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罰沒財物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導讀:
罰沒財物包括1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追繳沒收的違法犯罪所得的贓款、贓物及其犯罪工具等。自然人不能構成本罪但本罪處罰的則是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私分罰沒財物罪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違反國家規定將應當上繳國家的罰沒財物以單位名義集體私分給個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那么私分罰沒財物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指的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私分罰沒財物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私分罰沒財物罪構成要件如下
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職責的廉潔性和同家財產所有權。國家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截留私分罰沒財物是對其公職行為廉潔性的嚴重侵犯同時也侵犯國家對國有資產的所有權關系。
罰沒財物包括1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追繳沒收的違法犯罪所得的贓款、贓物及其犯罪工具等。例如貪污贓款、走私的影碟機、犯罪用的汽車、賭資等。2行政執法機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公民、法人組織的行政罰款例如環保部門對污染環境、限期不改的企業施以行政罰款交管部門對違背交通法規、違章駛車的車主所施以的交通行政罰款等等。3法律、法規授權的機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違背有關行政法律秩序的公民、法人組織的罰款。例如國家文物管理部門授權文物所在地的文物管理機構對參觀文物時毀壞文物者所處以的罰款。此類罰沒財物依據我國財政部1993年關于對行政收費、罰沒收入實行預算管理的規定均當折價上繳國家財政拒不上繳而擅白留作單位自用者屬行政違法行為拒不上繳而又集體加以私分者構成本罪行為。由于本罪行為既違犯了上述國家對罰沒財物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國家對罰沒財物的所有權利因而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國家對罰沒財物的管理制度及其國有財產的所有權。
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違反國家規定將應當上交國家的罰沒財物以單位名義集體私分的行為。
私分的標的既可以是應當上繳同家的罰沒的款項也可以是應當上繳的罰沒的物品私公的方武既可以是按人頭均分也可以是依其職位、職稱、工作業績、崗位的不同有所側重的私分私分的次數既可以是一次性地集體私分也可以是持續性地集體私分例如海關對對罰沒的攝像機采取隨罰隨分的方式持續性地私分給其職工。
根據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實施的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的規定涉嫌集體私分罰沒財物累汁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3、主體要件本罪主體是單位、即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即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等。行政執法機關即海關、工商管理機關、稅務機夫、衛生檢查機關、商檢部門、環境保護部門等。自然人不能構成本罪但本罪處罰的則是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由法律、法規授權的機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違背有關行政法律秩序的公民、法人組織施以行政罰款者由于其既非司法機關又非行政執法機關因而此類機構如有集體私分罰設財物行為者原則上不能構成本罪可給予有關行政違法處理。
主體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體既可以是法人單位、也可以是非法人單位。雖然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本身一般均為依法設立的法人機構但其派出機構往往沒有獨立法人資格但由干其符合刑法上的“單位”的條件且也屬于司法機關或行政執法機關因而此類機構自身原則上應當能夠成立本罪犯罪主體例如公安派出所、各級林業管理部門的派出管理機構等。
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上述單位明知罰沒財物應依照有關國家規定上繳國庫但仍以單位名義集體私分給個人的行為。
二、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九十六條私分國有資產罪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違反國家規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數額較大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私分罰沒財物罪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違反國家規定將應當上繳國家的罰沒財物以單位名義集體私分給個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