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論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

導讀:
它分為兩種形式1、個人犯罪的犯罪中止2、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現結合審判實踐就如何認定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試談一下自己的拙見。要正確認定共同犯罪的中止犯首先應弄清共同犯罪的概念、構成要件及其形式。共同犯罪中止是指全體或部分共同犯罪人自動停止犯罪行為并以自己的行為有效地防止或阻礙犯罪結果發生的行為狀態。共同犯罪人應自愿停止犯罪行為。筆者認為判斷共同犯罪中止是否有效應將共同犯罪理論和犯罪中止理論結合起來分析。所以說研究共同犯罪的中止犯對案件的定性量刑具有重要的意義。
它分為兩種形式1、個人犯罪的犯罪中止2、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現結合審判實踐就如何認定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試談一下自己的拙見。要正確認定共同犯罪的中止犯首先應弄清共同犯罪的概念、構成要件及其形式。共同犯罪中止是指全體或部分共同犯罪人自動停止犯罪行為并以自己的行為有效地防止或阻礙犯罪結果發生的行為狀態。共同犯罪人應自愿停止犯罪行為。筆者認為判斷共同犯罪中止是否有效應將共同犯罪理論和犯罪中止理論結合起來分析。所以說研究共同犯罪的中止犯對案件的定性量刑具有重要的意義。關于淺論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刑事辯護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犯罪中止是故意犯罪未完成的形態研究犯罪中止對犯罪行為的準確定性以及對犯罪人適當量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從法理上看犯罪中止就是自動停止犯罪或者自動有效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
它分為兩種形式
1、個人犯罪的犯罪中止
2、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犯罪中止的成立應當具備適時性、自動性、有效性的條件。對個人犯罪的犯罪中止認定一般都比較好掌握筆者在此不須贅述。現結合審判實踐就如何認定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試談一下自己的拙見。
要正確認定共同犯罪的中止犯首先應弄清共同犯罪的概念、構成要件及其形式。在此著重講一下其形式按共同犯罪人在犯罪中的作用、地位的標準可分為簡單的共同犯罪和復雜的共同犯罪二種。簡單的共同犯罪指共同犯罪人直接實施了某一具體犯罪構成要件的行為都是實行犯。復雜的共同犯罪指各共同犯罪人在犯罪中有不同的分工、處于不同的地位起著不同的作用的共同犯罪如有的是實行犯有的是教唆犯有的是包庇犯等。基于共同犯罪的這一特殊形式在認定中止犯時就要有針對性地進行研究和分析。
共同犯罪中止是指全體或部分共同犯罪人自動停止犯罪行為并以自己的行為有效地防止或阻礙犯罪結果發生的行為狀態。它分為全體和部分共同犯罪人中止兩種情況。
其成立應具備的條件是
1、時間性。即中止應發生在犯罪預備和實行階段或在犯罪行為實行終了以后犯罪結果尚未發生以前。
2、自動性。共同犯罪人應自愿停止犯罪行為。
3、有效性。即共同犯罪人應有效地防止或阻礙犯罪結果的發生。筆者認為判斷共同犯罪中止是否有效應將共同犯罪理論和犯罪中止理論結合起來分析。共同犯罪是由數人實施的在這個整體中每個人的地位、作用、行為方式都不盡相同其有效性的標準亦有所不同。
總的說共同犯罪中止的有效性標準是防止或阻礙犯罪結果的發生其應具備兩方面的因素
1、在主觀上中止犯罪的共同犯罪人應自動切斷自己與其他共同犯罪人的犯意聯系并將中止犯罪意圖以言行方式告知其他共同犯罪人
2、在客觀上中止犯罪人必須有效地切斷自己先前的行為與共同犯罪整體行為的有機聯系。如共同犯罪人自動、消極地停止自己的犯罪行為并不能切斷自己先前行為與共同犯罪的聯系就必須采取積極的行為阻止其他共同犯罪人繼續實施犯罪或有效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才能具有有效性。筆者在審理一宗故意傷害(致死)案中就遇到這樣的問題被告人曾家祥、曾承康、符定球等人于某日共謀毆打舊洋村青年爾后各自回家拿兇器曾家祥、曾承康拿刀符定球拿棍。當被害人田景崇路過他們的埋伏點時三被告人即上前追打曾承康持刀先追上田后發現認識田即讓其快走。當曾承康轉身走出甘蔗地時曾家祥跑過來因其刀在追趕中丟失故奪過曾承康手中的刀繼續追打田后與曾家秀(在逃)在一甘蔗地里追上田二人持刀往田的腿部砍致田死亡。
在對本案被告人曾承康定性時有兩種意見
一種意見認為是曾承康屬于故意傷害罪的中止犯
另一種意見認為曾的行為不屬于中止犯罪。筆者認為曾的行為不屬于中止犯罪
理由是曾的行為不具備共同犯罪中止的有效性曾雖然出于認識田的目的中止了自己的行兇行為但其并未切斷自己先前行為與共同犯罪的整體聯系且沒有阻止曾家祥的犯罪行為故其行為不屬于犯罪中止。如果只以曾自動中止自己的行兇行為就片面認定曾屬于中止犯是把中止犯罪理論與共同犯罪理論割裂開來分析問題。所以說研究共同犯罪的中止犯對案件的定性量刑具有重要的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