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何認定

導讀: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認定一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規定在食品加工、銷售、運輸、貯存等過程中摻入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的規定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處罰。那么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何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何認定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生產者、銷售者違反國家食品衛生管理法規故意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為。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認定
一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規定在食品加工、銷售、運輸、貯存等過程中摻入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的規定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處罰。
在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銷售、運輸、貯存等過程中使用禁用農藥、獸藥等禁用物質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的適用前款的規定定罪處罰。
在保健食品或者其他食品中非法添加國家禁用藥物等有毒、有害物質的適用第一款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規定明知他人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或者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共犯論處
1提供資金、貸款、賬號、發票、證明、許可證件的
2提供生產、經營場所或者運輸、貯存、保管、郵寄、網絡銷售渠道等便利條件的
3提供生產技術或者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
4提供廣告等宣傳的。
三構成本罪同時構成第一百四十條“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依照處刑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相關處罰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相關處罰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四十四條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處罰。
第一百四十九條生產、銷售本節第一百四十一條至第一百四十八條所列產品不構成各該條規定的犯罪但是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依照本節第一巨四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生產、銷售本節第一百四十一條至第一百四十八條所列產品構成各該條規定的犯罪同時又構成本節第一百四十條規定之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一百五十條單位犯本節第一百四十條至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