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中未退賠犯罪人減刑時如何考量

導讀:
三是對共同犯罪人所參與的全部罪行承擔相應的退贓、退賠義務根據各犯罪人退贓、退賠義務的實際履行情況占犯罪數額的比例在減刑時予以考量,三是對共同犯罪人所參與的全部罪行承擔相應的退贓、退賠義務根據各犯罪人退贓、退賠義務的實際履行情況占犯罪數額的比例在減刑時予以考量,因此在具體衡量共同犯罪人財產性義務履行情況時還應當按照各個犯罪人實際履行退贓、退賠數額占犯罪總額的比例予以考量,二是首先確定各共同犯罪人應當承擔的責任再根據各個犯罪人實際履行退贓、退賠的金額占各自應當承擔義務的比例確定相應的從嚴標準。
但在共同犯罪案件中法院對共同犯罪人判處財產性義務特別是退贓、退賠義務時往往并不區分共同犯罪人的退贓、退賠數額而是判處各犯罪人承擔連帶責任。三是對共同犯罪人所參與的全部罪行承擔相應的退贓、退賠義務根據各犯罪人退贓、退賠義務的實際履行情況占犯罪數額的比例在減刑時予以考量。筆者贊同第三種做法理由如下首先共同犯罪人因犯罪行為導致被害人人身及財產受到了損害由此產生了兩層責任。關于共同犯罪中未退賠犯罪人減刑時如何考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刑事辯護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當前的減刑、假釋政策對于罪犯財產性義務未積極履行的應當在減刑、假釋時依法從嚴掌握。但在共同犯罪案件中法院對共同犯罪人判處財產性義務特別是退贓、退賠義務時往往并不區分共同犯罪人的退贓、退賠數額而是判處各犯罪人承擔連帶責任。那么在減刑時如何把握上述標準?在司法實踐中主要有三種做法一是根據共同犯罪人退贓、退賠數額總和占犯罪數額的比例確定相應的從嚴幅度。二是首先確定各共同犯罪人應當承擔的責任再根據各個犯罪人實際履行退贓、退賠的金額占各自應當承擔義務的比例確定相應的從嚴標準。三是對共同犯罪人所參與的全部罪行承擔相應的退贓、退賠義務根據各犯罪人退贓、退賠義務的實際履行情況占犯罪數額的比例在減刑時予以考量。同時當共同退贓、退賠義務履行完畢后對于超過其責任限額承擔的部分可向其他共同犯罪人追償。
筆者贊同第三種做法理由如下
首先共同犯罪人因犯罪行為導致被害人人身及財產受到了損害由此產生了兩層責任。其一為刑事責任。此種責任由司法機關強制犯罪人承擔根據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lt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gt的解釋等規定被告人非法占有、處置被害人財產的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據此根據部分行為全部責任原則犯罪人需共同對其犯罪行為給被害人造成的物質損失承擔相應的責任。其二為民事侵權責任。侵權法律關系主要體現在共同犯罪人(侵權人)與被害人之間。根據侵權責任法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的規定共同犯罪人需因其侵權行為對被害人造成的物質損害承擔連帶責任。
其次根據減刑、假釋有關規定犯罪人是否積極履行財產性義務是衡量其是否確有悔改表現的重要因素。實踐中在遵規守紀、參加思想文化教育以及完成勞動改造任務等條件相當的前提下犯罪人財產性義務的履行情況充分體現了其認罪悔罪程度。因此在具體衡量共同犯罪人財產性義務履行情況時還應當按照各個犯罪人實際履行退贓、退賠數額占犯罪總額的比例予以考量。
再次補償性是損害賠償的本質屬性。當共同犯罪人中的一人或數人全部賠償了被害人的損失共同犯罪人與被害人之間的損害賠償法律關系歸于消滅此時需要在共同犯罪人內部根據行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大小以及分贓數額等因素確定具體的責任份額。同時若部分共同犯罪人的退贓、退賠數額總和已完全彌補犯罪造成的損失時在共同犯罪人之間產生了民法上的權利義務關系退贓、退賠人就其超過自己應當履行義務份額的部分可依法行使追償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