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附帶民事訴訟的幾個問題(下)

導讀:
主要理由如下首先設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序的目的是在解決被告人刑事責任的同時解決民事責任問題,主要理由如下首先設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序的目的是在解決被告人刑事責任的同時解決民事責任問題,附帶民事訴訟的提起是由于被告人進入了刑事訴訟程序而附帶民事訴訟一旦進入了刑事訴訟的軌道便應與刑事部分一并由法院確認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對第二種情況應對附帶民事部分作出賠償判決因為其行為仍是違法行為在具有民事侵權事實的情況下民事責任不因行為人被宣告無罪而免除。
主要理由如下首先設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序的目的是在解決被告人刑事責任的同時解決民事責任問題。因此同時解決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是附帶民事訴訟的必然要求和歸宿。其次同時解決被宣告無罪后的部分被告人的民事責任符合訴訟經濟原則。一并解決被宣告無罪的被告人的民事責任有利于降低訴訟成本有利于保護被害人的合法權益減輕當事人的訟累節約司法資源。對第二種情況應對附帶民事部分作出賠償判決因為其行為仍是違法行為在具有民事侵權事實的情況下民事責任不因行為人被宣告無罪而免除。關于共同犯罪附帶民事訴訟的幾個問題(下)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刑事辯護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被宣告無罪的民事責任
共同犯罪案件的被告人有的因情節顯著輕微不構成犯罪有的因年齡未滿16周歲而不能追究8種重罪以外行為的刑事責任有的則因證據不足而宣告無罪等。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零一條和第二百零五條規定對被告人行為不構成犯罪的案件已經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應一并作出刑事附帶民事判決。對宣告部分被告人無罪的案件該解釋中沒有明確筆者認為參照該解釋的精神應對全體被告人的民事責任一并作出處理。主要理由如下
首先設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序的目的是在解決被告人刑事責任的同時解決民事責任問題。由于被告人犯罪引起了雙重法律后果其法律責任便具有雙重性。因此同時解決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是附帶民事訴訟的必然要求和歸宿。
其次同時解決被宣告無罪后的部分被告人的民事責任符合訴訟經濟原則。如果另行提起民事訴訟不僅給法院增加工作負擔而且也給有關訴訟參與人帶來了不必要的訴訟負擔因為當事人和證人、鑒定人等在附帶民事訴訟中參與了一次訴訟活動在民事訴訟中還要再來一次。一并解決被宣告無罪的被告人的民事責任有利于降低訴訟成本有利于保護被害人的合法權益減輕當事人的訟累節約司法資源。
第三對犯罪行為有兩種理解一是實體法意義上的犯罪行為即刑事判決中認定被告人所實施的犯罪行為二是訴訟意義上的犯罪行為即指被告人被指控犯有某種罪行而究竟是否實施了犯罪要經過判決才能確定。對附帶民事訴訟的前提mdashmdash犯罪行為應理解為訴訟意義上的概念。附帶民事訴訟的提起是由于被告人進入了刑事訴訟程序而附帶民事訴訟一旦進入了刑事訴訟的軌道便應與刑事部分一并由法院確認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部分被告人被宣告無罪是從實體法上解決了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問題與此同時其民事責任也應一并獲得實體法上的解決。
宣告部分被告人無罪的附帶民事訴訟案件有兩種情況一是因證據不足不能證實犯罪或是證據能夠排除被告人犯罪而宣告無罪的二是因為犯罪人的犯罪情節顯著輕微不認為是犯罪的。兩種案件的情況不同處理方式也就有所區別對第一種情況應同時作出被告人不承擔民事責任的判決因為喪失了被告人行為引起民事責任的前提。法院在宣告被告人無罪的同時應在判決中明確因認定被告人犯罪的證據不足或犯罪并非被告人所為因而不能確認被告人實施了侵害行為不應承擔民事責任。案件上訴或抗訴到二審后如果二審認為被宣告無罪的被告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可以改判被告人行為構成犯罪同時判處其承擔民事責任。對第二種情況應對附帶民事部分作出賠償判決因為其行為仍是違法行為在具有民事侵權事實的情況下民事責任不因行為人被宣告無罪而免除。法院在判決中應說明被告人的行為顯著輕微根據刑法第十三條的規定不認為是犯罪但構成民事侵權行為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其承擔的賠償數額應根據其在共同致人損害或毀損財物行為中的作用確定一般情況下應承擔最少的份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