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中止形態成立要件有哪些



為客戶解決問題提供高效方案
讓優質法律服務觸手可及
內容:1、對于直接實行犯而言因其行為能夠直接造成法定結果、危險狀態等發生對其可以比照單獨犯罪的停止形態處理即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應當認定為犯罪中止,關于共同犯罪的中止形態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刑事辯護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對于共同犯罪中的中止形態更為復雜,對于共同犯罪中的中止形態更為復雜,2、而對于直接實行犯之外的外圍者即組織者、幫助者和教唆者而言因其行為已經對直接實行者產生了相應的作用力此時其個人簡單地自動放棄并不能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因而不能簡單地認定為犯罪中止而應根據實行者將該犯共犯行為實施到何種程度來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五條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我國刑法學界認為這只是對犯罪預備行為的描述并非犯罪預備的概念。犯罪預備是指做實施犯罪前的準備工作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自動有效的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是犯罪中止。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犯罪預備與犯罪中止都是犯罪過程中的形態均不具備刑法規定的一個完整的犯罪所具備的全部要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作為故意犯罪形態的犯罪中止是行為人已經開始實施犯罪而又中止了犯罪所呈現的狀態中止行為是犯罪中止形態的決定性原因犯罪中止形態是中止行為造成的結局。因此不可將犯罪中止與中止行為混為一談。反之則犯罪中止不能成立至于犯罪是否已經完成犯罪構成是否已處于完成狀態要以刑法分則條文所規定的各種犯罪構成的完成形態為準。如果已發生了法定的危害結果就是既遂不可能再成立犯罪中止。成立犯罪中止要求行為人“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這是犯罪中止與犯罪預備、犯罪未遂在主觀上的區分標志。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犯罪既遂作為犯罪的基本形態,是認定其他未完成犯罪形態的一個重要參照標準。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結果犯的既遂,不僅要求有犯罪行為,而且必須發生法定的犯罪結果,缺少危害結果,犯罪的客觀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說犯罪客觀方面的要件就不齊備。只要行為人完成了刑法規定的犯罪行為,犯罪的客觀方面即為完備,犯罪即成為既遂形態。犯罪既遂造成犯罪危害結果已經發生;而犯罪中止是自動放棄犯罪或者有效孩子犯罪結果發生。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作為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態的犯罪中止是指行為人已經開始實施犯罪而又中止了犯罪的形態。犯罪中止形態與犯罪中止行為本身具有密切關系沒有中止行為就不可能有犯罪中止的形態中止行為是犯罪中止形態的決定性原因。我國刑法將故意犯罪停止形態分為犯罪既遂、犯罪未遂、犯罪預備、犯罪中止四種具體形態各種形態之間界限分明。可見我國的未遂犯即大陸法系的障礙未遂而犯罪中止則是中止未遂。筆者擬從三要件說來分析犯罪中止的構成要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犯罪未遂發生在已經著手實施犯罪以后犯罪預備階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前者未造成損害的應免于處罰造成損害的應減輕處罰犯罪未遂只是可以減輕或者從輕處罰。犯罪中止、犯罪未遂作為犯罪的未完成形態并不具備刑法所規定的某一犯罪構成的客觀要件。第二十四條犯罪中止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根據不同的標準可以對犯罪中止進行不同的分類1預備中止、實行未了中止和實行終了中止根據發生的時空范圍不同可將犯罪中止分為預備中止、實行未了中止和實行終了中止三類。是指發生在犯罪預備階段的犯罪中止其存在的時空范圍是始于犯罪預備活動的實施終止于犯罪實行行為著手之前。具體來講是指行為人在著手犯罪實行行為而未終了之前自動放棄犯罪而成立的犯罪停止形態。是指發生在行為人的實行行為已經終了但特定的犯罪構成要件結果尚未發生之前的犯罪中止。2消極中止和積極中止根據對其成立是否要求行為人做出一定積極的舉動之不同可以將犯罪中止分為消極中止和積極中止。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犯罪中止構成要件我國現行刑法第24條第1款規定“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往往和犯罪既遂、未遂等停止形態有復合之處單根據法條的規定是難以準確認定的需要對犯罪中止的構成要件有一個清楚的把握。可見我國的未遂犯即大陸法系的障礙未遂而犯罪中止則是中止未遂。應該說我國刑法將犯罪中止從未遂犯中獨立出來是考慮到了在中止犯罪的構成要件與處罰上都與障礙未遂有著十分明顯的區別。三特征說一般認為犯罪中止構成要件中包括時間性、自動性、有效性要件。筆者擬從三要件說來分析犯罪中止的構成要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是指發生在犯罪預備階段的犯罪中止其存在的時空范圍是始于犯罪預備活動的實施終止于犯罪實行行為著手之前。換言之是否造成損害不是構成中止犯的基本要件而是處罰中止犯的量刑因素。雖然也是會對中止犯作出處罰但是對于尚未造成損害的中止犯應當免除處罰。所有共同犯罪人均不成立中止犯而適用一人既遂全體既遂的規則構成既遂。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實施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的行為。是指發生在犯罪預備階段的犯罪中止其存在的時空范圍是始于犯罪預備活動的實施終止于犯罪實行行為著手之前。是指發生在行為人的實行行為已經終了但特定的犯罪構成要件結果尚未發生之前的犯罪中止。2消極中止和積極中止根據對其成立是否要求行為人做出一定積極的舉動之不同可以將犯罪中止分為消極中止和積極中止。是指只需行為人消極停止犯罪行為的繼續實施便可以成立的犯罪中止。各國對犯罪中止的處罰均遠輕于對犯罪未遂的處罰。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在我國危險犯作為犯罪形態一進入學者們的研究視野便被貼上犯罪既遂的標簽學者們經過唇槍舌劍的爭論一致認為危險犯屬于犯罪既遂形態。但如果從刑罰理論角度并結合實例我們可以看出危險犯就是既遂犯的論斷有失偏頗經過研討學者們認為它不僅存在既遂形態而且存在其他的犯罪形態。上述特征說明危險犯是既遂狀態出現在犯罪結果之前的一種犯罪這也就決定了危險犯的中止也必定有其自身的特點。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在刑法理論上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作為犯罪的未完成形態它們并不具備刑法分則所規定的某一犯罪構成的客觀要件因而刑法總則對這些犯罪形態的成立要件作出了專門的規定使之運用于司法實踐中對行為進行正確地定性和量刑。