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中止的處罰與自首有什么區別

導讀:
犯罪中止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犯罪中止的主觀原因不影響犯罪中止的成立。不在這些過程之內實施的行為不屬于犯罪中止行為。刑法規定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犯罪中止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犯罪中止的主觀原因不影響犯罪中止的成立。不在這些過程之內實施的行為不屬于犯罪中止行為。刑法規定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關于犯罪中止的處罰與自首有什么區別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刑事辯護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犯罪中止和自首是兩種不同法律概念不具有可比性。
犯罪中止是犯罪形態的一種自首是刑罰裁量制度的一種。
犯罪中止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自首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犯罪中止的處罰原則有以下幾點
1、行為人主觀上具有徹底中止犯罪的意圖即行為人在客觀上能夠繼續犯罪和實現犯罪結果的情況下自動作出的不繼續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結果的選擇。首先行為人明確認識到自己能夠繼續犯罪或實現犯罪結果其次中止行為的實施是行為人自動作出的選擇再次中止犯罪的意圖必須是完全的、無條件的、徹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條件的或暫時的。中止犯罪的主觀原因有的是懼怕受到刑罰的懲罰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勸說而改變了原來的犯罪意圖有的是良心發現幡然悔悟改變了自己的犯罪意圖有的則出于對被害人的憐憫轉而防止犯罪結果的出現。犯罪中止的主觀原因不影響犯罪中止的成立。
2、行為人客觀上實施了中止犯罪的行為。
第一中止行為是停止犯罪的行為是使正在進行的犯罪中斷的行為
第二中止行為既可以是作為的方式也可以不作為的方式。
3、犯罪中止必須發生在犯罪過程中而不能發生在犯罪過程之外。這里的犯罪過程包括預備犯罪的過程、實行犯罪的過程與犯罪結果發生的過程。不在這些過程之內實施的行為不屬于犯罪中止行為。
4、犯罪中止必須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結果。中止行為以不發生犯罪結果為成立條件如果行為人雖然采取了防止既遂的犯罪結果發生的積極措施但實際上未能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或者該犯罪結果未發生是由于其他原因所至則不能認定作為人是犯罪中止而應認定為犯罪既遂或犯罪未遂。
刑法規定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刑法第24條第一款規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的特征如下
(一)中止的時間性
中止必須發生在犯罪過程中即在開始實施犯罪行為之后、犯罪呈現結局之前均可中止。中止的時間性是由中止的有效性決定的即放棄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決定了中止必須發生在犯罪過程中。中止不能發生在既遂之后但如果對犯罪既遂缺乏合理解釋也可能人為地限制中止的成立范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