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軍事設施罪需要哪些犯罪構成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也明確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所有組織和公民都有保護軍事設施的義務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危害軍事設施。”故意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行為違反國防法律規(guī)定的公民國防義務損害部隊戰(zhàn)斗力削弱國防能力危害國防安全。破壞即毀滅和損壞是指使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全部或部分地喪失其正常功能。那么破壞軍事設施罪需要哪些犯罪構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破壞軍事設施罪需要哪些犯罪構成
破壞軍事設施罪需要的犯罪構成如下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防建設秩序。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設備和器材是重要的國防資產是部隊戰(zhàn)斗力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防建設的重要內容。我國國防法規(guī)定“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損害和侵占國防資產。”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也明確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所有組織和公民都有保護軍事設施的義務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危害軍事設施。”故意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行為違反國防法律規(guī)定的公民國防義務損害部隊戰(zhàn)斗力削弱國防能力危害國防安全。
本罪的犯罪對象一是武器裝備它是武裝部隊直接用于實施和保障作戰(zhàn)行動的武器、武器系統(tǒng)和軍事技術器材的統(tǒng)稱。包括冷兵器、槍械、火炮、火箭、導彈、彈藥、爆破器材、坦克及其他裝甲戰(zhàn)斗車輛、作戰(zhàn)飛機、戰(zhàn)斗艦艇、魚雷、水雷、生物武器、化學武器、核武器、通信指揮器材、偵察探測器材、軍用測繪器材、氣象保障器材、雷達、電子對抗裝備、情報處理設備、軍用電子計算機、野戰(zhàn)工程機械、渡河器材、偽裝器材“三防”裝備、輔助飛機、勤務艦船、軍用車輛等。二是軍事設施是指國家直接用于軍事目的的建筑、場地和設備。包括指揮機關、地面和地下的指揮工程、作戰(zhàn)工程軍用機場、港口、碼頭營區(qū)、訓練場、試驗場軍用洞庫、倉庫軍用通信、偵察、導航、觀測臺站和測量、導航、助航標志軍用公路、鐵路專用線、軍用通信、輸電線路、軍用輸油、輸水管道國務院和中央軍委規(guī)定的其他軍事設施。三是軍用通信是指軍隊為實施指揮、運用通信工具或其他方法進行的信息傳遞它是保障軍隊指揮的基本手段。如無線電通信、有線電通信、光通信、運動通信、簡易信號通信等。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或軍事通信的行為。破壞即毀滅和損壞是指使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全部或部分地喪失其正常功能。就方法而言多種多樣既可以采用諸如放火、決水、爆炸、投毒、散撒放射性物質等危險方法又可以采用諸如發(fā)射信號干擾盜用軍用無線頻率故意違反操作規(guī)程拆卸、安裝某種能引起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失去效能的器材等技術手段還可以采取諸如摧毀、砸擊、挖掘、碰撞等暴力以及盜竊正在使用中的通信設備、電纜電線等其他手段。既可以表現(xiàn)為作為又可以表現(xiàn)為不作為如故意不履行保管、維修義務而使其過受破壞。只要屬于本質上的破壞無論其方式如何均對構成本罪沒有影響。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為本罪的主體。
四主觀要件
本罪的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故意即明知是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但出于貪利圖財、泄憤報復或者敵意仍然進行破壞對其危害國防建設的后果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態(tài)度。過失不構成本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條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壞重要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戰(zhàn)時從重處罰。
二、本罪與故意毀壞財物罪的界限
本罪是一種比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的危害大得多的犯罪。它的嚴重性不僅僅在于被破壞的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財產價值而是在于這種破壞行為能夠使武器裝備喪失其應有的效能從而嚴重影響我軍的戰(zhàn)備和戰(zhàn)斗能力。其主要區(qū)別是
1侵犯的客體不同。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與武器裝備的使用能力相聯(lián)系的軍事利益而后者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2本罪破壞的是特定對象即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后者破壞的對象是各種公私財物。據此非軍職人員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以外的一般財物如生活用品、辦公設備等或者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局部并不影響其使用的應依故意毀壞財物論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