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應以交通肇事罪和妨害作證罪數罪并罰

導讀:
二、分歧意見本案中對王甲的行為如何定性存在著兩種意見第一種意見認為對王甲應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其在肇事后逃離事故現場已符合交通肇事后逃逸的特征找人頂罪的目的還是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應視為交通肇事后逃逸行為的延續作為一種惡劣情節在量刑時予以考慮第二種意見認為對王甲應以交通肇事罪和妨害作證罪數罪并罰理由是王甲的行為已符合交通肇事罪和妨害作證罪的犯罪構成要件而且交通肇事和指使他人為自己頂罪是兩種不同的行為侵害的是兩種犯罪客體不符合法定為一罪或處斷為一罪的條件故應當數罪并罰。
基本案情2002年12月25日晚犯罪嫌疑人王甲酒后無證駕駛一輛借來的桑塔納轎車在行駛過程中將停在馬路邊檢修摩托車的嚴某連人帶車撞出十余米遠致嚴某死亡。此案后經群眾舉報檢察院立案監督而真相大白。本案中對于王甲構成交通肇事罪沒有異議爭議的焦點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王甲找人頂罪的行為是否應該包含在交通肇事后逃逸之中二是這種行為是否已經構成妨害作證罪三是這兩種行為是否為法定為一罪或處斷為一罪。因此任意擴大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內涵是不妥的。關于本案應以交通肇事罪和妨害作證罪數罪并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刑事辯護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基本案情2002年12月25日晚犯罪嫌疑人王甲酒后無證駕駛一輛借來的桑塔納轎車在行駛過程中將停在馬路邊檢修摩托車的嚴某連人帶車撞出十余米遠致嚴某死亡。肇事后王甲擔心會因此丟掉公務員的工作在逃離現場后即與其大舅子徐某商量并找來其做生意且有駕照的堂兄王乙讓王乙到公安機關投案替他頂罪。此案后經群眾舉報檢察院立案監督而真相大白。二、分歧意見本案中對王甲的行為如何定性存在著兩種意見第一種意見認為對王甲應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其在肇事后逃離事故現場已符合交通肇事后逃逸的特征找人頂罪的目的還是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應視為交通肇事后逃逸行為的延續作為一種惡劣情節在量刑時予以考慮第二種意見認為對王甲應以交通肇事罪和妨害作證罪數罪并罰理由是王甲的行為已符合交通肇事罪和妨害作證罪的犯罪構成要件而且交通肇事和指使他人為自己頂罪是兩種不同的行為侵害的是兩種犯罪客體不符合法定為一罪或處斷為一罪的條件故應當數罪并罰。三、評析意見筆者贊同第二種意見。本案中對于王甲構成交通肇事罪沒有異議爭議的焦點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王甲找人頂罪的行為是否應該包含在交通肇事后逃逸之中二是這種行為是否已經構成妨害作證罪三是這兩種行為是否為法定為一罪或處斷為一罪。筆者認為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所謂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離事故現場的行為。依據罪刑法定的原則我們不應該妄自擴大它的內涵將行為人在逃離事故現場之后做出的有一定社會危害性的、需要單獨評價的行為也歸入其中。更何況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本應履行由此帶來的報警、搶救傷員或財產、維護現場等附隨義務以減輕自己的責任如果行為人選擇了逃離事故現場的方式來逃避法律追究不僅不利于事故的處理而且也體現了行為人對他人生命財產的蔑視對法律法規尊嚴的蔑視具有較為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所以法律才將此情節列為交通肇事罪的加重處罰情節目的是為了做到罪刑相適應。因此任意擴大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內涵是不妥的。另外如果我們按照第一種意見的邏輯思維那么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將現場目擊證人殺死滅口的行為不也應視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延續嗎很顯然交通肇事罪的刑期無法包容故意殺人行為并以一罪處罰所以第一種意見的觀點是不正確的。