中止已經實施犯罪在犯罪過程中犯罪嫌疑人自動停止繼續犯罪的行為。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具體來講是指行為人在著手犯罪實行行為而未終了之前自動放棄犯罪而成立的犯罪停止形態。要正確地適用這一處罰原則應當注意以下幾點1.對中止犯采取從寬處罰原則。3.對中止犯采取必減主義。4.注意中止犯與刑法第13條但書的關系。對中止犯適用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原則的前提是行為人的行為人的行為雖然未達到犯罪既遂但還是已經達到足以構成犯罪的程度如果行為人的行為屬于刑法第13條但書規定的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情形應不認為是犯罪。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犯罪中止往往和犯罪既遂、未遂等停止形態有復合之處單根據法條的規定是難以準確認定的需要對犯罪中止的構成要件有一個清楚的把握。2主觀條件行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放棄了自認為可以完成的犯罪中止犯罪的動機在所不問。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態它表明某一犯罪行為已經完全符合特定犯罪構成的全部要件。犯罪既遂后自動恢復原狀的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后也不可能出現犯罪中止。即使事后行為人積極采取措施救助被害人的也不成立犯罪中止。雖然存在客觀障礙但行為人沒有認識到而自愿中止犯罪的成立犯罪中止行為人認識到了客觀障礙但同時認為該客觀障礙并不足以阻止其繼續犯罪而是由于其他原因放棄犯罪的也應認定為是成立犯罪中止。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構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條件: (1)行為必須齊備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罪構成要件,這是認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情節的基礎條件。 (2)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這是認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觀條件。逃避法律追究,包括逃避刑事責任、民事責任、行政責任追究。實踐中,行為人如果沒有正當的理由離開事故現場(包括但不限定于事故現場),應當認定行為人具有逃逸法律追究之主觀目的。 (3)客觀上有逃離的行為,且逃離行為可能影響到對被害人的救助、導致事故損失的擴大、妨害民警對事故的查處。如果行為人的“逃離”沒有影響其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之法定義務的履行,則不應認定其“逃離”行為構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情節,從而不應承擔交通肇事罪加重之刑罰。
交通肇事撞死人是賠償還是坐牢? 一起交通事故死亡案件的發生,如果肇事司機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公安機關就會立案偵查并且追求其刑事責任,同時,作為死者家屬可以向肇事司機主張死亡賠償金。因此,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滿足一定條件的話,即便賠償了也要坐牢。值得一提的是,賠償雖然不決定但是影響刑事犯罪的量刑,換言之,不賠償一定坐牢,賠償了也會坐牢,但是能減少坐牢的時間。 因為法律有規定,刑事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可以自行和解,當事人提出申請的,法院可以主持雙方當事人協商以達成和解。在和解協議中被告人要承認自己所犯罪行,對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并真誠悔過的事實。同時還要通過向死者家屬賠禮道歉,以賠償損失等方式獲得死者家屬諒解,在賠償損失方面要寫明賠償數額與方式等。如果死者家屬愿意和解,那么便可以請求或者同意被告人依法從寬處罰。
【??關于遺囑,你需要知道的事情】 ??第一,遺囑的效力,是指設立遺囑后,遺囑實際產生的法律后果。 ??第二,一份遺囑要生效,必須滿足 4 個要件,分別是:遺囑人具備遺囑能力,遺囑出于真實意思表示、遺囑內容合法,以及遺囑符合形式要件。 ??第三,一個人立有數份合法、有效的遺囑,但內容相互沖突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 ??《民法典》相關條文: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 【遺囑無效的情形】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 ??偽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如何確認雙方存在借貸的關系? 在實踐中確認雙方存在借貸的關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間借貸關系的構成要件。 一是借貸合意,即款項交付的原因必須是雙方認可的借貸行為,這也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雙方存在認識偏差或一方對借貸合意提出異議,人民法院應當依據查明的案件事實,按照基礎法律關系審理。 二是款項交付,即雙方應實際交付了合意中確定的金額,這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成立的必要條件。如借款未實際交付或實際交付數額與借款憑證載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實際交付情況認定法律關系成立與否、利息如何計算。 司法實踐中,對借款是否實際交付及交付數額的審查,已經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對借貸合意的審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觀性,且沒有統一標準,導致部分案件中“經手人”“介紹人”對非基于借貸合意的款項交付承擔償還責任。 因此在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 法院會綜合審查借貸合意和款項交付,從而判斷雙方是否存在民間借貸關系。
??女方懷孕期間、生孩子后一年之內或流產后6個月內,雙方無法離婚嗎? 雖然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6個月內,這種情況下,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如果女方提出離婚,是可以的。之所以這么規定,是為了保護女方的權益,但是如果女方認為需要離婚,是可以離婚的。 如果女方有重大過錯,即使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6個月內,男方仍然有權提出離婚請求。女方有重大過錯,如女方與他人通奸,懷孕的孩子或所生的孩子或者流產的孩子根本不是男方的孩子,或者女方有嚴重的家庭暴力,或者女方有刑事犯罪行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