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處置凍結的財產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哪些

導讀: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凍結主要是針對被執行人的存款而采取的一項執行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在進行訴訟保全或強制執行時對被執行人在銀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機構的存款所采取的不準提取和轉移的強制措施。所謂變賣是指違反規定將已被司法機關盜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出賣以換取現金或其他等價物的行為。那么非法處置凍結的財產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非法處置凍結的財產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哪些
非法處置凍結的財產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02條的規定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并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民事訴訟中查封是一種臨時性的執行措施是將作為執行對象的財產貼上法院的封條不準任何人擅自處理和移動。查封的目的在于促使被執行人履行生效的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以實現申請人的權利。查封的財產可以由義務人自行保管。
扣押也是一種臨時性的執行措施是把被執行人的財產運到一定的場所不準被執行人對該財產使用和處分。扣押的財產一般是便于移動的物品。在民事訴訟中人民法院一般應妥善保管聽扣押的財產也可以交由有關單位或個人保管。
凍結主要是針對被執行人的存款而采取的一項執行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在進行訴訟保全或強制執行時對被執行人在銀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機構的存款所采取的不準提取和轉移的強制措施。凍結的目的在于確保執行文書聽確定的權利的實現督促義務人及時履行執行文書所確定的義務。
隱藏、轉移、變賣、故意毀損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這種行為是針對已由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或其他限制處分權的執行措施的財產所為的勢必妨害生效裁判的執行。因此對于這類行為屬于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應依法給予民事制裁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行使查封、扣押、凍結權的只能是人民法院而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的偵查人員、國家安全機關的偵查人員、人民檢察院辦理自偵案件的偵查人員可以采用扣押措施。與民事訴訟不同在勘驗和搜查中扣押的目的在于保全證據以免證據消失或者毀滅扣押的財產是那些可以用以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的各種物品和文件人民法院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合議庭對證據有疑問的可以宣布休庭對證據進行調查核實采用扣押、查封、凍結措施但此時采取這些措施的目的是為了調查核實證據進行的庭外調查。對于司法機關已經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任何人和單位不得隱藏、轉移、變賣、故意、毀損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隱藏、轉移、變賣、故意毀損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情節嚴重的行為。
本罪的對象只能是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所謂“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是指司法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履行法律規定的手續而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根據本法總則的規定這里的財產既包括財物也包括款項。如果行為人侵害的對象不是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則不構成本罪而可能構成其他罪。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是在司法機關內部還是在行為人控制的范圍內或者其他場所對構成本罪沒有影響在這里所謂隱藏是指將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隱蔽、藏匿起來意圖不使司法機關發現的行為。所謂轉移是指將巳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改換位置從一處移至另一處意圖使司法機關難于查找、查找不到或者使其失去本應具有的證明效力的行為。所謂變賣是指違反規定將已被司法機關盜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出賣以換取現金或其他等價物的行為。所謂毀損是指將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進行損傷、損毀使之失去財物或者證據價值的行為。
只有情節嚴重的才構成本罪。所謂情節嚴重是指由于行為人的妨害行為致使判決、裁定的財產部分無法執行的嚴重干擾了案件的偵查、起訴活動的隱藏、轉移、變賣、故意毀壞的財產數量巨大的。
本罪是選擇性罪名可依行為人實際所實施的行為認定罪名。
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年滿l6周歲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為本罪的主體單位也可成為本罪的主體。
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具有明知犯罪而為之的心理。對于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司法機關已向被執行人發放了通知書被執行人已喪失了部分處分權這是已為被執行人明知的但仍采取隱藏、轉移、變賣、故意毀損的手段處分巳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行為人在主觀上具有明顯的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
二、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四條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隱藏、轉移、變賣、故意毀損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