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移毒贓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哪些

導讀:
因此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的犯罪行為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應依法予以懲處。所謂“轉移”主要是指將犯罪分子的毒品、毒贓從一地轉移到另一地以抗拒司法機關對毒品、毒贓的追繳幫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制裁或者便于犯罪分子進行毒品交易等犯罪活動。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緝毒人員或者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掩護、包庇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犯前兩款罪事先通謀的以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論處。那么轉移毒贓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轉移毒贓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哪些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毒品的管制和國家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窩藏毒品、毒贓的行為不僅幫助犯罪分子隱匿罪證妨害司法機關的調查取證使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制裁而且為毒品犯罪分子繼續犯罪提供物質條件。這些毒品可以隨時流入社會危害他人的身心健康。因此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的犯罪行為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應依法予以懲處。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為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的行為。窩藏是指將犯罪分子的毒品、毒贓窩藏在自己的住所或者其他隱蔽的場所以逃避司法機關的追查。所謂“轉移”主要是指將犯罪分子的毒品、毒贓從一地轉移到另一地以抗拒司法機關對毒品、毒贓的追繳幫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制裁或者便于犯罪分子進行毒品交易等犯罪活動。所謂“隱瞞”是指在司法機關詢問調查有關犯罪分子的情況時自己明知犯罪分子的毒品、毒贓藏在何處而有意對司法機關進行隱瞞。只要行為人實施了其中任一行為就構成本罪。窩藏的毒品、毒贓必須是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毒品、毒贓。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實施了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的人均可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是用于走私、販賣、運輸、制造的毒品、毒贓而故意予以窩藏、轉移、隱瞞這是區分罪與非罪的標志之一。如果事前有通謀的屬于共同犯罪中的幫助犯以共犯論處。
二、轉移毒贓罪的量刑處罰是什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罪包庇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為犯罪分子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財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緝毒人員或者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掩護、包庇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犯前兩款罪事先通謀的以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論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