對家庭暴力該怎么辦?
■家庭冷暴力的成因有哪些
■家庭冷暴力的表現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