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犯罪預備犯的處罰原則

導讀:
犯罪預備的處罰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為原則。因此對于預備犯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法律依據根據刑法第22條第2款規定對于預備犯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同時考慮到犯罪預備行為畢竟尚未著手實行犯罪還沒有實際造成社會危害刑法又規定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即犯罪預備的目的是為了順利地進行犯罪活動實現犯罪意圖體現了預備犯的主觀惡性這是追究其刑事責任的主觀依據。
犯罪預備的處罰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為原則。因此對于預備犯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法律依據根據刑法第22條第2款規定對于預備犯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同時考慮到犯罪預備行為畢竟尚未著手實行犯罪還沒有實際造成社會危害刑法又規定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即犯罪預備的目的是為了順利地進行犯罪活動實現犯罪意圖體現了預備犯的主觀惡性這是追究其刑事責任的主觀依據。關于對于犯罪預備犯的處罰原則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刑事辯護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犯罪預備亦稱預備犯。是為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行為。犯罪預備的處罰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為原則。考慮到犯罪預備行為雖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體但已經使犯罪客體面臨即將實現的現實危險因而同樣具有社會危害性。因此對于預備犯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同時考慮到犯罪預備行為畢竟尚未著手實行犯罪還沒有實際造成社會危害刑法又規定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法律依據根據刑法第22條第2款規定對于預備犯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同時考慮到犯罪預備行為畢竟尚未著手實行犯罪還沒有實際造成社會危害刑法又規定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犯罪預備是指做實施犯罪前的準備工作。如預備犯罪工具、創造犯罪條件等。
在認定犯罪預備時應注意下述三種區分
(一)犯罪預備與犯罪預備階段的區分在認定犯罪預備時必須把犯罪預備與犯罪的預備階段區別開來。犯罪預備是行為人所實施的行為的一種停頓狀態而犯罪的預備階段是行為發展的一個過程。
(二)犯罪預備與犯意表示的區別在認定犯罪預備時必須把犯罪預備與犯意表示區別開來。犯意表示是在實施犯罪活動以前把自己的犯罪意圖通過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流露出來。在認定犯罪預備時正確地把它和犯意表示區別開來才能劃清罪與非罪的界限。
(三)犯罪的預備行為與實行行為的區分在認定犯罪預備時還必須把犯罪的預備行為與實行行為區別開來犯罪的實行行為主要是刑法分則所規定的行為。
1、行為人主觀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預備的目的是為了順利地進行犯罪活動實現犯罪意圖體現了預備犯的主觀惡性這是追究其刑事責任的主觀依據。
2、行為人已經為實施犯罪進行了準備活動。這種準備活動在法律上主要規定為兩種情況一是為實施犯罪準備工具和物品的行為。二是為達到犯罪目的創造條件的行為主要指準備工具以外的其他創造條件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