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轉讓武器裝備罪需要哪些犯罪構成

導讀: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武器裝備規定非法出賣、轉讓軍隊武器裝備的行為。即明知自己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的行為將會造成破壞部隊武器裝備管理秩序、削弱部隊戰斗力的危害結果卻希望或者放任這種危害結果的發生。如果行為人明知他人將使用其出賣、轉讓的武器裝備實施更嚴重的犯罪則應對行為人以他人所實施的犯罪共犯論處不再單獨定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罪。那么非法轉讓武器裝備罪需要哪些犯罪構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非法轉讓武器裝備罪需要哪些犯罪構成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武器裝備的管理、使用制度。所謂武器裝備是指用于殺傷敵人和破壞敵人作戰設施的武器和軍事技術設備如槍、炮、彈藥、戰車、飛機、艦艇、化學武器、核武器和偵察、通訊、工程、防化、防空技術設備等。武器裝備的完好程度直接關系到鄰隊戰斗力的強弱。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武器裝備規定非法出賣、轉讓軍隊武器裝備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即本罪適用于申國人民解放軍的現役軍官、文職干部、士兵及具有軍籍的學員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現役警官、文職干部、士兵及具有軍籍的學員以及執行軍事任務的預備役人員和其他人員。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自己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的行為將會造成破壞部隊武器裝備管理秩序、削弱部隊戰斗力的危害結果卻希望或者放任這種危害結果的發生。如果行為人明知他人將使用其出賣、轉讓的武器裝備實施更嚴重的犯罪則應對行為人以他人所實施的犯罪共犯論處不再單獨定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罪。
二、非法轉讓武器裝備罪的處罰標準是什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三十九條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罪非法出賣、轉讓軍隊武器裝備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賣、轉讓大量武器裝備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