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中止應該如何處罰

導讀:
犯罪既遂后自動恢復原狀的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后也不可能出現犯罪中止。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在犯罪中止中行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動放棄當時可以繼續實施和完成的犯罪。犯罪未遂的結果是指行為人沒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構成要件并不等于不發生任何損害結果。犯罪中止要求行為人必須徹底地放棄犯罪。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犯罪既遂后自動恢復原狀的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后也不可能出現犯罪中止。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在犯罪中止中行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動放棄當時可以繼續實施和完成的犯罪。犯罪未遂的結果是指行為人沒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構成要件并不等于不發生任何損害結果。犯罪中止要求行為人必須徹底地放棄犯罪。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關于犯罪中止應該如何處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刑事辯護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刑法第二十四條ensp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
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情形。
犯罪中止具有中止的時間性、中止的自動性、中止的客觀性和中止的有效性四個特征
1、中止的時間性犯罪中止必須發生在犯罪過程中即犯罪中止既可以發生在犯罪預備階段也可以發生在犯罪實行階段犯罪還沒有形成結局既不是未遂也不是既遂。犯罪既遂后自動恢復原狀的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后也不可能出現犯罪中止。
2、中止的自動性即行為人認識到客觀上可能繼續實施犯罪或者可能既遂但自愿放棄原來的犯罪犯罪意圖。
3、中止的客觀性
4、中止的有效性。犯罪中止必須是沒有發生作為既遂的犯罪結果否則就不成立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的成立并不要求沒有發生任何犯罪結果而是沒有發生作為既遂標志的犯罪結果。
二者的主要區別有
1、發生的時間不同。犯罪未遂發生在已經著手實施犯罪以后犯罪中止則要求必須在犯罪過程中放棄犯罪。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在犯罪中止中行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動放棄當時可以繼續實施和完成的犯罪。這是犯罪中止與犯罪未遂的根本區別。
3、行為結果不同。犯罪未遂的結果是指行為人沒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構成要件并不等于不發生任何損害結果。犯罪中止要求行為人必須徹底地放棄犯罪。
4、刑事責任不同。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四條ensp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
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