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有毒食品罪需要哪些犯罪構成

導讀:
三本罪的主觀方面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由故意構成本罪為行為犯。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行為犯實施該行為即構成犯罪生產(chǎn)、銷售不符合衛(wèi)生標準的食品罪是危險犯只有存在足以造成了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的才構成犯罪。那么銷售有毒食品罪需要哪些犯罪構成。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銷售有毒食品罪需要哪些犯罪構成
銷售有毒食品罪需要的犯罪構成如下
一本罪的犯罪客體本罪侵犯的客體為復雜客體包括了國家對食品衛(wèi)生的監(jiān)督管理秩序和廣大消費者即不特定多數(shù)人的生命、健康權利。
二本罪的主體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自然人和單位單位犯本罪的實行雙罰制。
三本罪的主觀方面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由故意構成本罪為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出于故意實施了在所生產(chǎn)、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之行為或者明知是摻有有毒、有害物質的食品仍然予以銷售的行為就構成本罪。如果有以上行為造成受害人死亡、中毒或者健康受到損害在量刑時作為量刑情節(jié)適用。
四本罪的客觀方面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違反國家食品衛(wèi)生管理法規(guī)對生產(chǎn)、銷售的食品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產(chǎn)、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guī)定處罰。
二、本罪與生產(chǎn)、銷售不符合衛(wèi)生標準的食品罪的界限
1、犯罪手段不同。前者生產(chǎn)、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后者生產(chǎn)、銷笛的食品不符合衛(wèi)生標準。如果摻入的物質有毒害性但其本身是食品原料其毒害性由于該食品原料污染或腐敗變質引起的造成嚴重危害結果的、按生產(chǎn)、銷售不符合衛(wèi)生標準的食品罪論處。
2、對危害結果的要求不同。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行為犯實施該行為即構成犯罪生產(chǎn)、銷售不符合衛(wèi)生標準的食品罪是危險犯只有存在足以造成了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的才構成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